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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張指黎為支持黃色經濟圈 讓「黃店」免費賣廣告逾半年 每月蝕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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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張指黎為支持黃色經濟圈 讓「黃店」免費賣廣告逾半年 每月蝕錢

2024年01月30日 12:51 最後更新:01月31日 09:3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30日進行第十九天聆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第二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黎推「撐小店」計劃為開拓收入來源,非為撐黃店,張不同意,指該計劃推行「大半年都冇收錢」;張又否認辯方所指黎只呼籲和平示威,指黎立場是「和勇不分」。

今穿薄羽絨、剪了髮的張劍虹顯得較精神,續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 辯方指,張早前在控方主問下,指黎智英指示廣告部進行「撐小店」的「分類小廣告」活動,29日盤問下亦提到《飲食男女》的會議涉及編採指示,黎曾指示他們訪問「黃店」或小店。辯方指,當時《蘋果》損失大廣告客戶,故黎設立「撐小店分類小廣告」活動,尋找其他收入來源。張指:「呢個係一個講法囉,呢啲分類廣告係好難賺到錢嘅,而且撐小店廣告,我哋做咗大半年都冇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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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30日進行第十九天聆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第二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黎推「撐小店」計劃為開拓收入來源,非為撐黃店,張不同意,指該計劃推行「大半年都冇收錢」;張又否認辯方所指黎只呼籲和平示威,指黎立場是「和勇不分」。

今穿薄羽絨、剪了髮的張劍虹顯得較精神,續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 辯方指,張早前在控方主問下,指黎智英指示廣告部進行「撐小店」的「分類小廣告」活動,29日盤問下亦提到《飲食男女》的會議涉及編採指示,黎曾指示他們訪問「黃店」或小店。辯方指,當時《蘋果》損失大廣告客戶,故黎設立「撐小店分類小廣告」活動,尋找其他收入來源。張指:「呢個係一個講法囉,呢啲分類廣告係好難賺到錢嘅,而且撐小店廣告,我哋做咗大半年都冇收錢」。

警方續在庭外加強保安。 巴士的報者攝

張指《蘋果》英文版甚少開放投稿 按黎訂立框架挑選

辯方指,陳方安生2019年會晤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當時本港多間傳媒都有報道。

張:古德明供稿減 為騰出位置出顏純鈎專欄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者攝

張指向陳沛敏傳達黎指示把林榮基流亡台灣新聞放A1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今身穿黑色中褸和白恤衫,進庭後即向其律師團隊作指示,而黎的家人亦有前來旁聽。

辯方指「撐小店分類小廣告」為開拓收入 張否認強調「大半年都冇收錢」

法官李運騰追問,《蘋果》是否沒收取廣告費,張同意,指黎最初表示免費試行,「其實冇一個收錢計劃,做咗大半年」。辯方指「分類小廣告」是另一個方法增加《蘋果》收入,法官杜麗冰聞言質疑廣告是免費,如何增加收入。

辯方提出,「分類小廣告」活動原來目的是尋找其他收入,張不同意,指黎做了很多生意,知道「做呢啲分類小廣告根本係賺唔到錢,相對啲大嘅corporate client(企業客戶),收入係相差好遠」,強調計劃「每個月都蝕緊錢」。

辯方指,「撐小店」計劃並非「撐黃店」活動,只是那些小店剛好是「黃店」。張引述黎指「一日有抗爭嘅情況,黃色經濟圈都係需要存在嘅。當然冇抗爭情況嘅社會,係一個自由經濟嘅時候,就梗係冇呢個問題啦」。張同意黎的核心價值是自由經濟市場。辯方問及,「撐小店」活動與黎的核心價值是否相違,張指「所以黎生話冇抗爭嘅時候,就唔需要呢樣嘢囉」,張強調「個名唔係叫『撐黃店』,但黎生意思係咁樣」。

張指《蘋果》英文版甚少開放投稿 按黎訂立框架挑選 

控方早前在庭上展示《蘋果》於2021年1月14日刊登的「Round up of all opposition politicians the HK version of Kaohsiung Incident」,張確認文章由鄺頌晴撰寫,指她非《蘋果》職員,只是一個寫稿人。辯方問及,《蘋果》是否開放投稿,張稱「英文版我唔覺得係有 open invitation(開放投稿)」,即英文版甚少刊登「外面人」投稿。張指,英文版挑選文章的準則,是按黎所訂立的框架挑選,如「偏黃」、「《蘋果》觀點」、要支持香港,不可對中國有正面內容,張亦同意非每篇投稿都會刊出。

辯方指,投稿文章不一定要與編輯部有相同意見。張指「呢個只係標準寫法,好多節目都係嘉賓意見,唔代表本台立場」,及要避免訴訟風險,但張強調英文版編輯挑選文章,「一定要跟黎生訂立框架」。

