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四十六日聆訊下午續開庭。 「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續作供稱,在「中英聯合聲明」的登報行動中,眾籌的30萬英鎊無法即時用英國戶口收款,故仿效G20眾籌,「預設」由李先行墊支,為英國報章登廣告費用「找數」。李又供稱,眾籌餘款20萬英鎊其後用作支持劉祖廸等人在海外舉行「支持香港民主」活動,如與英國國會議員會面、監察香港區議會選舉、與「香港監察」羅傑斯合作,與前港督彭定康舉行聯署簽名運動反《國安法》等。
李宇軒作供指,在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中,發現當時未能立即動用眾籌所得款項,因當時無法直接以個人渣打戶口收款,亦無法立即用英國英鎊戶口收錢,所以決定再仿效G20眾籌行動,先行墊支。
第二次眾籌預設同由他墊支
李指,當時G20眾籌的款項,已經由平台Stripe轉回其個人渣打戶口,所以他有能力再次墊支。李解釋,因為G20登報行動時,曾以私人戶口操作及墊支與G20相關款項,故今次亦「default (預設)咗都係我墊支先」。控方續問,中英聯合聲明登報眾籌行動中的目標金額如何?李指為30萬英磅。控方問及,李於眾籌平台上提供了甚麼資訊,李指不記得,因相關資料由「攬炒巴」草擬。
控方展示,《蘋果》於2020年10月24日的報道,題為「遊行被圍捕險洩身份 攬炒巴死裏逃生」。當中報道包括一張照片,顯示為眾籌平台網頁的截圖,當中載有文字「Keep Calm Fundraising For Hong Kong」,下有字眼「中英聯合聲明登報」。李確認相關照片為眾籌平台的網頁。
英國眾籌的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 (網上圖片)
英國眾籌得逾30萬英鎊 李渣打戶口收Jack Henry Hazlewood轉帳
李確認,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籌得逾30萬英鎊,但當時籌得的30萬英鎊未轉帳至Jack Henry Hazlewood的銀行戶口,李不知道「GoFundMe」眾籌平台與Jack Henry Hazlewood之間的安排,但確認Jack Henry Hazlewood最終把眾籌所得的30萬英鎊轉帳到李宇軒的渣打銀行戶口。
控方再展示,李的渣打銀行月結單,顯示Jack Henry Hazlewood在2019年8月9日轉帳近30.83萬英鎊至李的渣打銀行戶口,帳項為「GoFundMe Fundraiser」。控方問及,李宇軒如何得知Jack Henry Hazlewood是《蘋果》寫手,李指「我唔記得點樣知Jack係《蘋果》寫手,唔記得係咪有人話我知」。
李墊支3間英國報館登報廣告費
控方指,據李的銀行月結單,他在2019年7月24日曾向雜誌《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支付1,200英鎊,李確認與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相關。
控方續指,李又在2019年7月25日向台灣《自由時報》支付約3.7萬港元。李稱「Time-line有啲奇怪」,指如果是《自由時報》,應與後來的「G攬」眾籌行動相關,「除非我記錯G攬幾時開始」。
前港督彭定康(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眾籌餘款20萬英鎊留李戶口內 用於英國「支持香港民主」活動
控方續指,經計算後與登報相關的支出約為130萬港元。李其後確認,英國眾籌登報計劃共籌得約30萬英鎊,該筆款項由Jack Hazelwood轉賬到他的戶口內,而登報的廣告費共約10萬英鎊,而餘款約20萬英鎊一度留在他的戶口內,當劉祖廸一方有其他英國相關活動時,會使用餘款,例如劉祖廸曾經舉辦一個支持香港的集會,泊車費便動用了餘款。李指,具體操作是有人會先墊支,其後向他出示單據,他便會「reimburse(退款)」給對方。
法官李素蘭問及,李退款對象的身份?李稱不記得,又指只要是劉祖廸一方給予單據,「佢嗰邊批咗,我就好似個finance咁俾」,並同意自己角色像「司庫」。當控方問到劉祖廸等人的活動時,李指,例如「去engage(接觸)一啲 consultancy(顧問公司),搞一啲rally(遊行)」等。控方續問,李指「支持香港的活動」,要支持甚麼?李表示「民主」。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與「香港監察」合作 邀彭定康聯署簽名反對國安法
李又指,當時涉及兩間顧問公司,首間「89Up」集中於媒體方面內容,但因該公司在政治方面較弱,遂轉用「Whitehouse Consultancy」公司,但強調此公司與美國白宮無關。
李續指,此公司曾安排「攬炒巴」及其英國其他成員,與英國國會議員會面,講及當時對香港人權民主狀況的憂慮。及後於2019年11月,香港舉行區議會選舉時,該公司亦運用其人脈監選。及後於2020年,對方與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合作,又曾與前港督彭定康舉行聯署簽名運動。該運動針對《國安法》,指法例實施與中英聯合聲明有抵觸。
李帳戶多次匯款予2間顧問公司
控方展示,李的帳戶月結單,於2019年7月23日有一筆向「89Up」的匯款,約13萬港元,李確認屬顧問費用,因「攬炒巴」於英國當時與「89Up」合作,租用大巴士在倫敦遊走。控方再展示,李在2019年8月15日向「89UP」支付9663元英鎊顧問費,2019年8月21日支付12,375英鎊顧問費,李估計該次顧問費包括網頁及伺服器費用。
控方續展示2019年11月29日向「Whitehouse Consultancy」的9,500鎊匯款,李指同樣為顧問費用,當時「攬炒巴」與此公司合作。控方另展示,李分別於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2月4日,透過花旗銀行戶口向「Whitehouse Consultancy」支付14,750英鎊及15,492英鎊,作為諮詢顧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