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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 | 黎訪美獲多名華府高層接見 彭博形容不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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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 | 黎訪美獲多名華府高層接見 彭博形容不尋常

2024年02月18日 07:00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0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時透露,彭博報道黎智英曾於2019年7月訪美期間獲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接見,更形容做法「不尋常」。

黎智英於2019年7月到華盛頓與彭斯、蓬佩奧和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左)會面。

黎智英於2019年7月到華盛頓與彭斯、蓬佩奧和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左)會面。

控方曾在庭上展示,黎智英於2019年7月11日向張劍虹發送訊息,內容提及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在2019年7月10日向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傳送彭博新聞社一篇新聞文章的鏈結,標題為「Trump Team Sends Defiant Signal to Beijing by Meeting Hong Kong Activist」(特朗普團隊透過會見香港社運人士向北京發出挑釁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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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於2019年7月到華盛頓與彭斯、蓬佩奧和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左)會面。

黎智英於2019年7月到華盛頓與彭斯、蓬佩奧和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左)會面。

彭博新聞社曾報道黎智英與美國白宮官員會面。 網上圖片

彭博新聞社曾報道黎智英與美國白宮官員會面。 網上圖片

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彭博新聞社曾報道黎智英與美國白宮官員會面。 網上圖片

彭博新聞社曾報道黎智英與美國白宮官員會面。 網上圖片

彭博文章指,特朗普政府官員表示支持香港泛民示威者,蔑視中國政府,而黎智英於2019年7月,曾在訪美期間,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時任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時任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時任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會晤。

彭博於文中提到,美國政府安排黎會見多名美國政府高層的做法「不尋常」, 尤其考慮到黎並非政府官員。

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文章內容又提及,黎控制壹傳媒集團在香港發行《蘋果日報》,時任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摩根奧塔格斯 (Morgan Ortagus)指在黎與蓬佩奧會面中,兩人討論修例事件的事態發展,提到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雖表示修例法案已死,但未正式撤回,兩人還討論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自治問題。

張劍虹又曾供稱,他記憶中黎是與美國官員見面後一段時間才告知他,又形容黎當時「幾雀躍」,認為會晤對反修例運動有幫助;張又形容,當時《蘋果》內部亦「有啲 high」,因黎可會晤美國白宮官員,令他們覺得整個反修例運動有希望;而之後《蘋果》關於反修例的編採政策亦愈趨偏激,如提到示威和抗爭期間,和勇不要分化,又指抗爭是長期性,指示《蘋果》報道「暴力、激進」場面時應表達同情,是香港政府和中央「迫成」,黎又表明「要制裁中國、香港官員,等佢唔好亂嚟」。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星期四(4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和推手,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香港居民的關係,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他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最終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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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二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 ; 而充公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三訂明的嚴格條件,須由原訟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後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將該財產充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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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其中,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關財產的法律及機制亦常見於世界各地。就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謀或其代理人運用其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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