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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重光團隊」製作制裁名單 加入國際反華聯盟 向中央及港府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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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重光團隊」製作制裁名單 加入國際反華聯盟 向中央及港府施壓

2024年04月04日 07:00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3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曾供稱,「重光團隊」曾赴美華盛頓國會山莊與參眾兩院議員會面,游說支持香港人權法案,進行制裁;團隊又製作制裁目標名單,分4等級,包括時任特首及官員等;之後重光團隊又加入「國際聯軍」,成為「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成員,聯同多國議員向中央及港府施壓,全力打國際線。

「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成型後,李宇軒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曾舉行視像會議確定三人的分工,李做國際游說,「攬炒巴」為「精神領袖」、陳梓華續在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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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在「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創辦人朱牧民安排下,「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國參眾兩院議員會面,包括Rick Scott、Ted Cruz、Todd Young及Marsha Blackburn等,全屬共和黨議員。控方曾在庭上展示「重光團隊」於2019年12月11日於Facebook發佈相片,顯示李和朱牧民與Todd Young等人見面,同行者還包括指控「被性侵者」中大學生吳傲雪(Sonia)、「爆眼」印尼女記者Veby、空姐Diana等。李作供時指,要以「有血有肉」的故事,講述香港示威情況,冀對方支持推動與香港有關法案或行使《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包括制裁。

訪美期間, 他們更曾在當地以USB列印由「重光團隊」製作的實體版制裁報告,但因朱牧民指不要直接交予美議員,至2019年12月21日李才向朱傳訊Facebook超連結,公開已解密的整份報告。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該份過百頁的制裁報告內,有建議「制裁目標」名單,把制裁目標分成4等級,第一級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第二級包括高級警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第三級就是港鐵人員;第四級是建制派政黨等。報告又游說美國作出制裁,指可有效保障在港的美國公民安全、美國的國防及美在港的經濟利益 ,相關制裁報告還有多個版本。

除打美國線,李亦供稱,透過「監選團」認識英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獲對方邀加入一個Signal群組,當時群組內還有2名身處美國及加拿大為香港作國際游說的負責人及一名香港大專學界代表團成員。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據控方展示李與之間的對話顯示,當時裴倫德覺得反修例的抗爭運動「正處關鍵時刻」,惟要克服向國際社會發言的障礙,李亦承認「重光團隊」成員多匿名,加上社運組織散落,難有足夠代表性向國際發言。

2020年6月李宇軒協助裴倫德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集合英、美、加、澳、德、日、挪威、瑞典等29個國家關注中國議題的跨黨派國會議員,曾討論對華貿易依賴、《國安法》及引渡條例等。李宇軒更有份建立IPAC網站及遊說日本議員參與。

裴倫德在2020年6月向李傳送訊息指「攬炒團隊正式加入IPAC」,而事實上最終「攬炒團隊」是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正式確立SWHK與IPAC合作打國際線。就IPAC傳媒支援方面,裴倫德指曾向黎智英交待情況,冀配合宣傳。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另李宇軒於2020年1月赴日與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會面,同行的還有草擬「香港人權法案」的張亦澄及在日的香港男子「村長」,目的是游說日議員支持推動「香港人權法案」,惟山尾志櫻里自行在日本法律框架下草擬了日本版「人權法案」,冀對侵犯人權情況起阻嚇作用,其後李電郵另三名日本議員尋求支持,當時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亦有拍片道謝。

李在庭上亦確認,一直與海外「支持香港的人」聯絡,包括法國、日本、美國、英國、加拿大及澳洲等,而李在赴日前,亦曾帶訪港的日本時任議員高井崇志及其太太,到當時發生暴動的中大二號橋視察。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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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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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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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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