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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7日|楊清奇:黎在家飯局指示為英文版物色擅長中國高層權鬥消息寫手 圖爆「內幕」引國際關注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37日|楊清奇:黎在家飯局指示為英文版物色擅長中國高層權鬥消息寫手  圖爆「內幕」引國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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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7日|楊清奇:黎在家飯局指示為英文版物色擅長中國高層權鬥消息寫手 圖爆「內幕」引國際關注

2024年03月04日 17:44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十七日聆訊下午續開庭。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續作供。楊供稱,曾於2020年5至6月期間三次到黎的住所晚飯,期間黎提及開Twitter 帳戶,增加自己及《蘋果》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要求在座人士提供新聞和評論讓他發表,包括抗爭及六四新聞,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此外,又指示楊找識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並多次催促,讓《蘋果》英文版可爆權鬥內幕消息,增加影響力。

控方展示,陳沛敏在2020月1月13日傳送訊息予楊清奇,「清奇,可否請你或Jason(論壇版同事)整理一下近月加入的作者陣容告訴我?因後天我們有飯盒會」,楊清奇其後把新作者列表以電郵形式傳給陳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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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

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

黎對論壇版有要求 楊要提供作者名單 

控方再展示,陳沛敏在同日向楊清奇發送的截圖,該圖為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在通訊軟件「Slack」撰寫的「飯盒會」會議重點,當中提到「週末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撰稿」。

楊清奇指,黎「對論壇版有要求,求新求變,不時要我哋搵作者」,雖然會議重點提及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三個網媒的作者,但他沒有印象找過該三個網媒的作者。楊又指,陳沛敏找他索取作者名單不止一次,而陳沛敏要求時「我一定要搵嘅」,但沒有固定周期,也不是經常找他索取作者名單。

到2020年2月7日,陳沛敏傳訊息予楊清奇說:「有空一談可以嗎?」,楊說:「可以啊,我去搵你」。控方問,楊有否出席訊息內的「後天飯盒會」、即 1 月 15 日的「飯盒會」,楊指印象中沒有,「因為睇佢語氣,都預咗我唔會出席嘅,係佢哋高層嘅飯盒會」。控方問及,楊是否與陳沛敏面對面交談?楊稱經常與陳面談,亦會與張劍虹、羅偉光、林文宗面談,馮偉光則較多交流,「佢 office喺我隔離,有時候傾吓閒計都會嘅」,但很少與張志偉交流,「佢主要負責動新聞,同我冇咩直接關係」。

楊:《蘋果》批評中國隱瞞疫情 「搞到世界大亂」

控方提到, 2020 年初新冠疫情,《蘋果》用甚麼角度報道疫情?楊稱「主要係批評中國隱瞞疫情,搞到世界大亂嘅」;至於「一人一信救香港」,楊指,在報紙得悉事件,黎在此前沒提及,是後來張劍虹在黎被捕後、2020年12月底的一次「飯盒會」期間,提到「一人一信救香港」是黎的意見。

英文版推出前已得悉 楊:黎想美國人民關心香港情況

控方又提及《蘋果》英文版,楊指,推出英文版前已知悉,「因為黎先生當時請咗我同幾個專欄作家、時事評論員去佢屋企食飯嘅,咁喺食飯時候講咗想做英文版出嚟,希望英文版擴大《蘋果》喺美國嘅影響力」,將香港當時人權受到壓迫、《香港國安法》下的情況告知美國人。他指,黎稱在當時形勢下,不止美國政府,美國人民都會關心香港情況﹐「要我哋在座嘅人提啲建議睇吓點做」。

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

黎開Twitter帳戶,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讓其發表,引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情況

黎要求提供新聞及評論在Twitter發表  包括抗爭、六四新聞  引國際社會關注

控方指,楊於2020 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包括5月6日、5月20日及6月23日,楊確認,並指由黎的秘書協助約晚餐。就5月6日的晚餐,楊確認 Simon Lee(李兆富)、盧峯(馮偉光)及桑普有出席,「我記得嗰次佢要開嗰個Twitter 嘅,叫在座嘅人提供啲新聞、評論畀佢發表囉,咁佢希望通過社交媒體,擴大佢自己同《蘋果》嘅影響力啦」。

楊指,黎在晚飯時沒明確提到是甚麼新聞,「但後來有同我講有啲要求」,如抗爭新聞、六四新聞,希望吸引國際關注香港局勢,「佢當時講嘅意思係,香港人權受到打壓,國際社會更多關注」,能夠以制裁方式,牽制中國及香港政府。

控方問,楊會否記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在晚飯期間的言論?楊稱不記得,但通常黎有要求,「我哋一般回應都係支持囉」。控方又問及,桑普的文章角度,楊指「佢係傾向支持港獨,佢好多文章冇辦法刊登出嚟」。

桑普文章主張港獨 楊建議不要刊載

控方提到黎被捕後,曾經透過高層指示他找桑普撰寫專欄文章。楊指,當時他向陳沛敏表示,桑普的文章經常主張港獨,「唔適合喺我哋報紙刊登。因為專欄文章通常照登唔改嘅,如果畀佢寫專欄會出現啲麻煩,所以建議佢唔好用」。陳沛敏回覆他,會向社長張劍虹反映,「後來都冇再講,應該佢哋上面接受咗我提議,冇再用佢」。楊指,桑普的文章批評中共及香港政府,「佢文章係早期有(刊出),後期冇出過㗎啦」。

