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第22天|陳沛敏首作供 2014年佔中始起變化 《蘋果》每日報道 黎親身參與 國際上「出咗名」

HotTV

HotTV

HotTV

黎智英案第22天|陳沛敏首作供 2014年佔中始起變化 《蘋果》每日報道 黎親身參與 國際上「出咗名」

2024年02月02日 17:03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日進行第二十二天聆訊,下午控方傳召第二名從犯證人、《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陳指自1996年加入《蘋果》至2021年被捕,由高記升任至副社長,期間曾患癌停工逾半年,認為黎智英重視自由民主人權及市場吸引力;2014年佔中事件,《蘋果》每日持續報道,黎親身參與,國際上「出咗名」。

首被傳召作供的陳沛敏,穿淺藍色西裝外套和米色上衣、並載上藍色口罩進庭;其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亦有到庭旁聽,坐在公眾席首排,陳進庭後,挺身望向太太。陳手持聖經以天主教宣誓,並在法官提示下脫口罩,神情凝重;而坐在被告欄的黎智英則雙手交疊,平靜望着陳作供,期間一度閉目。

更多相片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2014年佔中事件,黎智英親身參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4年佔中事件,黎智英親身參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陳確認於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被捕,隨後獲警方批准保釋,於7月21日再次被捕,及後被拘留並帶上法庭。陳及後承認《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存檔法庭。

陳在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主問下作供指,自己土生土長,大學時修讀工商管理學系,畢業後曾任職《星島日報》及{資本雜誌》,1996年12月加入《蘋果日報》,職位為高級記者,負責港聞工作,但當遇上部分國際新聞如日本「311 大地震」時,也會協助國際版同事。她一直工作至2021年被捕,當時職位為《蘋果》副社長。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2016年確診癌症  2017年起任副社長 

她2015年任《蘋果》總編輯,,至2016年確診癌症三期末,需要做手術電療化療,取病假停工7個月,康復後身體狀況較差,恐再復發,向上司包括張劍虹表示她「承受唔到總編輯的壓力及責任」,而她在張劍虹的同意下2017年任副社長,晚上8時前可離開公司,不涉前線採訪工作,直言:「副社長唔使承受咁大壓力」。

陳形容《蘋果》創辦人重視民主人權 著重市場吸引力

控方就陳任職高級記者時提問,當時她會否形容《蘋果》是政治性報紙?陳回答指,《蘋果》的創辦人有「好鮮明價值取向,佢好支持香港發展民主同政制,同埋佢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他亦同時著重市場吸引力,如娛樂新聞能否吸引讀者等。

法官李運騰問及,當她仍是高級記者時,《蘋果》著重甚麼內容,陳指,不否認《蘋果》著重新聞娛樂性,但同時亦著重「揭發醜聞」,認為這些新聞亦涉及公眾利益,如高官「偷步買車」事件等,因該高官負責相關政策,可能有利益衝突。

陳又確認,她所提及的《蘋果》創辦人為黎智英,在她擔任高記時,會在公司見到黎,但甚少有機會與黎單對單聊天,「唔係見過好多次」,因為「我哋做記者通常要外勤出去採訪」。

陳指,當時《蘋果》只有實體報紙,而且「銷量好大」。控方問及《蘋果》新聞版面,陳確認報紙A疊有本地新聞,她擔任副社長時,版面「A1 至 A4」均是港聞,A疊的底版一般是中國新聞、國際新聞等,但如發生日本 311 大地震或美國 911 恐襲等新聞,亦會放在A疊「頭幾版」。陳續指,2015年升任總編輯前,擔任2至3年副總編輯,專責港聞靜態組,較多政策新聞,如房屋、交通、醫療政策等;在法律上,總編輯一般是報刊的註冊人,所以有權「管哂所有Section(版面)」,但每日出版的報紙有數十頁,總編輯「無可能每一版都睇得好仔細」,一般會較著重A疊。

2014年佔中事件,黎智英親身參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4年佔中事件,黎智英親身參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4年《蘋果》每日報道「佔中」 黎親身參與 開會亦提及     

控方問及 2014 年「佔中」事件,陳確認,當時她有較多機會與黎會面,形容當時黎會在會議講解經營生意理念,當時黎又著重發展網媒,可能他覺得紙媒開始沒落,遂要求下屬「諗啲新聞畫面、動畫呀」,形容黎「好著緊加動畫落啲新聞到」,惟不記得開設「動新聞」的具體年份。

控方再問,發生「佔中」時,《蘋果》的娛樂新聞數量有否增加或減少? 陳回答應該有減少,指「版面好似係減咗」,又指娛樂版並非其管轄範圍,但據其認知「係少咗聽佢哋(娛樂版)有新聞出」。控方再問,陳如何形容當時有關「佔中」事件的報道?陳指,報道數量多,每日持續報道。

