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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2天 | 張劍虹指《蘋果》英文版引國際制裁中港的編採政策從來無變 控方下午傳召陳沛敏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22天 |  張劍虹指《蘋果》英文版引國際制裁中港的編採政策從來無變  控方下午傳召陳沛敏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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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2天 | 張劍虹指《蘋果》英文版引國際制裁中港的編採政策從來無變 控方下午傳召陳沛敏

2024年02月02日 11:58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5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日進行第二十二天聆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接受控方覆問時指,《蘋果》英文版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引國際關注及制裁的編採政策「從來無變過」,僅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受訪及文章用字「無咁露骨」。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透露,完成張劍虹覆問後,下午將傳召第二名從犯證人、《壹傳媒》副社長陳沛敏作供。

身穿藍薄羽絨的張劍虹接受控方覆問,提及WhatsApp群組「Index」,群組成員包括黎、張和英文版前執行總編緝兼主筆馮偉光,群組於2020年7月10日成立,而最後信息於7月20日發出,即群組只維持了10天,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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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指國安法生效後,英文版的編採政策沒有改變。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指國安法生效後,英文版的編採政策沒有改變。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的家人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家人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英文版做「大數據」新聞 因報價太高及黎被捕而擱置

控方指,在2020年7月10日就「大數據」一事,黎要以數據新聞引起讀者興趣。不論其他媒體報道中國的正面或負面消息,都要以大數據判斷當中資訊是否真確。張曾在群組向黎表示「收到。我們會以這些範圍先設計好個魚網。具體情況待關教授設計,我再跟老闆報告」,並問張事後有否再向黎報告。張稱,不記得具體日期,但他有找研究數據的教授及相關公司跟進,計劃用大數據去找當時內地流行的字眼或詞語等。

控方追問,最終《蘋果》英文版有否應用大數據。張稱因報價太高,黎智示要再跟相關公司商討,後來黎還柙,「就無再傾呢個計劃」。

張指黎指示英文版只報道中國負面新聞的編採政策一直沒變

控方又問及《蘋果》英文版之目的是引起國際關注,令外國向中國和香港政府作出敵對行為,包括制裁,黎亦下達編採指示,只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偏黃」的文章及毋須持平觀點。張同意。控方續問,黎的編採政策一直沒變。張同意。控方再向張確認,是否從來沒改變。張同意。

張指國安法生效後,英文版的編採政策沒有改變。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指國安法生效後,英文版的編採政策沒有改變。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在國安法生效後受訪及文章用字「冇咁露骨」

控方展示,張向《蘋果》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傳送由方靖之撰寫的大公報評論「銳評/《蘋果》挑戰國安 不能姑息放任」,整篇文章由以簡體中文撰寫,內容提到「《蘋果》在社評中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以至推翻國家執政黨,算不算『顛覆國家政權』?」;在張與楊清奇的對話中,張曾問楊,《蘋果》社評是否有分裂國家、對抗政府等內容,楊當時答「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張指,當時他引述其他報道,該報道提及「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及推翻政黨」,張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有些講法和寫法或受訪時的內容較《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冇咁露骨」,而楊亦指「黎生冇好露骨話要制裁要制裁」。

黎非《蘋果》高層國安法應變群組成員 張:若黎加入後「咩都佢決定晒」

張早前作供曾提及黎吩咐下屬把《蘋果》商標印在海報上交民主黨街站派發,控方庭上展示張及其他高層討論此事的WhatsApp對話,當時張發訊息稱「敏(陳沛敏)關心的是老闆強壓下來,很難割席是嗎?」,張解釋,把《蘋果》商標印在海報上,交民主黨街站派發,「變咗好似一份報紙同政黨去合作抗爭,意味好難割蓆。」

控方再問,為何黎並非「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成員,張解釋「因為加入咗黎生,咁我哋咩都唔使討論,咩都黎生決定晒。」而黎不在群組「大家 free 啲去表達意見,睇吓係咪真係好有需要同黎生去講。」控方指,張早前稱黎訂下的編採政策,其他人「冇得揀」,張確認,指此情況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亦沒有改變。

國安法生效後 《蘋果》仍刊「光時」圖片及「兩制蓋棺」字眼 

張早前接受辯方盤問曾指,與陳沛敏商討含有「光時」字眼的廣告。控方展示張於2020年7月4日向陳轉發公司律師Rosa的訊息,提到「鑑於政府昨天發出新聞稿,特別提到『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會違反《國安法》,從今天開始,所有涉及這個口號的稿件均不能使用,我會告訴同事」。張指,字句改以其他八字代替,因想避免違法。

控方庭上展示3篇《蘋果》分別於2020年7月5日、8日及23日刊登的文章,顯示報紙頂部都載有「光時」字眼的圖片,另有「兩制蓋棺」字眼。

法官李運騰問,誰人負責制定「兩制蓋棺」字眼,張答,與《香港國安法》相關的文章,均會使用此標題,而「兩制蓋棺」是《香港國安法》生效當日,《蘋果》的頭版題目,張指這符合黎認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一國兩制已經完咗」的想法,形容「都係跟黎生嘅標準」。

