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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黎要求約「攬炒巴」劉祖廸台北會面 商組領導團隊 欲主導國際線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黎要求約「攬炒巴」劉祖廸台北會面 商組領導團隊 欲主導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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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黎要求約「攬炒巴」劉祖廸台北會面 商組領導團隊 欲主導國際線

2024年04月17日 17:24 最後更新:04月18日 08: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二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作供指,2019年底黎智英要求同「攬炒巴」劉祖廸見面,因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且認為陳應可聯絡「攬炒巴」。陳遂赴英與劉祖廸會面,並轉告黎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導團隊的想法,惟劉對黎「和理非」手段有保留,後陳把劉的猶豫轉告黎,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認為應用「老泛民」作主流意見,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陳認為黎欲主導「國際線」,並希望年輕人留意立會初選,爭取年輕人選票;而最終黎與劉祖廸相約於2020年初於台北會面。

控方問及2019年12月李宇軒訪美行程,陳有否通知其他人,陳指當時他曾WhatsApp Call致電黎,但沒有人接聽,故陳聯絡Mark Simon,才知黎智英「生日所以唔得閒」。控方提及,陳上午供稱當時已決定由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打國際線」,陳補充,2019年1至2月陳曾致電向Mark Simon透露李宇軒「同我講做過啲乜嘢」,包括李前往日本展示催淚彈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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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二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作供指,2019年底黎智英要求同「攬炒巴」劉祖廸見面,因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且認為陳應可聯絡「攬炒巴」。陳遂赴英與劉祖廸會面,並轉告黎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導團隊的想法,惟劉對黎「和理非」手段有保留,後陳把劉的猶豫轉告黎,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認為應用「老泛民」作主流意見,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陳認為黎欲主導「國際線」,並希望年輕人留意立會初選,爭取年輕人選票;而最終黎與劉祖廸相約於2020年初於台北會面。

「攬炒巴」劉祖廸

控方問及2019年12月李宇軒訪美行程,陳有否通知其他人,陳指當時他曾WhatsApp Call致電黎,但沒有人接聽,故陳聯絡Mark Simon,才知黎智英「生日所以唔得閒」。控方提及,陳上午供稱當時已決定由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打國際線」,陳補充,2019年1至2月陳曾致電向Mark Simon透露李宇軒「同我講做過啲乜嘢」,包括李前往日本展示催淚彈彈頭。

陳梓華在英期間曾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陳: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陳於英國之行曾見「人權監察」羅傑斯

陳梓華再與黎智英在其座駕見面。(網上截圖)

陳: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 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

陳認為黎想主導國際線 冀陳轉告初選事宜 吸納年輕人選票

黎與「攬炒巴」台北會面 同場包括李永達、何俊仁及施明德夫婦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陳: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控方問及黎及陳於2019年12月的WhatsApp對話,當時陳表示「the guest agrees to fly to Jap for a meeting. I will be going to UK to see him.(嘉賓同意飛往日本參加會議。我會到英國見他。)」陳解釋,「the guest」是指劉祖廸,而當時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控方問為何黎要求與劉見面?陳指,早前與黎會面後,黎曾與他有電話聯絡,指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好」,黎又得悉陳無法聯絡勇武小隊,但指陳應可聯絡在國際線及文宣上較出名的「攬炒巴」,故陳聯絡劉祖廸,表達黎希望與劉會面,「見一見佢,了解佢嘅諗法」。陳指最終他於同年12月於英國與劉會面。

控方再展示陳和黎的WhatsApp 對話,陳向黎發訊息指「I am going to meet him in person this week. Then I will let you know in advance about his schedule. He feels right to meet you in taipei/ japan subject to you availability. (這星期我會親自與他見面,然後我會提前告訴你他的行程。他覺得在台北/日本與你會面合適,視乎你是否有空。)」

陳指黎冀與劉商組成「鐵三角」領導團隊 惟劉對「和理非」手段有保留

控方問及為何黎想與劉會面?陳指,黎想「傾吓組成嗰個領袖團隊嗰個諗法」。陳指,當他與劉會面時,把黎的想法,即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袖團隊的想法告知劉,而劉當時有猶豫。陳指,劉對於黎認為應該以「和理非」抗爭手段作為主旨有保留。陳稱,當時提議劉及黎二人可直接對話,而且黎會負擔相關費用,包括機票及住宿等,最終劉同意與黎會面,於2020年1月在台北會面。

陳梓華在英期間曾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陳梓華在英期間曾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陳於英國之行曾見「人權監察」羅傑斯

陳又指,他到英國除與劉會面外,亦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會面。陳稱,黎本希望他再與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會面,但最終因對方沒空而未能成事。控方問及,為何黎想陳與奧爾頓勳爵及羅傑斯會面?陳解釋,因黎想他「識多啲人」,方便將來參與國際游說工作。

