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3月6日展開第三十九日聆訊。前《蘋果》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第三日作供指,他被捕後警方在其手機發現3張截圖,包括在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及前總編輯羅偉光等人於2021年6月被捕後,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把被捕同事從Signal「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中移除;另楊又稱,黎曾轉交一名批評中共的作者投稿,楊坦言黎轉交的文章如無問題,一定會刊登。
楊清奇今續穿黑色風褸到庭,接受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主問。控方展示2021年6月的通訊軟件Signal的3張截圖, 均是楊清奇在2021年6月17日用自己手機截取,截圖顯示羅偉光表示「警察上門」,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回覆「Ha Understood」等,而當日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等人被捕。
楊手機檢獲3張截圖包括與黎對話 楊:當時認為有啲用
另有截圖顯示一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Signal群組,林文宗從群組移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剩下的成員則包括楊清奇、林文宗、馮偉光及《蘋果》副總編輯蔣美紅,楊清奇確認相關截圖是在他被捕後,警方從他手機內擷取,但他不記得自己當時截圖的原因。楊指,該群組早前是在WhatsApp、後來移至Signal,而成員包括高層和部門負責人。楊同意Signal群組開啟了訊息自動銷毀功能,卻稱自己對此不清楚,雖然同事告訴他訊息會在數小時內自動銷毀,但群組內亦有不少資料留下。
林文宗在張劍虹、陳沛敏等人被捕後,把他們從Signal國安應變群組成員中移除。(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展示,另一在楊手機檢取的截圖,顯示黎發送予楊的對話訊息,「李平兄,以(與)律師談過每月從我私人户口支付 1 萬天(元)給我(你)作為供 twitter 報酬,小心些是可以的,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謝謝,黎。」楊解釋,當時認為「呢樣嘢有啲用」,所以截圖。
另有2同事處理《蘋果》論壇版文章
控方再展示一份「更表」,楊供稱,該更表由他編,而更表上除他以外的兩個名字是論壇版編輯。楊指,他負責揀選論壇版文章,而兩名同事會協助他檢查文章有無錯字或事實上的出入,同事亦會協助排版及與製作房溝通。楊同意他和同事除負責《蘋果》實體版,亦會負責電子版文章。
黎轉交批中共文章 楊:如無問題一定刊出
控方另展示一封信件,該信由蘋果論壇自由撰稿人趙小華在2020年3月20日寫給黎,發信人自稱「小华」,收信人則寫「智英叔」,信中批評中共做事肆無忌憚,夾附文章題為「簡談習近平執政以來的風格」,而作者即趙小華,而該信上貼有一張黃色告示貼,是由黎寫給楊清奇:「李平,我沒看過他的文章,請過目是否有用」。楊稱,當時修改文章標題及一些文字後,在論壇版上發表,又指「因為係老闆轉過嚟,雖然佢話自己冇睇過,但轉交過嚟嘅文章,如果冇問題我一定出」,又指不只一次為黎處理文章,但次數少。
刊讀者來函無需向黎報告 楊:「佢睇報紙睇得好實」
控方展示另一封信件,由「新讀者」在2020年8月15日寄出,上有一張黃色告示貼,由黎智英寫上「李平,此讀者有關評論版意(見)值得參考,謝謝。黎」。楊指「黎生又好、讀者又好,有啲嘢係混淆咗。」楊形容,信中「新讀者」所評論的作者是在副刊撰稿,並非由楊負責的論壇版,但黎「睇到佢話係評論版,將呢封信交畀我,唔知呢個讀者意見,係針對副刊定我嘅論壇版」。控方問楊,曾否與黎談論對此信件的看法,楊指「唔記得」,「印象中佢無問過我、佢都無同我講」。楊指,即使他在《蘋果》刊登信件,也不會匯報給黎,「因為佢睇報紙睇得好實,佢自己睇到」,故沒需要向黎報告。
張劍虹建議採用《台蘋》有關「逆權運動」文章
控方就楊與張劍虹於2019年8月1日的對話訊息提問,當時張問「主筆,是否有位許平先生投稿到論壇,他剛聯絡我問什麼時候刊登?台蘋論壇也找到一些逆權運動的不錯文章,我們也可以採用。我已經請台蘋社長跟偉光聯絡。請跟進」,張又指「非常時期,有好文章多點版位也有需要。請文宗加人給你便可」,楊當時回覆:「台蘋文章,呢兩日已採用。有的出報紙,其餘都出網上論壇⋯許平文章講易經,好長⋯」,楊確認。
楊指,對話中提到的「逆權運動」意指「反修例運動」,控方問與「逆權運動」相關的文章角度如何?楊形容,主要是支持香港市民抗爭,並呼籲國際社會關注。