陳:黎成日去金鐘坐 國際上相對出名  

法官李運騰追問,「佔中」歷時數月,《蘋果》是否每天都有報道?陳回答「可以咁講」。控方問當與黎在 2014 年開會時,有否提到「佔中」事件?陳指「可能有」,因黎有親身參與這場運動,而「大家可能都係記者嚟㗎嘛,都會諗,佢本身都成為新聞嘅時候,都想問下佢嘅情況。」陳指,記者包括採主及她本人等,主要是中高層員工參與會議,而黎會透過秘書,通知總編緝,再通知其他人開會。

控方指,陳形容黎在「佔中」成為新聞,陳解釋因黎當時「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陳認為,黎算時公眾人物,「係一個幾多人識嘅人」,被視為一名傳媒老闆。控方再問及,在 2014 年後公眾對黎的認知有否改變?陳指「唔可以好科學咁講,一般大眾對佢認知有冇改變,但同事之間覺得,佢喺社會運動企得前咗,我可以咁講」。陳認為,在2014 年前黎「冇咁多國際上嘅人認識」,但 2014 年後相對出名。

黎大力發展《蘋果》網上版 內部重組 

控方問及,陳在《蘋果》的工作流程,包括早上有記者匯報新聞,由誰決定是否發布到《蘋果》網站,陳供稱,自己基本上負責紙媒,記者應會匯報給自己所屬組別採主,再由對方決定,而網頁版最高負責人是總編輯羅偉光。

陳解釋,羅偉光主要負責網上新聞,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則負責節目制作、管理剪接人員、副刊及《飲食男女》等非新聞內容,而她本人、羅偉光及張志偉均向張劍虹匯報。 陳又供稱,2017年至2018年間,因黎想大力發展網上新聞,所以《蘋果》進行重組,7成記者都負責網上新聞,餘下3成則可能負責將網上新聞重新寫成適合刊登在紙本的版本,亦有部份記者的新聞只登在紙本;陳又稱因為紙本版面有限,並非所有網上新聞都刊登在實體版,但「如果係好嘅新聞,梗係會想紙本印出嚟」。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四(8月28日)進行第156天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就「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冀法庭考慮接納「眾人皆知的事實(notorious fact)」為案中事實。結果法庭裁斷當中涉國際政治與歷史、《壹傳媒》情況等都不適合採納為「司法認知」。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將案押後裁決,但暫未有具體日期,會盡快通知控辯雙方。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就辯方提出「司法認知」的6項,法官表示全部不接納,當中包括中國曾向外國特定人士或組織實施制裁、國際球星美斯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美國在中國強烈譴責下仍對台軍售等,認為部份事項與本案無關,部份則不宜作為「司法認知」事項;另就辯方結案陳詞中缺乏證據的論點,法庭只會視作評論,不具證據效力,包括丘吉爾在財政部大樓下方加固的內閣戰時作戰室中指揮對納粹的戰爭、德國納粹與法西斯之間合作等;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亦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此項,法官李運騰指,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他同意美國在台灣增加軍事存在(military presence),贊成美國為台灣提供更大的軍事支持,但不代表「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認為辯方需直接引用本案證據。

另杜官又指,辯方提到時任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職責,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但庭上沒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又指《蘋果日報》是否具影響力,代表社會大部分聲音,其立場與市民產生共鳴,縱使沒實質證據,但法庭接納此為辯方陳詞。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辯方提到「黎智英自90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蘋果》並非2014年或2019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法官李運騰指這並非黎的供詞,反問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並非與證供相關。李官指,根據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蘋果》以往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及娛樂,至2014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法庭認為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辯方又提到黎在2020年5月25日接任《壹傳媒》執行主席的原因,是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即將到來,有需要站出來為《蘋果》承擔責任,而不是躲在公司面紗後面,讓員工承擔責任。而黎智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蘋果日報》被視為反共反對派報紙,而他與《蘋果》的價值觀一致。辯方承認此並非證供而是陳詞。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法官李素蘭及控方質疑,辯方指黎的「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曾出席「飯盒會」,撰寫會議紀錄撮要,有Slack紀錄支持,批評此是誤導,因沒有任何證人作供時曾提及李兆富與「飯盒會」有關。法官杜麗冰亦指此只屬「傳聞證據」,法官李運騰亦指沒任何證人提及李兆富曾出席「飯盒會」。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即下星期一9月1日)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白襯衫、戴黑框眼鏡到庭,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其妻續到庭旁聽。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