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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8日|楊清奇:黎專欄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親錄音游說曾批評中國人權的中央黨校教授撰文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38日|楊清奇:黎專欄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親錄音游說曾批評中國人權的中央黨校教授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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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38日|楊清奇:黎專欄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親錄音游說曾批評中國人權的中央黨校教授撰文

2024年03月05日 16:33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1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十八日聆訊下午續開庭。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續作供稱,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在周日刊登,在反修例期間,黎直接在專欄文章呼籲當日上街,而楊當時寫文章及揀論壇文章,亦鼓勵市民上街為主題。另黎又指示楊找中央黨校教授蔡霞為《蘋果》撰文,黎更親錄語音作邀請, 楊指蔡霞到美國後,曾批評中國人權狀況,且比較關注香港,

控方續問及,上午提到黎智英專欄文章的觀點和睇法是否「原定方針」,楊稱在不同時期,對「原定方針」有不同理解,而他早上作供提及的,正是《國安法》之後黎所撰寫的文章;控方問《國安法》實施前,楊又如何理解,楊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黎的文章亦「睇到佢一啲原則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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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奇指,反修例期間,黎的專欄文章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清奇指,反修例期間,黎的專欄文章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介紹甘粕代三為《蘋果》撰寫日本評論文章。(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介紹甘粕代三為《蘋果》撰寫日本評論文章。(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蔡霞 (網上圖片)

蔡霞 (網上圖片)

楊清奇指,反修例期間,黎的專欄文章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清奇指,反修例期間,黎的專欄文章直接呼籲市民上街。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專欄直接呼籲當日上街 楊:揀論壇文章以鼓勵上街為主題

楊指,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於星期日刊登,當時的大規模遊行示威,大多發生於星期日,「所以黎生文章好直接呼籲當日上街嘅,咁我當時寫文章、揀論壇文章,會以鼓勵市民上街為主題」。

控方展示,2020年9月黎與楊之間的對話,當中黎著楊「請回電」,隨後楊向黎發送文章連結,黎之後再發送圖片訊息,當中顯示為簡體字「歷史」的教科書,附上文字「今天高一新生分到手的最新版本的《歷史》課本」,又展示課本的其中一頁。黎在訊息指「李平,這是最新出版的教科書與你給我的訊息不同,你可以解釋清楚嗎?」楊當時回覆:「這是十一屆六中全會的決議。習近平2018年教科書改為艱辛的探索,刪去毛澤東錯誤字眼,引爆海內外不滿,近期又縮番,用六中決議」。楊解釋,當時黎正撰寫有關毛澤東的文章,黎著他提供資料,楊遂提供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的內容,但黎「自己睇到教科書新版本嘅講法唔同」,所以楊在訊息中再作解釋。

控方指,黎被拘捕後,獲釋後有否再找楊提供資料、用作Twitter發文。楊稱當時已沒有,因之前他提供的資料,黎會轉交Simon Lee(李兆富)處理,但當時李已辭職。

張劍虹介紹甘粕代三為《蘋果》撰寫日本評論文章。(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介紹甘粕代三為《蘋果》撰寫日本評論文章。(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指示找馬鐵穎寫內部消息  讚「有料到」 張劍虹介紹甘粕代三寫日本評論

控方再展示2020年9月14日黎發訊息給楊指「今日看左丁山專欄請到一位評論專家馬鐵穎,說他的中國和日本評論有料到,是否請他為我們寫評論版」。楊稱,黎想找馬鐵穎寫評論,而「有料到」可能是指其評論較尖銳或有內部消息,而當時黎很重視後者。楊當時回覆:「張劍虹已揾咗日本資深記者甘粕代三撰文」、「馬鐵穎,我再揾下佢」。

楊解釋,當時張劍虹透過陳沛敏介紹了甘粕代三,並會逢星期三撰文,這亦是因早前黎表示想找人寫日本新聞評論,但黎的指示一定要做,所以他亦嘗試找馬鐵穎安排;楊確認甘粕代三即早前有證供所指的「高橋」。