黎公開Simon Lee打理Twitter  李憂違國安法請辭  

楊又憶述,黎曾公開提過,李兆富為他打理Twitter 帳戶,後李於2020 年8月告知楊,「覺得老闆做法唔係咁好」而辭職。楊解釋,李兆富覺得「Twitter 有啲嘢觸犯咗《國安法》,咁黎生公開咗係佢負責嘅話,佢覺得有風險嘅,所以佢覺得唔舒服,唔想做啦」。

控方展示,2020年5月6日晚餐,當日楊與羅偉光的訊息內容,羅問楊「清奇,今晚到黎宅晚飯?」,控方問及二人楊,羅二人有否出席?楊稱「照訊息睇應該有去,但真係冇印象佢有冇去囉,時間過得太耐」。

控方圍繞第二次、即2020年5月20日的晚餐提問,楊確認,當晚出席者包括他、桑普、Simon Lee(李兆富)及盧峯(馮偉光)。楊指,當晚討論英文版,指黎覺得當時情況下,美國政府及人民都關注香港人權狀況,「佢希望英文版幫到美國人更加了解香港狀況,希望美國政府採取強硬啲措施,如果《蘋果》英文版報道多啲呢啲內容,美國政府就可以做嘢」。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

楊於2020年共三次前往黎的住所晚飯。 資料圖片

黎要求英文版報道香港人權狀況 令美政府「做嘢」包括制裁

控方問及「做嘢」是甚麼?楊稱「當時講得最多都係制裁」,楊個人則覺得,如果外國制裁可以令香港撤回《逃犯條例》,延遲《香港國安法》實施,「社會付出嘅成本代價係低啲嘅」。楊續指,從反修例時期至《香港國安法》出台,黎呼籲制裁,因此楊在論壇版及社評「蘋論」,亦支持黎的看法。

黎要求找識寫中國高層權鬥作者 讓英文版爆內幕消息  

控方再問,晚飯期間有否提到英文版的文章角度?楊稱沒有,但後來黎透過WhatsApp告訴他,「要搵一啲人識得寫中國高層權鬥,佢叫我搵寫手要寫內幕消息,唔係淨係識評論」。法官李運騰關注,中國高層權鬥新聞是在英文版還是中文版?楊稱是英文版,「佢認為如果英文版爆多啲料,影響力會大啲嘅」。

控方續展示,楊與黎第三次晚飯前,黎於2020年6月12日向楊傳送訊息,指「盡量多找有份量有內幕消息的人寫,不只是感想」、「可以找到人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嗎?」,楊回覆「收到。再努力」,詢問內幕人士是撰寫中文或英文?楊指內地人通常寫中文,會翻譯成英文。

黎多次追問楊是否找到寫中國權鬥文章作者

同月30日,黎再傳訊息給楊,「中共權鬥問題是否有料,及經濟及水災情況如何?」,楊則稱「Sorry,權鬥未收到料。水災和三峽沒有炒作般嚴重」,楊解釋,上述兩個訊息顯示「佢追得好緊,但我做唔到」,找不到符合黎要求的作者寫權鬥文章,認為黎想透過發布中國權鬥消息,增加其影響力。

控方問及,楊在訊息提到「水災和三峽」是指什麼?楊解釋,當時海外傳媒炒作水災及三峽問題很嚴重啦,「三峽就嚟冧咁,咁我當時收到消息冇咁嚴重嘅,唔想《蘋果》跟住炒作」。

楊:黎不怕被捕 相信歐美不會坐視不理

至於2020年6月23日第三次晚飯的內容,楊指,當時接近《香港國安法》出台,應是討論《國安法》問題。他指,大家很關心黎會否被捕,「黎生話佢唔驚嘅,如果佢被拉呢,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同時打壓新聞自由,佢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整體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

控方指,楊供稱與黎晚飯期間曾討論制裁,問黎有否提及制裁目標,楊表示沒有提及具體名單,但應是一般社會輿論指向北京負責香港事務官員、以及香港主要官員,重申沒列出制裁名單。

盧峯被減寫一日「蘋論」 楊:貓貓狗狗立心不良的人煽動上街 

控方續展示,楊清奇與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的對話訊息,楊清奇在2020年6月4日向盧峯指:「又被減一日蘋論?」、「都唔知想點。搵埋啲貓貓狗狗」、「立心不良的人煽動上街,不知所謂」,馮偉光當時回覆:「謝謝關心,其實因為工作有調動,所以改成每周一篇」,「替代的人就不comment」、「FYI(順帶一提):會返蘋果做英文Version(版本)」,楊指,當時馮偉光本身每星期寫兩篇評論,但被減至一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20年。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案件原排期於周三(7月8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資料顯示,7月8日的聆訊已經取消,將另訂新聆訊日期。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指明,黎智英現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要求法庭將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充公予香港特區政府。涉及的財產範圍廣泛,包括黎智英名下銀行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15個戶口內合共約3,230萬元;旗下公司及罪行相關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47個公司戶口內合共約1,211萬元;以及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股份,估值至少7,100萬元。此外,亦包括黎智英牽涉的刑事案件保釋金1,000萬元。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入稟狀詳細列出了黎智英持股的17間公司,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Best Combo Limited、Absolute Ace Limited、Sino Focus Group Limited、Billion Flower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 Marketing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Mart eZone Limited(黎智英持股99%)、eZ Van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Ally 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黎智英持股100%)、Comitex Holdings Limited、Comitex Knitters Limited、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33.3%,其長子黎見恩亦持股33.3%),以及黎智英持股71.26%的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Digital Limited)。

入稟狀中僅對當中部份公司作出估值,其中黎智英在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7.52%股份約值7.3萬元;而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的Comitex Knitters Limited,估值則約為7,131萬元。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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