陳補充,他在英國與羅傑斯會面時,對方問及香港情況,及探討「會唔會有一啲途徑解決到啲矛盾」,即香港人同政府之間的矛盾,當時羅傑斯提議「我可唔可以將社會問題,例如反修例運動呢件事,放上去國際嘅法庭去解決」。陳解釋,羅傑斯相信最終要通過對話解決香港問題,對方又問「有冇一啲具體嘅嘢,其實我可以講到出嚟,要求到外國嘅人幫手」。陳又稱,羅傑斯當時問他接下來要做甚麼,陳透露會去見「攬炒巴」,羅傑斯「聽得明呢個字」,並表示「見過佢(『攬炒巴』劉祖廸)同識佢」。陳指,他之後有與黎及李宇軒提及英國之行情況,陳指當時由他自行負擔旅費,但最終黎向他退還款項。

陳: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 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

控方展示陳與黎於2019年12月31日的WhatsApp對話,黎發訊息建議與陳會面,二人再於黎的座駕內見面。當時黎希望陳向他講述在英國與劉祖廸見面的情況,陳遂指劉祖廸有猶豫,因劉認為黎對「勇武派」的取態,「似乎唔適合佢哋兩個見面」。陳又引述當時黎指「佢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佢需要迎合西方,去獲得國際嘅支持,所以佢需要有咁樣嘅姿態」。而黎又認為「無可否認地,國際嘅支持比起勇武派嘅支持更加重要」。

陳指,當時國際線上「係好亂嘅,有唔同嘅聲音,有人提倡港獨」,但亦有人只想捍衛「一國兩制」,亦有人提倡制裁或者封鎖香港,而黎認為「年青人喺度搶緊嗰個話語權」,即主流意見,而黎不同意此取態。陳續指,黎認為應用「『老泛民』嗰種思想去作為一種主流意見,同埋佢想團結國際線同埋攬炒派」。

陳梓華再與黎智英在其座駕見面。(網上截圖)

陳梓華再與黎智英在其座駕見面。(網上截圖)

陳認為黎想主導國際線 冀陳轉告初選事宜 吸納年輕人選票  

陳指,據其理解「佢(黎)想主導成條國際線」。陳稱,當日會面時,黎著他把當天內容,及後來「佢講初選嗰啲嘢,話畀年輕人知」,包括指年輕人應多注意選舉工作,「咁樣啲民氣先會集結,同埋佢講初選有啲好處」。

陳供稱,黎認為「搞初選」可集中「黃絲」票源,而由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有大量年輕人參與,黎認為初選可「吸納到呢啲年青人嘅票」,提高投票率;若有素人參選,如果素人在初選中敗選,最終立法會選舉時,相關票源「可以流落去佢哋啲老泛民嗰到」,其他候選人可以得到這些票源,最終可鞏固泛民立會議席。

陳:李宇軒對立會選舉無興趣

控方問及,陳有否把2019年12月與黎會面的內容轉告李宇軒?陳確認有轉達黎的意思,另包括黎將與「攬炒巴」劉祖廸會面、「黎智英唔想我哋咁搶咪、攞咗個話語權」及在國際線上應統一講「五大訴求」及初選等告知李。但陳稱,李當時回應,立法會選舉「有一段時間先到」,所以李沒興趣。

黎與「攬炒巴」台北會面 同場包括李永達、何俊仁及施明德夫婦 

控方再展示黎與陳於2020年1月2日的WhatsApp對話,當中黎問「Has our guest confirm the Taipei trip for Monday and Tuesday?(我們的嘉賓確定周一與周二在台北行程嗎?)」陳確認,「the guest」為劉祖廸。陳又確認,最終劉及黎於1月10至12日在台北會面,出席者包括陳本人、劉祖廸、黎智英、林姓女子,李永達夫婦、何俊仁夫婦及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夫婦。

控方問及,黎似乎在訊息中多次提及想與劉會面,為何黎想見劉?陳解釋,因黎「真係好想成立領袖團隊」,而劉則領導「攬炒團隊」及「SWHK」(重光團隊)。

控方另展示黎發訊息給陳,指「I don't know anyone who's free for you to meet because it's election time. If you want to meet施明德, a true revolutionary, I can arrange. (我不知道有任何人有空見你,因正值大選期間。如果你想見施明德、一位真正的革命者,我可安排。)」。

陳:黎曾問及李宇軒是否「港獨派」

陳又供稱,隨後再告知李宇軒指會到台灣「睇大選」,以及與黎會面,屆時再進行線上會議,但黎沒提及「可唔可以帶李宇軒」,陳亦沒問黎「李宇軒可唔可以去」,而李亦覺得無所謂。控方問及,陳有否於2020年1月向黎提及李宇軒?陳確認有,指眾籌時「統籌嗰個係佢(李)唔係我」。之後黎又曾問李宇軒是否「港獨派」,「我話我相信唔係」。黎又問為何陳沒去聯合國,「因為當時明明其實應該係我去講嘅,點解讓畀人哋」?陳在以上對話都提及李宇軒。