李官再問及,誰決定把「光時」字眼放在報紙頂部?張指不記得,並形容該字眼其實是源自新聞圖片,張又指不清楚此設計維持多久,而港聞版內容由陳沛敏負責,陳再向他負責。而發布上述3篇文章時,並無索取法律意見。但張確認《蘋果》在2020年7月14日舉辦兩場法律講座予員工。張又確認其中一則刊於7月23日的文章是在法律講座後發布,至於發布甚麼刊物時需諮詢公司律師,他稱由部門主管自行決定。

張:《蘋果》管理層想盡量不違國安法 非「白紙黑字」或黎直接指示  

張曾在辯方盤問下指《蘋果》嘗試不違反《香港國安法》,控方向張問及是否一個政策或指示?張指「呢個唔係一個白紙黑字政策,都唔係指示,係《蘋果》管理層覺得要小心啲,盡量採取啲措施,唔好踩到《國安法》紅線。」張續指,黎沒直接向《蘋果》稱「你哋千祈唔好違《國安法》呀」,強調《國安法》生效後,「黎生都冇話《蘋果》編採政策要有咩改變囉」。

張曾作供指,黎在2020年8月10日被捕及2020年12月中被起訴期間,黎仍有為專欄《成敗樂一笑》寫文章及拍攝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控方提及,律政司曾在2021年12月17日去信至張的律師行,為了特別紀錄在案,信中提及警方沒邀請過張成為控方證人,但張指不知情,亦不清楚信中內容。

對張劍虹過往涉兩項藐視法庭紀錄,張確認,但指兩次均非刑事案件,其中一次是1997年3月20日,擔任《壹傳媒》總編輯時,被罰款5000元;另一次則在2016年4月13日被罰款9萬元,而當時法庭接納張沒意圖干涉或損害司法。

控方完成對張劍虹的覆問,法官向他稱「你已完成證供」,張微笑,稱「知道」,離開前向法官鞠躬,惟未有望向黎的方向。

黎智英的家人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家人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深色中褸,入庭後與前來旁聽的子女打招呼示意。而在昨日第二十一天聆訊中,張劍虹指,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表明繼續抗爭,惟《蘋果》上下憂違法,遂在諮詢法律意見下,把部分敏感文章及影片下架, 但黎的專欄文章及直播節目影片「無辦法將佢下架,因係老闆嘅文章」,直至2020年12月黎被起訴才下架。辯方又指,張被拒保釋後,曾與傳遞判詞的警署警長會談6小時,張因而被游說轉為控方證人,惟張否認,強調當時只談及還柙日常「普通嘢」;辯方又指黎未曾向張提及《蘋果》營運至「畀人冚」為止,反而,黎曾於2021年3月向董事會成員提及應否把公司清盤,但張指不知情,稱2021年初黎仍指示張處理台灣虧損情況。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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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四(8月28日)進行第156天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就「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冀法庭考慮接納「眾人皆知的事實(notorious fact)」為案中事實。結果法庭裁斷當中涉國際政治與歷史、《壹傳媒》情況等都不適合採納為「司法認知」。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將案押後裁決,但暫未有具體日期,會盡快通知控辯雙方。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就辯方提出「司法認知」的6項,法官表示全部不接納,當中包括中國曾向外國特定人士或組織實施制裁、國際球星美斯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美國在中國強烈譴責下仍對台軍售等,認為部份事項與本案無關,部份則不宜作為「司法認知」事項;另就辯方結案陳詞中缺乏證據的論點,法庭只會視作評論,不具證據效力,包括丘吉爾在財政部大樓下方加固的內閣戰時作戰室中指揮對納粹的戰爭、德國納粹與法西斯之間合作等;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亦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此項,法官李運騰指,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他同意美國在台灣增加軍事存在(military presence),贊成美國為台灣提供更大的軍事支持,但不代表「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認為辯方需直接引用本案證據。

另杜官又指,辯方提到時任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職責,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但庭上沒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又指《蘋果日報》是否具影響力,代表社會大部分聲音,其立場與市民產生共鳴,縱使沒實質證據,但法庭接納此為辯方陳詞。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辯方提到「黎智英自90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蘋果》並非2014年或2019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法官李運騰指這並非黎的供詞,反問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並非與證供相關。李官指,根據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蘋果》以往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及娛樂,至2014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法庭認為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辯方又提到黎在2020年5月25日接任《壹傳媒》執行主席的原因,是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即將到來,有需要站出來為《蘋果》承擔責任,而不是躲在公司面紗後面,讓員工承擔責任。而黎智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蘋果日報》被視為反共反對派報紙,而他與《蘋果》的價值觀一致。辯方承認此並非證供而是陳詞。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法官李素蘭及控方質疑,辯方指黎的「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曾出席「飯盒會」,撰寫會議紀錄撮要,有Slack紀錄支持,批評此是誤導,因沒有任何證人作供時曾提及李兆富與「飯盒會」有關。法官杜麗冰亦指此只屬「傳聞證據」,法官李運騰亦指沒任何證人提及李兆富曾出席「飯盒會」。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即下星期一9月1日)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白襯衫、戴黑框眼鏡到庭,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其妻續到庭旁聽。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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