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第38日|楊清奇:黎要求邀稿爆「中共內幕」 承諾月付一萬元為Twitter供稿 惟「一分錢都冇畀過」

HotTV

HotTV

HotTV

黎智英案第38日|楊清奇:黎要求邀稿爆「中共內幕」 承諾月付一萬元為Twitter供稿 惟「一分錢都冇畀過」

2024年03月05日 11:47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3月5日展開第三十八日聆訊。「從犯證人」、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第二日作供時透露,黎智英曾提出月付1萬元為其Twitter供稿報酬,惟之後「一分錢都無畀過」,但楊指黎開設Twitter是為加強自己及《蘋果》對公眾輿論的影響力,故他視供稿為「共擔輿論之責」;黎又為寫稿要求楊做料資搜集,又指示楊物色「有份量及有內幕消息」寫手,分析中國權鬥內情。 

 

更多相片

2020年6月4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曾在Twitter發佈會見王丹等人的照片。

2020年6月4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曾在Twitter發佈會見王丹等人的照片。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楊清奇今續穿黑色風褸到庭。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展示2020年5月25日黎智英向楊清奇發送的whatsApp對話訊息,黎說:「李平兄,以(與)律師談過每月從我私人戶口支付 1 萬天(元)給我作為供 Twitter 報酬,小心些是可以的,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謝謝,黎。」

黎提出每月1萬元作為Twitter供稿報酬  楊:「後來一分錢都冇畀過」

楊解釋,黎談及會每月支付 1 萬元予他,作為 Twitter 供稿的報酬,但楊笑稱:「不過後來一分錢都冇畀過。」控方問及,對話中所述「小心些是可以的」是指什麼意思?楊指,沒問過黎,但他理解是 Twitter 供稿是兼職工作,而楊作為《蘋果》全職員工,「佢畀唔畀錢,都係照佢指示去做嘅。」當時楊回覆稱:「卑職自當盡力,共擔輿論之責」,控方問此句意思?楊指,黎智英提及開設 Twitter 帳戶是為加強黎及《蘋果》的影響力,影響公眾輿論,故楊視供稿為「共擔輿論之責」。

黎要求楊物色「有份量及有內幕消息」寫手 分析中國權鬥內情   

控方又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5月29日的WhatsApp語音訊息,黎稱:「習近平呢佢嘅鴻圖大黨(計)呢…佢就有一路一帶啦,2025啦⋯就2020年脫貧啦⋯你睇睇佢有冇佢啲鴻圖大計啲計劃可唔可以寫一寫畀我呀?因為我寫緊稿⋯係囉因為你對呢啲嘢熟…你同我查一查唔該你。」楊指,黎著他搜尋資料寫稿,如《國安法》問題、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

控方展示相關WhatsApp記錄,包括在2020年5月27日,黎就《國安法》要求楊清奇提供資料;同年6月5日,黎問楊是甚麼觸發南韓民主化;同年6月12日,黎再就中國權鬥資料向楊查詢。

控方指,楊於6月12日發訊息予黎,提及已找「北京高瑜」、「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為《蘋果》英文版撰寫評論,「另,還找了新京報前總編輯程益中,他目前未有時間為我們撰文,要我向你和李怡問好及致敬」,黎當時回覆指,著楊盡量找有份量及有內幕消息的人,「不只是感想而是有寫情(內情)的」、「可以找到人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嗎?」。

楊解釋,「北京高瑜」及「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同樣是資深傳媒人,主要撰寫中國新聞的評論。楊指,他物色的人選均撰寫評論,而非有關內幕消息,不符合黎的要求,故最終沒為《蘋果》英文版寫稿。控方問及上述兩人的文章角度時,楊清奇指兩人都是資深傳媒人,評論角度中肯,而黎應該認識高瑜,但不清楚他是否認識長平。

