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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引人發笑的營商排名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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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引人發笑的營商排名榜

2024年03月22日 19:12 最後更新:19:24

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IU) 3月21日發表最新全球商業環境排名,衡量全球82個國家和地區商業環境的吸引力。新加坡連續16年被列為榜首,排第2是丹麥,第3是美國,香港就由去年的第7位下跌至第9位。 EIU的報告指前10名的經濟體,都是中長期表現強勁的發達經濟體,所以「通常是安全的投資押注地」。

我觀察這些美西方的商業排名榜,發現有一個走勢,那些國家和地區和美西方國家關係良好,排名就連續上升,和美西方關係較差的,排名就連續下跌。新加坡過去和美國的關係有高低起伏,但自從在1990年開始容許美國在新加坡駐軍之後,就開始受美國青睞,在16年前登上EIU榜首。

不過,EIU今年這個商業排名榜,最偏頗是香港的排名持續下跌,而最現實的比較是,為何美國排第3而香港排第9呢?如果要評價這些排名榜,要由他們自身羅列的排名標準來分析。EIU公布的商業環境排名模式,是衡量10個不同的領域,不妨逐一比較。

一,政治環境。美西方常放大政治因素對巿場的影響,但從營商的角度而言,影響最大的是政治環境帶來的政策改變。香港的政治穩定,政策有持續性。反觀美國,民粹政治流行,政府一換,政策就變。例如特朗普上台後,在2017年5月推動議會廢除奧巴馬力推的醫保法案,跟著醫保政策去投資的項目完全泡湯。以政治環境影響投資而言,香港比美國優勝。

二,宏觀經濟環境。港美的宏觀經濟環境可說是各擅勝場,美國宏觀環境對營商最有利的,是放鬆銀根大力放水,但美國現在處於利息收緊期,宏觀經濟環境並非一面倒有利。香港由於採用和美元聯繫的聯匯制度,利息周期和美國雷同,如今同樣面對宏觀的壓力,這方面環境相若。

三,市場機會。美國市場最大的機遇是創新科技行業,而香港最大的機遇是和國家發展相關的行業,各有各的機會。

四,自由營商及競爭。香港是一個自由港,絕大部份商品免稅進出香港。政府對市場干預度極小,是一個美國自由經濟學家佛利民眼中最典型的自由經濟。美國在2019年一句華為影響美國國家安全,在毫無證據的情況吓,美國政府禁止本國公司與華為合作,華為手機在美國下架,華為的通訊設備要拆除,實質上是打壓華為扶植本土企業,大力干預市場。美國在2022年通過《通脹削減法案》,對本土製造汽車每輛提供7500美元補貼,亦是全面的保護主議。香港完全沒有保護本土產品、驅逐外國產品的政策,在自由營口方面完勝美國。

五,外國投資政策。香港對外資投資並無限制,美國就有一大籃的限制, 最新一章是眾議院通過要求短視頻平台TikTok剝離母公司字節跳動的控制,等於強逼字節跳動將TikTok的股權售予與美國公司,這種隨意改變遊戲規則,粗暴干預外國投資的行為,在香港聞所未聞,這方面香港亦是完勝。

六,外貿及外匯管制。香港和美國都沒有外匯管制,但在外貿方面香港同樣完勝。香港絕大部分產品都沒有進口關稅,而美國就對絕大多數產品徵稅,而且隨意向其他國家發動貿易戰,大力增加關稅。以入口車為例,本來稅率只是2.5%,但在特朗普年代,對多種中國商品加徵25%的關稅,令到中國汽車入口美國現在要付27.5%的高關稅,這種隨意加稅影響貿易的行為,造成極差的營商環境。

七,稅率。香港的稅率低且簡單,利得稅16.5%,並無資產增值稅或遺產稅。美國的資產增值稅由於15%至20%不等,拜登還將100萬美元以上人群資產增值稅統一由20%提高至39.6%,是1920年代以來新高。美國聯邦公司所得稅最高35%,亦遠高於香港,在稅率方面香港亦屬完勝。

八,融資。這是唯一一個領域美國較香港優勝。香港已經是一個融資非常便利的地方,但美國的確有全球最活躍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透過這些市場融資,的確比香港好。

九,勞工。美國的勞工環境成為營商的最大障礙之一 ,工會橫行窒礙營商。去年12月日本的新日鐵公司提出以141億美元收購美國鋼鐵公司,鋼鐵工人工會大力反對,主要是為了保障他們的職位。美國的工會已經令到美國的用工成本極高,令到美國的汽車製造等行業完全喪失競爭力。香港在這一部分亦是完勝。

十,基建。香港的基建已相當不錯,美國的基建100年前是世界領先,如今已經是比較落後,這麼大的國家一條真正的高鐵也沒有,這方面亦差過香港。

簡單總結,在EIU這10大領域,香港和美國比7勝2和1負,美國只是在融資一個領域比香港優勝,憑什麼美國會在全球排第3,而香港排第9呢? 如此高級的西方智庫弄出這樣的排名榜,難免引人發笑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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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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