邀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文  楊:黎有權決定社評寫手 

控方續展示黎及楊的訊息,楊發訊息指「轉一段中央黨校教授蔡霞講你同蘋果的對話畀你聽下,正繼續遊說她撰文」,並轉發一段語音訊息。楊指,當時蔡霞在語音訊息中稱讚《蘋果》「比較有正義感囉,咁佢都留意到《蘋果》有好影響力嘅」。

楊指,當時蔡霞指「市民為咗支持《蘋果》,《蘋果》股價一日可以升好高嘅,黎生個回覆係游說蔡霞同《蘋果》寫稿。」控方追問,由誰提出邀請蔡霞撰稿?楊指,當時黎要求尋找海外作者撰稿,而蔡霞教授身在美國,所以楊透過朋友獲得蔡霞的聯絡方法,想邀請她寫文章。

控方問,楊當時是否按黎指示行事,楊指黎沒指定蔡霞,但黎常要求更換作者。控方又問,蔡霞是否黎想邀請的那一類作者?楊確認,又指會請黎「親自出面,希望成功機會高啲」。楊又補充,蔡霞為中央黨校教授,她到美國之後,曾批評中國人權狀況,亦比較關注香港狀況。

蔡霞 (網上圖片)

蔡霞 (網上圖片)

黎親錄語音訊息游說蔡霞  

訊息又顯示,黎發語音訊息予楊,楊回覆「我轉發畀佢(蔡)」,控方在庭上展示黎的語音謄本,「蔡霞小姐你好,謝謝你的美言,我們做香港人,一定會鬥爭下去,這是我們的本分。你有時間為我們寫社評呀⋯顏純鈎先生常常提到你的,我也很崇拜你的,希望你幫我們寫寫你對中國的看法,因為你對中國的了解是沒人跟你比拼的。」楊解釋,黎有權決定社評寫手,當中提到顏純鈎正是由黎提名,邀顏撰寫社評,再由張劍虹安排。

控方再問及黎及楊之間的訊息,當時楊向黎轉發馬鐵穎的回覆,馬指「可惜我現在的工作仍與日本方面有千絲萬縷關係,暫不太方便為貴報寫稿。」楊又在訊息中指,馬「一向保守,未曾在報章撰文」,楊確認。

黎還柙後 張劍虹是最高負責人 

控方就張劍虹的角色提問,控方問當黎於 2020年12月被還柙後,楊會如何形容張的角色?楊指,當時張劍虹是「最高負責人」,《蘋果》的網上版、英文版,所有出版都在其監督下。

控方展示,張劍虹及楊在2020年12月13日的對話訊息,當時張指「主筆,高橋先生說他在論壇的稿要停?是否寫得太密或是甚麼原因?」楊答:「他說要停嗎?未同我講」,又形容「佢中文有少少問題。上次他專欄寫釣魚台歷史,話待續,又問我讀者反應,我話讀者沒回應,可以寫多一次,但最好關注美日、日中關係。不是要他停專欄。」張回應:「可能他誤會」。

高橋向張劍虹投訴 楊:他講太多歷史 

楊指,以高橋為例,高層即黎或陳沛敏「指點話要嘅專欄,都有啲問題」,「我都好小心處理。」楊形容,寫手「有少少問題,佢哋就搵高層去投訴嘅。咁我就會好被動。今次Takahashi(高橋)講嘅係誤會,佢嘅中文表達不時有問題。」 楊解釋,因為他是日本人,當談及前總統特朗普時,高橋演譯會變成「美國已故總統」,而同事要就著他的稿件「同佢執清楚」。而訊息中提及高橋向張劍虹投訴,是緣於高橋的文章「講太多歷史,讀者係唔想睇,我希望佢轉下主題,佢就同張先生投訴話我想停佢個論壇」。

控方再展示,楊與高橋之間於2020年9月15日的對話,楊指,因當時遇到高橋的文章有問題時,會找陳沛敏,而陳覺得「咁樣好麻煩」,張劍虹遂把高橋的聯絡轉交予楊,讓楊可直接聯絡高橋。 楊憶述,當時黎要求邀請海外作者,但張劍虹覺得楊的進展「唔夠好」,「所以親自搵咗呢個日本記者同我哋寫稿」。

楊形容,《蘋果》高層好重視美國「重返亞洲」的政策,而日本於政策中飾演重要地位,張想多撰寫關於日中關係的文章,張當時要求楊為高橋增加稿費,楊遂把稿費由1,200增至1,600元。

