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重點重溫 | 張劍虹指黎智英是最高領導人及決策人 《蘋果》緊跟其編採及營運方針

HotTV

HotTV

HotTV

黎智英案重點重溫 | 張劍虹指黎智英是最高領導人及決策人 《蘋果》緊跟其編採及營運方針

2024年02月16日 07:00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曾作供指,黎是最高領導人及決策人,對《蘋果》下達編採指示;而在2018年黎重新擔任集團主席後,積極參與《蘋果》日常事務,包括編採和「做生意」。

控方指黎智英訂下《蘋果》編採方針。資料圖片

控方指黎智英訂下《蘋果》編採方針。資料圖片

張劍虹在控方問及《壹傳媒》管理層的各人職責時指,黎是集團主席,屬整個壹傳媒最高領導人及最高決策人,而張作為行政總裁,則負責執行黎及董事局的指示。

更多相片
控方指黎智英訂下《蘋果》編採方針。資料圖片

控方指黎智英訂下《蘋果》編採方針。資料圖片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資料圖片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資料圖片

控方指,黎智英透過 與《蘋果日報》 管理層的「飯盒會」下達編採指令。(資料圖片)

控方指,黎智英透過 與《蘋果日報》 管理層的「飯盒會」下達編採指令。(資料圖片)

張又指,副社長陳沛敏的職責包括《蘋果》報紙的決策,揀選頭版新聞、港聞頭條、及審批各部門開支等;前總編輯羅偉光則主要負責《蘋果》網站的新聞內容,管理港聞編採部同事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則負責輔助陳沛敏處理紙媒的編採新聞工作,執行陳在編採會議指示,跟進處理稿件等。

至於前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則負責動新聞製作及網上版非新聞內容如娛樂、副刊、馬經和波經等,亦管理《蘋果》相關社交媒體帳戶及網上節目直播。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資料圖片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資料圖片

張劍虹又透露,黎智英每星期都會主持「飯盒會」(lunchbox meeting),管理層都會出席,每次與不同單位進行會議,舉例《蘋果日報》、《壹週刊》和廣告部等,如果與《蘋果》開會,陳沛敏、羅偉光和林文宗等人便會出席,而陳沛敏亦會邀請《蘋果》各部門主管出席,而在「飯盒會」舉行前,黎會先開設對話群組及加入出席會議的同事,由同事先提出問題,待開會當日,由黎解答及就決定「拍板」。

黎智英又會在「飯盒會」期間會談對時局的看法、政治取態,以及因應當時情勢下《蘋果》的取態,管理層會將黎的指示再轉達,按大家職務各司其職,黎亦指派張劍虹在會上紀錄重點及吩咐跟進。

控方指,黎智英透過 與《蘋果日報》 管理層的「飯盒會」下達編採指令。(資料圖片)

控方指,黎智英透過 與《蘋果日報》 管理層的「飯盒會」下達編採指令。(資料圖片)

即使在2020年12月時已被捕還柙,張劍虹曾請示《蘋果》如何繼續營運,張劍虹憶述:「黎生嗰時話『唔洗怕,繼續做啦,照原來咁做啦」,管理層遂按黎的原定方針續經營《蘋果》。

張劍虹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指,黎有吩咐下屬「新聞點樣做大,點樣催谷啲人上街」,更指黎是「不可說不的老闆」。

張劍虹又曾供稱,黎智英於2018年重新擔任《壹傳媒》主席,積極參與《蘋果》日常事務,包括「商業同編採都有參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20年。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案件原排期於周三(7月8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資料顯示,7月8日的聆訊已經取消,將另訂新聆訊日期。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指明,黎智英現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要求法庭將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充公予香港特區政府。涉及的財產範圍廣泛,包括黎智英名下銀行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15個戶口內合共約3,230萬元;旗下公司及罪行相關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47個公司戶口內合共約1,211萬元;以及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股份,估值至少7,100萬元。此外,亦包括黎智英牽涉的刑事案件保釋金1,000萬元。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入稟狀詳細列出了黎智英持股的17間公司,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Best Combo Limited、Absolute Ace Limited、Sino Focus Group Limited、Billion Flower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 Marketing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Mart eZone Limited(黎智英持股99%)、eZ Van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Ally 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黎智英持股100%)、Comitex Holdings Limited、Comitex Knitters Limited、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33.3%,其長子黎見恩亦持股33.3%),以及黎智英持股71.26%的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Digital Limited)。

入稟狀中僅對當中部份公司作出估值,其中黎智英在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7.52%股份約值7.3萬元;而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的Comitex Knitters Limited,估值則約為7,131萬元。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