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重點重溫|黎透過Mark Simon向泛民注資逾億元 為泛民陣營長期金主

HotTV

HotTV

HotTV

黎智英案重點重溫|黎透過Mark Simon向泛民注資逾億元 為泛民陣營長期金主

2024年02月14日 07:00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5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曾在庭上透露,黎如何透過私人助理Mark Simon向泛民陣營注資逾億元。

黎智英被指與泛民關係密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被指與泛民關係密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在庭上讀出高級督察洪麗芬就涉案財務事宜的36頁書面供詞,而警方是透過手令從銀行取得涉案人士及公司的銀行月結單及交易歷史等資料。

更多相片
黎智英被指與泛民關係密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被指與泛民關係密切。(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指,黎智英是泛民陣營的主要「金主」。 佔中期間,黎智英與泛民曾親身參與靜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指,黎智英是泛民陣營的主要「金主」。 佔中期間,黎智英與泛民曾親身參與靜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據供詞透露,黎智英共開設9個銀行戶口,於2013年至2020年分86次向Mark Simon匯款共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元分發予泛民陣營政黨及政治人物。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其名下的LAIS Hotel (CA)等公司,向泛民政黨及「政治背景人士」轉帳,當中包括2019年9至10月向公民黨轉帳共約800萬港元、11月向民主黨轉帳共約500萬港元、10月向工黨轉帳共約100萬港元、2019年11月及2020年1月向社民連轉帳約93萬港元、2020年10月向區諾軒轉帳共約近38萬港元、2019年12月向李宇軒轉帳逾360 萬元。

黎又曾於2016年3月透過名下「公明織造廠有限公司」,以銀行本票分別向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及民主黨予200萬及300萬元,當中民主黨的300萬元於翌月一度被退回,Mark Simon再次向民主黨以銀行本票形式轉帳300萬元。 

而Mark Simon的個人帳戶,亦曾於2014年以銀行本票向公民黨轉帳2.2萬元,另於2019年先後兩次向支聯會轉帳共35萬元;另亦曾予何謝韋律師事務所200 萬元。

警方形容,黎智英是Mark Simon帳戶的主要匯款,可見黎利用 Mark Simon 帳戶以達到「可疑目的」;又形容黎智英「長年資助本地及海外的政治組織」。

控方指,黎智英是泛民陣營的主要「金主」。 佔中期間,黎智英與泛民曾親身參與靜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指,黎智英是泛民陣營的主要「金主」。 佔中期間,黎智英與泛民曾親身參與靜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