楊指高橋中文有問題 文章提及美制裁不符《蘋果》立場 

控方再引述楊及高橋之間的對話,當中楊向對方發訊息,「日本遵從美國制裁令 促與美營運的當地銀行凍結林鄭在日戶口」,並附上報道連結,問高橋「請看看能否跟進」,高橋當時回覆:「日本政府已開始跟拜登溝通,怎會聽已死總統命令。你要我怎麼跟進?週3專欄還是新聞?」楊回應:「也可以考慮評論有關新聞。但你的觀點恐怕難以被蘋果多數讀者認同,制裁不是已死總統的命令,是美國聲援港人」。

楊供稱:「高橋中文有問題,講前總統已死,呢度已經出現咗」,但「問題就喺度,佢中文都唔通,高層指定要用,我不得不用」。 楊在訊息對高橋指「你的觀點恐怕難以被蘋果多數讀者認同」,是因為對方覺得日本制裁屬「議員做show,冇乜用」,所以楊告知對方《蘋果》讀者應比較認同外國制裁。

控方續問及,《蘋果》於2020年12月對於外國制裁的立場?楊指「我覺得我呢個觀點,都係同高層睇法、讀者口味係一致。」控方問及,楊指的高層是否包括黎?楊確認,另包括張劍虹,但不知道其他高層是否有相同觀點。

楊向評論版作者交待《蘋果》微調用字 

控方展示,楊清奇在2021年4月撰寫題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的文章內容,當中提及警務處長鄧炳強連續不點名批評《蘋果》,表示考慮以煽惑檢控傳媒,加上 《文匯報》、《大公報》連續發表社論呼籲取締《蘋果》,終於令《蘋果》受到壓力。社長張劍虹、總編輯羅偉光先後下令,調整報道用語,也有敏感職位員工辭職。 「上周六社評作者方圓(本名顏純鈎)就可否使用『黑警』一詞查詢張劍虹,張表示,以目前時勢,黑警等字眼還是不用較好,並要求主筆李平把好關」、「周日,羅偉光在 Whatsapp發出指令,棄用武漢肺炎,改以疫情或COVID 19代替」、「員工士氣受挫,中高層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有人哀歎『我哋還有幾多時光』,張劍虹只回應「盡力做」,論壇版編輯崔博森父母擔心其安全,要他離職,崔決定近期辭職,並申請BNO簽證,準備移居英國」。

楊指,他需及時與作者溝通,把公司要求變化交代清楚,但並非把「《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整篇文章傳送給作者,「作者未必跟香港新聞咁貼」,故需視乎本地或海外作者需要,傳送不同段落節錄。楊指:「我寫得低嘅,係有嘅」,確認文章內容真確性。

張劍虹擔心《蘋果》社評違國安法 

張劍虹於2021年4月21日向楊發送的訊息,張傳送「銳評/《蘋果》挑戰國安 不能姑息放任」截圖,問及楊在《蘋果》社論中,有否「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及推翻執政黨」等內容?楊當時回應「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張則指「出台前就不算違法,現在倡假新聞法看來勢在必行」。

楊解釋,當時張擔心社評觸犯《國安法》,舉例提到「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喺香港嗌咗幾廿年啦,竟然成為推翻國家執政黨,呢啲好難解釋清楚」,所以楊當時回答「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楊當時理解為,《國安法》沒有追溯力。

羅偉光把黎獄中信件給楊看 

楊指,張劍虹在2021年5月的《蘋果》員工大會上,沒直接提起論壇版。控方提到,張劍虹在員工大會中表示「黎生上個月喺獄中就寫咗封信出嚟,大家都睇到喇,話新聞自由呢個工作係危險嘅,請大家同事要保重,盡量要小心」,「每一個同事都要小心,做前線嘅亦都係要小心」。 控方展示,羅偉光在2021年5月25日傳訊息問楊「請問今日在公司?」、「黎生有來信,想直接給你看看」。楊指:「黎生喺信中提到要同事小心啲,啲字眼我已經唔記得」,他指該信是黎手寫給羅偉光的,他認為羅「覺得論壇版都同樣要小心,所以俾埋我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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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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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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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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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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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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