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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7日|楊清奇:黎在家飯局指示為英文版物色擅長中國高層權鬥消息寫手 圖爆「內幕」引國際關注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37日|楊清奇:黎在家飯局指示為英文版物色擅長中國高層權鬥消息寫手  圖爆「內幕」引國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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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7日|楊清奇:黎在家飯局指示為英文版物色擅長中國高層權鬥消息寫手 圖爆「內幕」引國際關注

2024年03月04日 17:44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十七日聆訊下午續開庭。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續作供。楊供稱,曾於2020年5至6月期間三次到黎的住所晚飯,期間黎提及開Twitter 帳戶,增加自己及《蘋果》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要求在座人士提供新聞和評論讓他發表,包括抗爭及六四新聞,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此外,又指示楊找識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並多次催促,讓《蘋果》英文版可爆權鬥內幕消息,增加影響力。

控方展示,陳沛敏在2020月1月13日傳送訊息予楊清奇,「清奇,可否請你或Jason(論壇版同事)整理一下近月加入的作者陣容告訴我?因後天我們有飯盒會」,楊清奇其後把新作者列表以電郵形式傳給陳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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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對論壇版有要求 楊要提供作者名單 

控方再展示,陳沛敏在同日向楊清奇發送的截圖,該圖為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在通訊軟件「Slack」撰寫的「飯盒會」會議重點,當中提到「週末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撰稿」。

楊清奇指,黎「對論壇版有要求,求新求變,不時要我哋搵作者」,雖然會議重點提及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三個網媒的作者,但他沒有印象找過該三個網媒的作者。楊又指,陳沛敏找他索取作者名單不止一次,而陳沛敏要求時「我一定要搵嘅」,但沒有固定周期,也不是經常找他索取作者名單。

到2020年2月7日,陳沛敏傳訊息予楊清奇說:「有空一談可以嗎?」,楊說:「可以啊,我去搵你」。控方問,楊有否出席訊息內的「後天飯盒會」、即 1 月 15 日的「飯盒會」,楊指印象中沒有,「因為睇佢語氣,都預咗我唔會出席嘅,係佢哋高層嘅飯盒會」。控方問及,楊是否與陳沛敏面對面交談?楊稱經常與陳面談,亦會與張劍虹、羅偉光、林文宗面談,馮偉光則較多交流,「佢 office喺我隔離,有時候傾吓閒計都會嘅」,但很少與張志偉交流,「佢主要負責動新聞,同我冇咩直接關係」。

楊:《蘋果》批評中國隱瞞疫情 「搞到世界大亂」

控方提到, 2020 年初新冠疫情,《蘋果》用甚麼角度報道疫情?楊稱「主要係批評中國隱瞞疫情,搞到世界大亂嘅」;至於「一人一信救香港」,楊指,在報紙得悉事件,黎在此前沒提及,是後來張劍虹在黎被捕後、2020年12月底的一次「飯盒會」期間,提到「一人一信救香港」是黎的意見。

英文版推出前已得悉 楊:黎想美國人民關心香港情況

控方又提及《蘋果》英文版,楊指,推出英文版前已知悉,「因為黎先生當時請咗我同幾個專欄作家、時事評論員去佢屋企食飯嘅,咁喺食飯時候講咗想做英文版出嚟,希望英文版擴大《蘋果》喺美國嘅影響力」,將香港當時人權受到壓迫、《香港國安法》下的情況告知美國人。他指,黎稱在當時形勢下,不止美國政府,美國人民都會關心香港情況﹐「要我哋在座嘅人提啲建議睇吓點做」。

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在Twitter發表  包括抗爭、六四新聞  引國際社會關注

控方指,楊於2020 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包括5月6日、5月20日及6月23日,楊確認,並指由黎的秘書協助約晚餐。就5月6日的晚餐,楊確認 Simon Lee(李兆富)、盧峯(馮偉光)及桑普有出席,「我記得嗰次佢要開嗰個Twitter 嘅,叫在座嘅人提供啲新聞、評論畀佢發表囉,咁佢希望通過社交媒體,擴大佢自己同《蘋果》嘅影響力啦」。

楊指,黎在晚飯時沒明確提到是甚麼新聞,「但後來有同我講有啲要求」,如抗爭新聞、六四新聞,希望吸引國際關注香港局勢,「佢當時講嘅意思係,香港人權受到打壓,國際社會更多關注」,能夠以制裁方式,牽制中國及香港政府。

控方問,楊會否記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在晚飯期間的言論?楊稱不記得,但通常黎有要求,「我哋一般回應都係支持囉」。控方又問及,桑普的文章角度,楊指「佢係傾向支持港獨,佢好多文章冇辦法刊登出嚟」。

