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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重光團隊」製作制裁名單 加入國際反華聯盟 向中央及港府施壓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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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重光團隊」製作制裁名單 加入國際反華聯盟 向中央及港府施壓

2024年04月04日 07:00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3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曾供稱,「重光團隊」曾赴美華盛頓國會山莊與參眾兩院議員會面,游說支持香港人權法案,進行制裁;團隊又製作制裁目標名單,分4等級,包括時任特首及官員等;之後重光團隊又加入「國際聯軍」,成為「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成員,聯同多國議員向中央及港府施壓,全力打國際線。

「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成型後,李宇軒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曾舉行視像會議確定三人的分工,李做國際游說,「攬炒巴」為「精神領袖」、陳梓華續在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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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議員Todd Young會面。 (Todd Young Facebook圖片)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在「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創辦人朱牧民安排下,「重光團隊」成員於2019年12月到華盛頓國會山莊與美國參眾兩院議員會面,包括Rick Scott、Ted Cruz、Todd Young及Marsha Blackburn等,全屬共和黨議員。控方曾在庭上展示「重光團隊」於2019年12月11日於Facebook發佈相片,顯示李和朱牧民與Todd Young等人見面,同行者還包括指控「被性侵者」中大學生吳傲雪(Sonia)、「爆眼」印尼女記者Veby、空姐Diana等。李作供時指,要以「有血有肉」的故事,講述香港示威情況,冀對方支持推動與香港有關法案或行使《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包括制裁。

訪美期間, 他們更曾在當地以USB列印由「重光團隊」製作的實體版制裁報告,但因朱牧民指不要直接交予美議員,至2019年12月21日李才向朱傳訊Facebook超連結,公開已解密的整份報告。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重光團隊」製作的制裁名單,制裁目標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該份過百頁的制裁報告內,有建議「制裁目標」名單,把制裁目標分成4等級,第一級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第二級包括高級警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第三級就是港鐵人員;第四級是建制派政黨等。報告又游說美國作出制裁,指可有效保障在港的美國公民安全、美國的國防及美在港的經濟利益 ,相關制裁報告還有多個版本。

除打美國線,李亦供稱,透過「監選團」認識英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獲對方邀加入一個Signal群組,當時群組內還有2名身處美國及加拿大為香港作國際游說的負責人及一名香港大專學界代表團成員。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2020年6月裴倫德邀李宇軒助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

據控方展示李與之間的對話顯示,當時裴倫德覺得反修例的抗爭運動「正處關鍵時刻」,惟要克服向國際社會發言的障礙,李亦承認「重光團隊」成員多匿名,加上社運組織散落,難有足夠代表性向國際發言。

2020年6月李宇軒協助裴倫德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IPAC),集合英、美、加、澳、德、日、挪威、瑞典等29個國家關注中國議題的跨黨派國會議員,曾討論對華貿易依賴、《國安法》及引渡條例等。李宇軒更有份建立IPAC網站及遊說日本議員參與。

裴倫德在2020年6月向李傳送訊息指「攬炒團隊正式加入IPAC」,而事實上最終「攬炒團隊」是加入IPAC中央秘書處,正式確立SWHK與IPAC合作打國際線。就IPAC傳媒支援方面,裴倫德指曾向黎智英交待情況,冀配合宣傳。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網上圖片)

另李宇軒於2020年1月赴日與日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會面,同行的還有草擬「香港人權法案」的張亦澄及在日的香港男子「村長」,目的是游說日議員支持推動「香港人權法案」,惟山尾志櫻里自行在日本法律框架下草擬了日本版「人權法案」,冀對侵犯人權情況起阻嚇作用,其後李電郵另三名日本議員尋求支持,當時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亦有拍片道謝。

李在庭上亦確認,一直與海外「支持香港的人」聯絡,包括法國、日本、美國、英國、加拿大及澳洲等,而李在赴日前,亦曾帶訪港的日本時任議員高井崇志及其太太,到當時發生暴動的中大二號橋視察。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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