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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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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2024年04月01日 07:00 最後更新:00: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名「從犯證人」、筆名「李平」的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時,曾形容《蘋果》的編採自主,是「鳥籠自主」,由老闆黎智英設定立場,編採人員不可踰越黎設定的框架,如反修例期間,無論社論或論壇版文章觀點都要支持抗爭、鼓勵上街、要求外國制裁、黎更曾吩咐楊尋找「中共權鬥內幕」的寫手撰文,藉此增《蘋果》影響力,引國際關注。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清奇負責撰寫「蘋論」及主管論壇版,他曾供稱,自己會參加管理層的「飯盒會」,亦會受邀到黎智英住所晚膳,聽取黎對時政的看法,對論壇版選取寫手及文章的要求,如2020年5至6月期間,便三次到黎家晚膳,同場還有筆名「利世民」(Simon Lee)的李兆富、桑普、筆名「盧峰」的另一主筆馮偉光等。楊憶述,當時黎要開Twitter帳戶,圖擴大黎本人及《蘋果》的影響力,故要求他們提供新聞、評論文章讓他發佈,議題圍繞抗爭、六四、人權受打壓等,冀引國際關注,以制裁牽制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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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黎更曾提出額外月付1萬元予楊清奇,作為Twitter供稿及搜尋資料的報酬,議題包括反《香港國安法》、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等。為掌握黎的立場,楊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寫稿揀稿」指引,而黎的專欄都直接籲巿民上街,亦支持「和勇不分」,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等。

楊又供稱,論壇版選稿有三原則,包括支持民主、經濟市場化、惟不支持港獨,但黎要求不時更換作者。惟因《國安法》實施,不少作家「跳船」,如專欄作家古德明、幫黎打理Twitter的Simon Lee,也恐違法而辭職。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坦言,幫《蘋果》寫稿風險係特別高他自己亦恐違法,但又要保持《蘋果》支持制裁等立場,故寫文和選文都採取「打擦邊球』方式,游走於「灰色地帶」。楊曾向黎反映論壇版作者不足,對方指示多找海外作者,因他們對《國安法》顧忌較少,批評政府亦較尖銳。

黎又曾要求楊清奇為《蘋果》英文版物色擅長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讓英文版「爆內幕」,增加在國際上的影響力。黎亦會親自推薦寫手,如曾親游說赴美後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文;又曾透過《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指示找桑普寫專欄,惟因桑普曾公開支持港獨,楊建議不要找他寫,怕有麻煩。但事實上,即使《國安法》出台後,楊認為《蘋果》都無改變立場,黎更在飯局中明言「唔驚被拉」,因相信英美不會坐視不理。

1998年加入《蘋果》、到2015年升任為主筆的楊清奇,形容黎是「一個慷慨老闆,又係一個殘忍嘅老闆」,會派股票給員工,造就早期高層成千萬甚至億萬富翁,惟「用人用到盡,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 」,若想留在《蘋果》,要聽從老闆指示。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曾供稱,2016年黎推薦論壇版作者名單時,包括「建制派領袖人物」,故楊認為,黎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是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

楊指,當時黎曾跟他說「美國反枱」,帶領日本、西方國反華,黎認為正是好時機,「趁中國弱乘機落井下石」,故楊撰寫社論時,都表明「美國發宣戰檄文 香港挺身撞槍口」,當美國「舉槍對中國時,香港企起身擋住槍口,送一個目標畀美國打」。楊多次強調,相關撰文立場都緊跟黎的觀點。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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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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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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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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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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