警方續在庭外加強保安。 巴士的報者攝

警方續在庭外加強保安。 巴士的報者攝

張:古德明供稿減 為騰出位置出顏純鈎專欄  

辯方提到主責《蘋果》中文版社論的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張指他與黎會向楊清奇推薦作家,而其「推薦」亦等同「吩咐」,「我哋係高層,我哋推薦得都會登」。

辯方提到,張與黎的WhatsApp對話訊息顯示,張當時指「古德明我想可以減少一天!」,黎稱「對,可減他一兩篇,他有時太偏激」。張指,古德明會定期供稿,但不清楚黎在上述訊息意思。張解釋,當時古德明的專欄在副刊,而黎邀請顏純鈎寫專欄,故要騰出版面空間給他,故他提議古德明可減少供稿一日,黎亦同意可減一、兩天,「佢(黎)話佢太偏激,我唔好明佢意思」,惟因黎已同意騰出專欄位置給顏,他無再進一步詢問。

辯方指黎只呼籲和平示威  張不同意「黎生立場覺得和勇要不分」 

辯方指,黎只呼籲和平示威,張不同意;辯方庭上展示數份《蘋果》的頭版,包括2019年6月15日刊出的「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同年7月1日刊出的「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同年8月14日刊出的「民陣籲 8.18 上街 良知晒冷【全城怒吼】」,指黎只呼籲和平示威。

張指,運動後期「暴力越嚟越犀利,黎生立場覺得和勇要不分,咁嗰時《蘋果》跟黎生立場,對暴力嘅嘢比較照刊登,都係用一個比較同情、支持抗爭者角度去報道同評論」。辯方再問及,張有否覺得某些觀點不恰當,張指「我個人覺得係有問題,但我喺呢個崗位、作為《蘋果》社長,梗係要執行黎生政策」。

對話訊息顯示張著楊清奇不要用「黑警」字眼

辯方庭上再展示2019年11月14日從《蘋果》主筆楊清奇電話檢獲與張的對話訊息,張當時稱:「主筆,我想我們都要明確點重申我們的立場,潑易燃液體燒阿叔、燒法院等行為,我們認為過了份」,楊稱「收到」;2021年4月17日,張向楊稱:「主筆,今日跟顏生傾,『黑警』等字我們還是不要用比較好。他請我們幫忙把關,我想這要麻煩你。謝謝。現在這個時勢,黑警等詞還是不用比較好。」張向楊轉寄顏的訊息:「明白,我就係對這方面心中無數,所以請你們把關,任何修改都可以。不用徵得我同意。」

張解釋,訊息中的「顏生」為社論作者「方圓」顏純鈎。法官李運騰問及,顏純鈎不是副刊作者嗎?張解釋,最初顏純鈎在副刊寫兩日,後來黎生想他寫社論、每周一篇,其後黎覺得他「寫得好」,希望增至每周兩篇。

張同意陳方安生晤彭斯新聞值得報道 

辯方指《蘋果日報》2019年03月24日的頭版新聞為「彭斯晤陳太 關注港人權 學者:高規格接待向京施壓 」,張早前在控方提問時指,黎向他轉發一張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相片,指是「重大新聞」,吩咐他「用呢個新聞做到最大效果」。辯方問及,「陳方安生晤彭斯」是否是特別值得報道,張同意,惟不記得其他主流媒體有否報道。

辯方展示其他媒體的報道,包括《星島》的「陳方安生訪美晤副總統彭斯 短暫交流香港情況」、《南華早報》的「Hong Kong’s former No 2 Anson Chan meets Mike Pence in Washington as US report criticises Beijing ‘intervention’ in city’s affairs」、《大公報》的「陳方安生「告洋狀」 向彭斯獻媚」。 張同意,《南華早報》、《大公報》與《蘋果》使用同一張相片,《大公報》與《蘋果》使用完全不同角度的報道,亦同意傳媒使用不同角度報道是無問題。

辯方指,陳方安生2019年會晤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當時本港多間傳媒都有報道。

辯方指,陳方安生2019年會晤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當時本港多間傳媒都有報道。

張指向陳沛敏傳達黎指示把林榮基流亡台灣新聞放A1 

張早前作供稱,黎指示他採訪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呼籲群眾示威。辯方問及,黎如何知道林榮基往台灣,張指黎在訊息指一名港台攝影師給他相關資料,不知道該攝影師有否給其他傳媒同一資料,張稱林榮基流亡是社會事件,同樣值得報道。

辯方再展示《星島》的「林榮基憂《逃犯例》 赴台冀定居」、《南華早報》的「Bookseller Lam Wing-kee leaves Hong Kong for Taiwan, fearing proposed extradition law will mean he is sent to mainland China」、《大公報》的「林榮基做「流亡騷」 充當反修例棋子」。辯方指,《南華早報》同樣刊登林榮基在機場登機的相片,《大公報》雖無相片,但把新聞放在要聞,指傳媒使用不同角度報道是沒有錯,張表示同意。