張劍虹提出論壇版可加人 楊:「乜都無做過」
控方問及,訊息提及「請文宗加人給你」,林文宗當時有何角色?楊指論壇版是《蘋果》「最細嘅一個部門,得我同另一個同事,每日有一個版已經係好辛苦㗎啦,咁張劍虹話如果想多啲版位、加版,咁要加人嘅。不過好遺憾啦,張劍虹先生冇睇過篇文章,就話有好文章要出囉」,楊又強調,論壇版「加人」事宜,後來「乜都冇做過」,「所以論壇版都係兩個人,每日一版」。
控方續問,如果《港蘋》採用《台蘋》的文章,會刊於實體版抑或網上版?楊供稱,不同文章會有不同處理方法,如果香港在實體版刊登文章,亦一定會於網上版推出,亦有部分文章只於網上推出。
羅偉光提醒論壇版文稿要註明出處
控方再展示,羅偉光與楊之間的WhatsApp對話訊息,楊問羅偉光:「(文章)title(標題)用南早前總編輯,還是壹傳媒獨董」,羅回答:「南早前總編輯」;羅又傳訊息予楊指:「有事請幫忙,如選用文稿,文末請加『台灣《蘋果日報》蘋論陣線提供』或類似⋯註出處」。
楊鮮有出席「鋤報會」 但有參與「策劃會」
控方續指,羅偉光曾透過WhatsApp告知楊清奇有「鋤報會」,問楊有否出席「鋤報會」,又提到《蘋果》實體版每天舉行3次會議,問楊會否出席,楊供稱,他多數不會出席,雖然他會收到「鋤報會」的會議記錄,但「鋤報會好少有人批評到……評論到論壇版嘅嘢」。楊指,理論上「鋤報會」涉及所有版面,「但大家都知論壇版係相對獨立、一啲個人意見嚟,所有好少有同事真係會鋤論壇版」。
黎對論壇版有指示 會透過張劍虹等提出
楊又確認他會出席逢周二舉行的「策劃會」,指會上各部門會提出接下來一星期有甚麼新聞及報道規劃,論壇版亦不例外,特別是星期六論壇版有專題,多數會在策劃會上報告。楊指,如黎對論壇版有指示,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及羅偉光會提出,但他本人沒有在策劃會上見過黎,也不記得黎向論壇版作出過怎樣的指示。 楊又指,事實上策劃會很少討論論壇版,「基本上無聽過其他部門俾意見」、「間中高層有啲指示,或者類似建議俾我」、「我作為下屬係一定要聽嘅」,而有時他提出專題,高層會建議作者,但這情況亦較少。
「蘋論」有4名寫手 林本利亦曾供稿
控方就《蘋果》社論「蘋論」作提問,引述2019至2020年間,「蘋論」有4名寫手,包括楊清奇(李平)、馮偉光(盧峯)、楊懷康(古立)及顏純鈎(方圓),楊確認,指當中顏純鈎由黎決定成為寫手。 楊指,盧峯屬最早寫開始評論,而楊作為副主筆,亦有撰寫部分評論,古立則由陳沛敏邀請撰稿,楊形容最終由黎決定寫手,但張劍虹、陳沛敏亦有權推薦。
楊續指,林本利亦曾短暫撰寫「蘋論」,由張劍虹邀請撰稿,及後林停止供稿,張亦有通知楊。法官李運騰問及,林本利撰寫的文章內容關於甚麼?楊表示,社論主題不限,可涉及政治、經濟及社會。
顏純鈎投訴被「壓稿」 張劍虹要求暫停盧峯專欄 楊不同意
控方又展示,張劍虹及楊於2020年4月12日的對話訊息,當中張指「主筆,有論壇作者指我們有時壓稿,我明白或許有時稿擠,但盧峯每週已經寫兩篇社論,或許就不用寫論壇」,楊當時回覆「收到。我會同作者多溝通」,楊解釋,當時盧峯並非《蘋果》全職員工,是自由撰稿人。
控方再問,當時由誰決定盧峯不再於論壇版撰稿?楊憶述,張劍虹向他發送訊息,要求暫停盧峯在論壇版的專欄,但「我唔係好同意嘅,所以我講,同作者盧峯多溝通,我記得我後來冇停盧峯專欄嘅」。楊指,張劍虹在訊息指有人投稿,但楊最終沒採用該人的投稿,「佢(張)後來仲叫我去佢辦公室,當住同事面鬧我嘅,咁我當時先知道呢,投訴人係顏純鈎。但顏先生畀我嘅稿係佢『自動投稿』嚟嘅,我冇應承畀佢開專欄,固定時間出嘅」。
楊:黎欣賞顏純鈎 張覺得「我唔聽話」
楊補充,黎很欣賞顏純鈎,所以張劍虹重視顏純鈎的意見,且顏亦由每周撰寫一篇社論增加至每周兩篇。楊指,張劍虹「覺得我唔聽話」,及後把顏的文章放在副刊,而非論壇版。 法官李運騰問及,楊所指「唔聽話」是何意思,楊解釋「因為我無停到盧峯喺論壇版嘅專欄」,又提到最初顏只是在論壇版發表文章,後來改不在論壇版、而是在「蘋論」和副刊發表文章。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深啡色西裝和白恤衫到庭,其妻女續到庭聽審。
在第三十八日的聆訊中,楊清奇供稱,黎智英曾提出月付1萬元作為他為Twitter供稿報酬,惟最終「一分錢都冇畀過」;而在國安法下,《蘋果》不少專欄或評論版作家都「跳船」,專欄作家古德明表明「國安法下,唯有擱筆」,楊指「幫蘋果寫風險係特別高」,故黎指示找海外作者顧忌較少,包括要求楊找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文,黎更親錄語音游說;而張劍虹曾提醒楊,政府通緝多名涉違反國安法海外人士,若他們來稿不便付稿費,免被人覺得《蘋果》支持通緝人士。另楊指,黎的專欄文章多次提及國安法,認為制裁對中國經濟影響深遠;反修例期間,黎又直接在專欄籲市民當日上街,黎的文章觀點成為他「寫稿揀稿」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