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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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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2024年04月01日 07:00 最後更新:00: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名「從犯證人」、筆名「李平」的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時,曾形容《蘋果》的編採自主,是「鳥籠自主」,由老闆黎智英設定立場,編採人員不可踰越黎設定的框架,如反修例期間,無論社論或論壇版文章觀點都要支持抗爭、鼓勵上街、要求外國制裁、黎更曾吩咐楊尋找「中共權鬥內幕」的寫手撰文,藉此增《蘋果》影響力,引國際關注。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

楊清奇負責撰寫「蘋論」及主管論壇版,他曾供稱,自己會參加管理層的「飯盒會」,亦會受邀到黎智英住所晚膳,聽取黎對時政的看法,對論壇版選取寫手及文章的要求,如2020年5至6月期間,便三次到黎家晚膳,同場還有筆名「利世民」(Simon Lee)的李兆富、桑普、筆名「盧峰」的另一主筆馮偉光等。楊憶述,當時黎要開Twitter帳戶,圖擴大黎本人及《蘋果》的影響力,故要求他們提供新聞、評論文章讓他發佈,議題圍繞抗爭、六四、人權受打壓等,冀引國際關注,以制裁牽制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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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黎更曾提出額外月付1萬元予楊清奇,作為Twitter供稿及搜尋資料的報酬,議題包括反《香港國安法》、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等。為掌握黎的立場,楊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寫稿揀稿」指引,而黎的專欄都直接籲巿民上街,亦支持「和勇不分」,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等。

楊又供稱,論壇版選稿有三原則,包括支持民主、經濟市場化、惟不支持港獨,但黎要求不時更換作者。惟因《國安法》實施,不少作家「跳船」,如專欄作家古德明、幫黎打理Twitter的Simon Lee,也恐違法而辭職。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

楊坦言,幫《蘋果》寫稿風險係特別高他自己亦恐違法,但又要保持《蘋果》支持制裁等立場,故寫文和選文都採取「打擦邊球』方式,游走於「灰色地帶」。楊曾向黎反映論壇版作者不足,對方指示多找海外作者,因他們對《國安法》顧忌較少,批評政府亦較尖銳。

黎又曾要求楊清奇為《蘋果》英文版物色擅長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讓英文版「爆內幕」,增加在國際上的影響力。黎亦會親自推薦寫手,如曾親游說赴美後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文;又曾透過《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指示找桑普寫專欄,惟因桑普曾公開支持港獨,楊建議不要找他寫,怕有麻煩。但事實上,即使《國安法》出台後,楊認為《蘋果》都無改變立場,黎更在飯局中明言「唔驚被拉」,因相信英美不會坐視不理。

1998年加入《蘋果》、到2015年升任為主筆的楊清奇,形容黎是「一個慷慨老闆,又係一個殘忍嘅老闆」,會派股票給員工,造就早期高層成千萬甚至億萬富翁,惟「用人用到盡,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 」,若想留在《蘋果》,要聽從老闆指示。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曾供稱,2016年黎推薦論壇版作者名單時,包括「建制派領袖人物」,故楊認為,黎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是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

楊指,當時黎曾跟他說「美國反枱」,帶領日本、西方國反華,黎認為正是好時機,「趁中國弱乘機落井下石」,故楊撰寫社論時,都表明「美國發宣戰檄文 香港挺身撞槍口」,當美國「舉槍對中國時,香港企起身擋住槍口,送一個目標畀美國打」。楊多次強調,相關撰文立場都緊跟黎的觀點。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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