桑普文章主張港獨 楊建議不要刊載

控方提到黎被捕後,曾經透過高層指示他找桑普撰寫專欄文章。楊指,當時他向陳沛敏表示,桑普的文章經常主張港獨,「唔適合喺我哋報紙刊登。因為專欄文章通常照登唔改嘅,如果畀佢寫專欄會出現啲麻煩,所以建議佢唔好用」。陳沛敏回覆他,會向社長張劍虹反映,「後來都冇再講,應該佢哋上面接受咗我提議,冇再用佢」。楊指,桑普的文章批評中共及香港政府,「佢文章係早期有(刊出),後期冇出過㗎啦」。

黎公開Simon Lee打理Twitter  李憂違國安法請辭  

楊又憶述,黎曾公開提過,李兆富為他打理Twitter 帳戶,後李於2020 年8月告知楊,「覺得老闆做法唔係咁好」而辭職。楊解釋,李兆富覺得「Twitter 有啲嘢觸犯咗《國安法》,咁黎生公開咗係佢負責嘅話,佢覺得有風險嘅,所以佢覺得唔舒服,唔想做啦」。

控方展示,2020年5月6日晚餐,當日楊與羅偉光的訊息內容,羅問楊「清奇,今晚到黎宅晚飯?」,控方問及二人楊,羅二人有否出席?楊稱「照訊息睇應該有去,但真係冇印象佢有冇去囉,時間過得太耐」。

控方圍繞第二次、即2020年5月20日的晚餐提問,楊確認,當晚出席者包括他、桑普、Simon Lee(李兆富)及盧峯(馮偉光)。楊指,當晚討論英文版,指黎覺得當時情況下,美國政府及人民都關注香港人權狀況,「佢希望英文版幫到美國人更加了解香港狀況,希望美國政府採取強硬啲措施,如果《蘋果》英文版報道多啲呢啲內容,美國政府就可以做嘢」。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要求英文版報道香港人權狀況 令美政府「做嘢」包括制裁

控方問及「做嘢」是甚麼?楊稱「當時講得最多都係制裁」,楊個人則覺得,如果外國制裁可以令香港撤回《逃犯條例》,延遲《香港國安法》實施,「社會付出嘅成本代價係低啲嘅」。楊續指,從反修例時期至《香港國安法》出台,黎呼籲制裁,因此楊在論壇版及社評「蘋論」,亦支持黎的看法。

黎要求找識寫中國高層權鬥作者 讓英文版爆內幕消息  

控方再問,晚飯期間有否提到英文版的文章角度?楊稱沒有,但後來黎透過WhatsApp告訴他,「要搵一啲人識得寫中國高層權鬥,佢叫我搵寫手要寫內幕消息,唔係淨係識評論」。法官李運騰關注,中國高層權鬥新聞是在英文版還是中文版?楊稱是英文版,「佢認為如果英文版爆多啲料,影響力會大啲嘅」。

控方續展示,楊與黎第三次晚飯前,黎於2020年6月12日向楊傳送訊息,指「盡量多找有份量有內幕消息的人寫,不只是感想」、「可以找到人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嗎?」,楊回覆「收到。再努力」,詢問內幕人士是撰寫中文或英文?楊指內地人通常寫中文,會翻譯成英文。

黎多次追問楊是否找到寫中國權鬥文章作者

同月30日,黎再傳訊息給楊,「中共權鬥問題是否有料,及經濟及水災情況如何?」,楊則稱「Sorry,權鬥未收到料。水災和三峽沒有炒作般嚴重」,楊解釋,上述兩個訊息顯示「佢追得好緊,但我做唔到」,找不到符合黎要求的作者寫權鬥文章,認為黎想透過發布中國權鬥消息,增加其影響力。

控方問及,楊在訊息提到「水災和三峽」是指什麼?楊解釋,當時海外傳媒炒作水災及三峽問題很嚴重啦,「三峽就嚟冧咁,咁我當時收到消息冇咁嚴重嘅,唔想《蘋果》跟住炒作」。

楊:黎不怕被捕 相信歐美不會坐視不理

至於2020年6月23日第三次晚飯的內容,楊指,當時接近《香港國安法》出台,應是討論《國安法》問題。他指,大家很關心黎會否被捕,「黎生話佢唔驚嘅,如果佢被拉呢,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同時打壓新聞自由,佢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整體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

控方指,楊供稱與黎晚飯期間曾討論制裁,問黎有否提及制裁目標,楊表示沒有提及具體名單,但應是一般社會輿論指向北京負責香港事務官員、以及香港主要官員,重申沒列出制裁名單。

盧峯被減寫一日「蘋論」 楊:貓貓狗狗立心不良的人煽動上街 

控方續展示,楊清奇與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的對話訊息,楊清奇在2020年6月4日向盧峯指:「又被減一日蘋論?」、「都唔知想點。搵埋啲貓貓狗狗」、「立心不良的人煽動上街,不知所謂」,馮偉光當時回覆:「謝謝關心,其實因為工作有調動,所以改成每周一篇」,「替代的人就不comment」、「FYI(順帶一提):會返蘋果做英文Version(版本)」,楊指,當時馮偉光本身每星期寫兩篇評論,但被減至一篇」。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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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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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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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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