辯方續指,並非張指示陳沛敏將林榮基流亡報道放在頭版,張不同意,「我同佢(陳沛敏)講,依個新聞係黎生屬意放 A1」。辯方再問,陳沛敏會否在沒有張的指示下,將新聞放在頭版,張稱不清楚,「因黎生傳訊息畀我,佢想用依個新聞做頭版,我將訊息轉達畀陳沛敏」。辯方問及,黎沒在訊息提到,要將報道放在A1?張稱有,黎曾提到「頭條」。

張否認更改供詞 強調印10萬長幡交泛民派發為黎指示 

辯方提及,張曾指黎在2019年6月曾要求張用毛筆在長幡寫上有關反修例的字眼,印製10萬張並夾附在《蘋果》中派發。辯方指,張的說法並非事實,該十萬張長幡是由泛民派發。

張稱,這是黎要求長幡背面再寫上「罷巿、罷課、罷工」後,才為泛民派發,當時曾向黎請示長幡派發安排「明天隨報送4萬,後天約6萬,兩天共10萬」,而黎對此安排沒作出更正,只是問「需要這麼多嗎?派送交帶黃偉強(《壹傳媒》前行政總監)處理」。張稱,黎當時再指示他在長幡加上「罷課罷市罷工」。張指黎在訊息向他稱「印 10 萬交泛民明天派 4 萬」,但不清楚黎與泛民如何配合。

法官李運騰追問,當時是張的主意、抑或的主意,把長幡夾附在《蘋果》內,張回答指「我可以講並唔係我嘅主意,如果我有咁嘅 knowledge,都係由黃偉強得嚟」,辯方指張更改供詞指證黎,張不同意。

張不同意辯方指訪談節目政治化是其個人主張 

張在早前控方主問時供稱,黎曾到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節目「細說中南海」訪談,事後黎致電張,提到在節目中提及他之前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請美國支援香港反修例運動,黎要求張跟進這件事及「做返大啲」。 辯方指,張僅在庭上控方問及時首次提出上述事件,以前從未提及此事,證人口供書也沒提及,張不同意,強調「黎生係有打電話俾我囉」。

辯方又指,黎當時沒致電張,沒向張提過他在「細說中南海」節目提及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要求美國支援香港反修例運動一事,張回答:「有呀,佢有打電話俾我,同我講佢喺何俊仁節目入面講過佢見蓬佩奧嘅事」。

辯方展示,張與黎之間的對話訊息,當中提及黎曾向Mark Simon指《蘋果》網上訪談節目「video talk」可增加不同類型的內容,如烹飪、寵物、健康、親子等,張曾請示黎如各行各業、DIY等內容由誰負責;張解釋,當時的訊息是想請示黎關於內容分工,因當時黎要求影片數量由一周4條增至一周40條,「吩咐成個《蘋果》各個部門都要一齊分擔」,包括新聞、財經、兩岸及副刊,不是指節目只限於這些類型的內容。

辯方指,黎希望《蘋果》網上訪談節目內容主要圍繞Lifestyle,後來訪談節目逐漸變得政治化則是張的主意,張不同意。

辯方再指,張曾向黎傳WhatsApp訊息,當中提到「國教殺到,歷史科首當其衝」,提議將歷史元素加入「Video talk」,「將歷史真相告訴讀者和下一代」,黎當時回覆「很好,你來領導,做到最好」。辯方指,張提議在「Video talk」加入生活以外的主題。 張指,他當時請示黎是否可加入這主題,又指並非他提議將「Video talk」轉為政治或歷史主題,「並唔係喺呢個時候開始將 Video Talk變成政治歷史嘢,因為大半年前已經發生緊,2019年已經做緊news嘅video talk」,但張同意曾提議用Video talk將歷史保存下來。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者攝

黎智英今身穿黑色中褸和白恤衫,進庭後即向其律師團隊作指示,而黎的家人亦有前來旁聽。

 在第十八天聆訊中,辯方提出《蘋果》管理層與黎智英持相同價值觀,包括新聞自由、第四權、反極權等,故黎未有下達編採指示,但張劍虹不同意,指不肯定同事是否只「打份工」,亦強調就算有此價值觀,不代表黎沒下達編採指示,黎有指示「新聞點樣做大,點樣催谷啲人上街」,又指黎並非「可以說不的老闆」,他們「無得選擇」。張又指黎2018年重返《蘋果》任主席 ,更積極參與商業和編採工作 ,成立「飯盒會」後向不同部門下達編採方向,如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而2014年後黎策動整整半年一個「好大嘅Campaign」,包括登外牆廣告鼓勵公投、改編歌曲等。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3日進行第六十九日聆訊。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十一日作供,續接受辯方盤問時稱,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在其座駕上,黎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定一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陳梓華本周二(4月30日)在庭上閱讀與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時,曾問及可否閱讀自己的書面供詞,當時杜官得知後並不批准,指陳須在公開法庭提出要求,陳當時亦使用螢光筆及貼紙在謄本上記錄,杜官問辯方有否反對,辯方表示不反對。