赴台北同行林姓女子 曾提供勇武派資訊

控方續問及2020年1月在台北的會面情況。陳稱,參與者包括一名林姓女子,當時他在Telegram群組提到與黎會面,有人提出欲與黎見面,就是姓林女子,她亦曾提供勇武派資訊。至於施明德,陳形容他是台灣民主運動人士,曾「坐咗好多年監」,曾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而最令他印象深刻是「紅衫軍」事件,因陳與施見面時「佢有畀我睇」。

第三天與施明德會面 後返酒店開會 

控方續問及台北之行,陳憶述,當時抵達桃園機場後,再到君悅酒店休息,翌日陳及林姓女子由司機接送到位於陽明山的黎別墅會面,後陳、劉祖廸、黎智英、林姓女子4人午膳,該晚劉祖廸離席後,陳、黎智英、林姓女子、李永達夫婦、何俊仁夫婦及施明德夫婦在黎「屋企睇電視」直播台灣大選;而第三天行程則與施明德見面,劉祖廸及姓林女子亦有參與,之後再返回酒店與劉祖廸及李宇軒開網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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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陳梓華:黎曾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 因要迎合西方要求 爭取國際支持

2024年04月29日 17:46 最後更新:04月30日 08: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八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自己在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陳同意在書面供詞中沒提及此事,但強調黎有講過。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問及陳梓華與警方會面情況。辯方指,除提及身體狀況、收押所生活、「抱怨」及情緒崩潰的情況外,陳有否談及其他事情?陳指沒有。

至於紀錄顯示,警方於2021年5月14日或之前到荔枝角收押所探陳,但同月21日或之後改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陳。辯方問,當時是否因其情緒狀態而轉至小欖?陳指不知道。辯方問陳所指的情緒崩潰情況,當時有否接受醫療介入治療?陳指沒有。辯方指,所以陳的情況還未嚴重至需要醫療介入?陳確認。

陳確認庭上有新證供 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 

辯方又指,警方與陳進行錄影會面時,已表明正調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涉及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辯方指,當時陳明白他須把與上述人物相關的會面情況、電話及訊息溝通,盡其所能告知警方,亦需要把一些與要求外國制裁、封鎖等相關內容,盡其所能告知警方,陳確認。

辯方續指,陳供稱曾與黎智英會面 6 次,當他於錄口供時,警方最後問陳會否有補充等,辯方展示其中一次例子,當中警方問陳「咁嗰次嘅見面仲有冇講其他嘢?」辯方指針對第5次陳與黎在台北的會面,警方亦有問他「你有冇其他嘢想講呀?」,辯方指陳在方主問時,欲提及不少新證供,而這些新證供,在早前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陳確認。

黎於第四次會面中曾提及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 

辯方舉例,陳梓華提到自己與黎在其座駕的第四次會面時,當時黎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辯方展示陳在2021年5月4日錄取書面供詞中,陳當時稱「2020年3至5月,我第四次同黎智英見面……」「黎智英表示年輕一輩的國際游說……年青人要專心選舉工作,集結民氣……集中非建制派的選票、由於過去一年,年青人積極參加社會運動,希望透過初選集結年青的政治素人吸引年青人投票……」。

辯方展示書面供詞,陳沒提過黎當時稱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陳稱「但佢有講過呀嘛」,惟同意自己書面供詞沒提及。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2020年1 月台北的第5次會面中,陳早前供稱劉祖廸曾表示他個人願意合作,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等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需「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以推動制裁,但就「攬炒團隊」而言,要跟「rip」商量,陳告知黎「rip」是李宇軒。辯方質疑,同樣地相關內容並無在陳的書面供詞提及,陳確認。另由李宇軒負責的「日本線」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要求Mark Simon出面調停在美港人組織的意見分歧,李宇軒十分頑固及不願離港,均沒在書面供詞或錄影會面謄本提及過。

陳承認未在書面證供提及 黎於國安法生效後要求續打「國際線」 

另辯方指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於壹傳媒大樓第六次會面,當時曾與黎討論《國安法》,表示憂慮並指「我認為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陳當年曾否與黎討論IPAC資金;陳供稱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要求陳與其他人在文宣及國際線「都要繼續做」,「要支持初選」,上述均沒在書面供詞記載。陳同意,並指「正確,並無咁寫低」。

在辯方盤問下,陳又確認自己在書面供詞中沒提過自己擔心李宇軒被捕會影響到IPAC,並與Mark Simon討論;陳亦同意書面供詞中沒提過在《國安法》生效後、他曾與Mark Simon討論SWHK「日本線」。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不公

辯方其後擬詢問陳有否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提過上述事情。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指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辯方提議先由辯方向陳提供17條辯方問題,待陳翻看錄影會面謄本後,在星期五(5月3日)聆訊時再回答。3位法官關注問題的翻譯事宜,認為不宜在法官缺席下處理。經商討後,辯方決定在庭上先向陳提供問題,再由法庭傳譯翻譯,把17條問題列印給法庭。辯方提出14項證供,指陳於庭上曾提及,惟在警方錄影會面及供詞沒有。

案件周五(5月3日)再續。控方將提供近700頁錄影會面謄本及書面供詞,讓陳在庭內在律師陪同下閱讀,以預備辯方在本周五的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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