控方指,楊與黎在2020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期間,沒任何WhatsApp訊息紀錄,楊指:「時間過咗咁長,我估我有啲嘢刪除咗」,「有時刪除訊息,方便睇返之前嘅嘢,唔使睇返咁遠,但依段時間點解刪除咗真係無印象」。

黎要求楊提供六四相關新聞寫Twitter

控方再展示,黎在2020年6月4日向楊傳訊息指:「李平,看今天6.4是否(有)些大陸新聞給我上Twitter。謝謝。黎」,楊回覆:「好,留意緊」,「有兩條,抗命軍長遺憾未留文字及天安門死難者家屬拜祭,畀咗Simon」。

楊解釋,黎「朝早叫我搵64大陸新聞,後來我搵咗兩條新聞,於是我在WhatsApp向黎生報告」,再把新聞從WhatsApp傳送給Simon Lee (李兆富)。 控方展示黎Twitter在2020年6月4日的推文,一篇提到38抗命軍長徐勤先遭當局開除黨籍,另一篇則提到天安門母親每年6月4日去拜祭子女,楊確認這兩篇新聞均是他傳送給Simon Lee的。

《蘋果》英文版翻譯論壇版專欄文章 

控方展示,楊與《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的WhatsApp對話訊息,其中羅請楊向論壇版作者關焯照和劉細良查詢,英文版的作者簡介有否問題。 楊解釋,當時英文版打算翻譯論壇版的專欄文章,羅遂撰寫英文版作者簡介,並請楊向作者確認。楊指,劉細良的立場為支持民主派,因另一作者李怡後期稱年紀大,無法每日寫文章,黎遂透過前副社長陳沛敏,著楊邀請劉細良撰文。

2020年6月4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曾在Twitter發佈會見王丹等人的照片。

2020年6月4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曾在Twitter發佈會見王丹等人的照片。

蓬佩奧見王丹  羅偉光著楊找中國問題專家撰評論 

控方指,羅偉光在2020年6月4日向楊提及,當日的評論節目以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見八九學運領袖王丹及表揚天安門母親為主題,著楊訪問與蓬佩奧會面的人士,找人撰寫評論及分析,並指會於英文版刊出。 控方指,楊回覆稱「都係請中國版照樣搵林和立或夫子評」,問及上述作者是何人?楊稱,「我覺得個作者同案情無關 … 兩個作者身分同呢件案件冇關,唔需要披露佢哋身份。」

法官李運騰追問,上述人士是否專欄作家,其立場是甚麼?楊指,兩人均是較資深的中國問題專家,立場比較中立。 控方再引述WhatsApp對話,羅偉光著楊找人正面評價「美國國務卿會見王丹」一事,楊確認,最終邀請潘小濤撰文。

有論壇版作家不想文章被翻譯成英文刊出 

楊曾供稱,他與前《 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的辦公室相鄰,二人不時交流,楊今補充,二人不會談及英文版事宜,因馮「係比較專業嘅一個人,佢唔會干涉我論壇版嘅嘢,我都唔會干涉佢英文版嘅嘢」。控方問及,《蘋果》論壇版的中文文章是如何翻譯成英文,楊稱他會與馮偉光或英文版其他同事討論後,他便把《蘋果》論壇版的中文文章傳送給英文版處理。

控方展示,楊曾把林和立的訊息轉發予馮偉光,林和立指:「文已傳給你,謝謝。請不要翻譯成英文」,馮偉光回覆:「明白」。楊解釋,當時林和立不希望其文章被翻譯成英文,只想出中文版,「我就同盧峯講聲」。楊指,盧峯未被邀請成為《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前,是由港聞版或國際版同事向他索取論壇版稿件。控方問及,當馮偉光負責英文版時,他有否按照黎的想法行事?楊指「我睇到係有」。