黎曾提及 「香港本土要保持熱度」 

陳今續穿灰色西裝和白恤衫到庭。辯方提到陳早前供稱自己第四次與黎智英會面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曾指希望陳明白他並非不支持勇武。辯方今問及陳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有否提及?陳問是否要完全一樣的句子,杜官稱不是,問陳是否有相同意思的句子。陳遂指在謄本中,他有提到黎說過「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定一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陳指,相關內容可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的錄影會面謄本中顯示。

辯方遂展示謄本相關段落,陳稱當時黎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唔理你係宣揚要保持一國兩制,總之係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咁樣樣」。辯方指,但當中從沒提及黎「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陳同意。

辯方律師已完成對陳梓華盤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已完成對陳梓華盤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承認未在錄影會面提及想黎調停「美國線」分歧

辯方續問及,陳早前供稱在第5次與黎於台北會面中,黎早已知道「攬炒巴」劉祖廸曾以反修例活動為主題在德國及英國愛丁堡等地方舉辦集會及遊行,劉表明願與黎合作,但需與李宇軒討論,相關內容陳未曾在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到,陳同意。

辯方續指,陳曾供稱在台北會面後,致電黎指劉祖廸表明不打「議會線」及李宇軒負責「日本線」及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陳又稱因「美國線」有意見分歧,故聯絡Mark Simon想黎出面調停,陳亦同意在錄影會面謄本沒提及。

陳同意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及他曾向黎提過李宇軒,陳指他雖然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及完全一樣的句子,但他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曾說:「黎智英講話想pass on返呢個message畀年青人,話畀佢知要團結呢個板塊,喺國際上面游說上面唔能夠太過鬆散⋯咁我都會將呢啲訊息帶返畀身邊嘅人,咁李宇軒都會包括其中」。

辯方指在《國安法》生效後,陳與Mark Simon沒討論過「李宇軒很頑固,又不願離開香港」,也沒討論過IPAC及日本線,陳同意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搵唔到」。

陳堅持庭上口供屬真實記憶

辯方指陳 在14 項證供中,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都沒提及,因這些證供均屬虛假,陳在證人台上才提出,陳答「我唔同意」,堅持他在庭上的口供是其真實記憶;辯方指陳曾承認他並非一個隨時間流逝而記憶變得猶新的人 」,陳回應:「我嗰時係話『唔一定』」。

黎妻今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否認捏造供詞換取減刑 

陳完成警方錄影會面後,警方曾探望陳近65小時,辯方指陳對該65小時警方探望只留下很小記憶,陳否認;辯方引述2020年10月陳首次被捕後的書面供詞謄本,顯示陳指「純粹係我好討厭有啲人利用謊言去為佢自己謀取利益」,辯方質疑陳正正如此,捏造一系列供詞,以令自己在刑期上獲益?陳不同意,指「正正就係因為我討厭,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辯方已完成盤問,由控方周天行展開覆問。

陳:當時仍有僥倖心態撇清關係 以為Mark Simon可安排離港 

控方指,辯方於盤問時向陳展示2020年10月10日及11日的供詞,當時陳尚未成為本案證人,陳於 2021年3至4月才表示有意成為本案證人,而陳在盤問承認當中部分供詞內容屬虛假,陳確認。

控方問到為何當時陳會提出虛假供詞?陳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既心態,我以為可以撇清到關係」,又補充稱以為可與Mark Simon、黎智英、SWHK、劉祖廸及李宇軒撇清關係」。陳指,以為當時「畀完口供,或者離開咗警署之後,Mark Simon可以安排到方法畀我離開香港」,所以作出虛假供詞。

控方展示,陳決定成為控方證人後,於2021年4月28日的錄影會面謄本。辯方關注覆問的範圍,盤問只提到供詞被指虛假的部分,惟法官李運騰認為控方可詢問為何證人改態心態,導致供詞改變,如他在首被捕後曾稱Mark Simon沒指示過他行事。李官建議,控方提供需要提問的供詞段落及列表,辯方表示同意。

由於控方需時處理列表,法官今下午有醫療預約,遂把案件押後至5月6日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六十八日的聆訊中,陳梓華承認自己有協助被捕後獲保釋的李宇軒離港,包括助他安排及聯絡可提供安全屋、船隻及財政支援的人士,當中包括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等。陳又否認曾對李提及要成為流亡政府領袖或以色列軍隊可訓練勇武。另陳承認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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