三次黎宅飯局中兩次提及如何擴大黎本人及《蘋果》影響力 

馮偉光與楊清奇均三度獲邀出席黎宅飯局,楊確認,首次飯局主題為黎智英Twitter,第二次飯局主題為《蘋果》英文版,第三次飯局主題為《香港國安法》。楊指,馮偉光在三次飯局也沒提出建議,而首兩次飯局均提及如何擴大黎及《蘋果》的影響力,同時吸引美國及全世界關注香港人權情況;第三次飯局則是黎說自己「唔擔心俾人拉」。

楊又提到,黎在《蘋果》25周年大會發言時沒具體指示論壇版需要如何運作,「喺個場合無提過論壇版」。

專欄作家古德明「擱筆」 楊:「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

控方問及WhatsApp 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 」對話內容,楊確認當時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人均在群組內。 控方展示,羅偉光於2020年7月6日向楊發送圖片訊息,圖中為專欄作家古德明的文章,標題為「國安法下,唯有擱筆」,羅問楊「真係唔寫」、「咁大壓力?我叫同事寫段新聞」,楊當時回覆,「依家都冇乜來稿,正周圍搵人。請幫手介紹啲。都係唔好出新聞,費事嚇親其他作者」,羅回應「唔寫大家都睇到喎」,以及「會有些人可以寫,不過唔出名,古德明有名氣些,佢冇停明報」,楊回覆「唉,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哋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

控方問及,楊曾供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蘋果》寫手減少?楊解釋,當時只有古德明表明不再撰寫專欄,但當時「自由來稿」亦有減少,因寫手及專欄作家均擔心「《國安法》條紅線唔知點畫,所以我當時建議唔好寫新聞,廢事嚇親人」。 楊又指,有作者覺得幫《蘋果》寫稿,「風險特別高」,故在訊息中,楊亦提及「老闆叫我搵人寫內情,作者都係覺得風險好高,唔敢寫」。

張劍虹指示不付稿費予涉違國安被通緝海外人士 楊:最終無收到來稿 

控方續指,楊早前供稱2020年7月17日的飯盒會中,曾提出寫手減少的問題,楊確認,所以黎指示他尋找海外作者撰文,不包括北京作者,因本地作者擔心有風險,而海外作者顧忌較少。

控方續展示,張劍虹在2020年8月3日傳訊息予楊指「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把關」。 楊稱,當時張劍虹擔心如果給稿費,會被人覺得《蘋果》支持通緝人士,不過最終他們亦無收到通緝人士來稿。

黎文章提及美對華制裁對中國經濟影響深遠  成為楊「寫稿揀稿」指引

楊指,《香港國安法》出台後,留意到黎在其專欄多次談及《香港國安法》,「喺編輯嘅角度睇,有啲標題真係好好,例如《時間就是武器》、《大時代快將來臨》」,楊指「大家都知道,黎生嘅文章無人夠膽改佢,呢啲文章好真實,講佢觀點同立場,都有講到關於制裁嘅問題」。

楊指,黎覺得因為美國對華政策的調整在短時間內不會扭轉,所以美國與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制裁不會緩和下來,且美國制裁對中國經濟影響深遠。楊認為,黎的文章觀點,正是他「寫稿揀稿」的指引,「咁我當咗方針就係咁樣囉」。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深啡色西裝和白恤衫,進庭後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而其妻女今如常到庭旁聽。

在第三十七日聆訊中,楊清奇作供指,2020年7月 17日參加「飯盒會」,《國安法》生效後,他向黎反映論壇版作者不足,黎指示多找海外作者,因他們顧忌較少,批評政府較尖銳;楊又強調「飯盒會」是黎作出指示,沒討論,且「一定要執行」,楊又會看黎的專欄文章觀點,論壇版「一定唔會同佢作對」,而反修例期間,黎指示發布支持抗爭的文章,而《國安法》出台,黎指定要刊對《國安法》不滿的作者文章。

另楊指, 2020年5至6月楊先後三次前往黎住所晚膳,黎提到要開Twitter ,要求提供新聞、評論讓他發表,冀引國際關注香港形勢,又要求為英文版物色擅長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爆內幕」增影響力。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