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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64天| 黎指示團結「國際線」和「攬炒派」 著《台蘋》社長安排「重光團隊」與台官員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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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64天| 黎指示團結「國際線」和「攬炒派」 著《台蘋》社長安排「重光團隊」與台官員會面

2024年04月23日 12:47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4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4月23日進行第六十四日聆訊。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六日出庭作供稱,黎智英2020年初發送英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五點建議給他,因當時有聲音指「國際線並非鐵板一派」,黎想提供一個方向,團結國際線和「攬炒派」,令國際線有明確方向;黎又指自己多次與駐北京的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聯絡,提到示威者若暴力升級並使用炸彈,有警員或民眾死亡,只會挑釁北京及失去國際支持。

載着陳梓華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梓華續穿灰色西裝出庭接受控方主問。控方續圍繞黎智英在2020年1月8日傳給陳的WhatsApp對話訊息,附有《蘋果》文章「【網上論壇】Advice from a Friend (Luke de Pulford)」的連結,當中引述英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向在香港社運人士提出5項建議,指「Your campaigning isn't direc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你們的行動並非指向國際社會)」、「 Leaderlessness is great, but creates a problem of representation. (無領導是好的,但亦產生代表性問題)」、「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needs to know what you want. (國際社會需要知道你們的訴求)」、「 Don't give up. (不要放棄)」及「Think big in everything you do, especially those involved in violence. (思考你們做的所有事,尤其參與暴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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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着陳梓華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希望SWHK文宣成員協助宣傳訂閱《蘋果》。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希望SWHK文宣成員協助宣傳訂閱《蘋果》。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希望國際線有明確方向 增強代表性

控方問及該篇文章中提到5點,與黎和陳在2020年1月11日會面有何關係?陳解釋,當時有聲音指「國際線並非鐵板一派」,因無人指揮到「國際線」,黎想提供一個方向,「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令整個運動喺國際線有明確方向」。

陳又指,一直以來「反修例運動」想以匿名方式進行,令國際游說難有代表性,當時「攬炒派」或美國聽證會的參加者亦有代表性問題,但如果他們可以合作,再加上黎的引薦及支持,「佢哋就會有代表性……官員、『枱底人』都會肯見佢哋」。

黎有「機密」消息傳送給陳 指如有警員或民眾死亡 將失國際支持

控方展示,陳與黎在2020年4月的對話訊息,黎傳訊息予陳並指消息機密,著陳不要轉發他人,黎當時與關注香港和台灣情況、曾多次駐北京工作的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保持聯絡,希望陳看一些訊息以了解美國政府想法。訊息提到香港示威者當時暴力升級並使用炸彈,泛民被警告如有警員或民眾死亡,只會挑釁北京及失去國際支持,惟陳不知黎所指的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是誰。

陳曾供稱,當閱讀黎傳來的訊息後,想把內容轉告劉祖廸及李宇軒。陳今解釋,當時劉已與黎會面,而劉清楚知道黎在國際線上取態,但劉未必完全清楚美國政府取態,故陳想把相關內容告知他。至於黎曾向陳表示關注會否有針對警方的致命暴力,陳指當時黎曾提及,如果勇武「冇晒分寸又冇組織」,愈來愈濫用暴力,便會失去國際支持,該訊息正關注此事,「美國唔想見到喺香港嘅反修例運動裡面,有愈嚟愈暴力嘅事件」。

陳指劉祖廸未必認同暴力行動 惟絕不批評 

法官李運騰問及,陳把訊息轉告劉,當時陳把「攬炒團隊」視為「勇武派」?陳指沒有把「攬炒團隊」視為「勇武派」,但當時劉對於勇武派的意見是「兄弟爬山,各自努力」,有同一目標。因當時反修例運動中有很多來自不同光譜的人,有人只想使用武力或激進行為,即「勇武派」,亦有人想使用溫和手段,多為 「老泛民」。陳指,即使大家來自不同光譜,但同為了「五大訴求」而努力,故大家不應互相反對、攻擊,即「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陳續指,劉當時未必完全認同暴力行動,但劉「絕對唔會去批評佢哋,或者公開阻擋佢哋」,而陳希望劉及李知道美國內部的取態。

黎希望SWHK文宣成員協助宣傳訂閱《蘋果》。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希望SWHK文宣成員協助宣傳訂閱《蘋果》。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黎希望文宣成員協助宣傳訂閱《蘋果》 

控方續展示陳於2020年5月1日向黎發訊息提及「All the projects still ongoing. Working very hard to liaise with different parties.(所有項目仍在進行中,正努力與各方聯絡。)」黎當時的回應提及「 I know how creative you guys are and if you can think of something creative to help us it’ll have great response from the people. (我知道你們很有創意,如果你們能想出一些有創意的事物來幫助我們,人們將有很大迴響。)」

陳解釋,訊息提及的「projects」意指「SWHK」的國際線,如美國線、日本線等,當時他想告知黎,「大家都仲努力緊、做緊嘢嘅」。至於與「各方聯絡」意指,與國際線上的人聯絡,即到外國會見官員的人,以推動制裁。陳又指,因當時與劉祖廸、李宇軒及其他SWHK成員已達共識,會跟黎的方向行事,故想告知黎相關情況;至於黎提及「something creative」,陳稱,應該與呼籲人訂閱《蘋果》相關,希望文宣成員協助宣傳。

黎曾安排SWHK接觸《台蘋》社長 安排與台官員會面

控方展示,黎於2020年5月21日向陳轉發他發送予《台蘋》社長陳裕鑫的訊息,當中提及「裕鑫,很久未見,好嗎?逆權運動年輕人陣營想與唐鳳和中華文化協會聯絡。他們會過來台灣見他們。請你看是否可以安排。」黎又向陳指「Wayland 請你直接聯絡台蘋社長裕鑫,我也會將你的電話給他」。

陳解釋,「逆權運動年輕人陣營」意指SWHK的年輕人。控方問為何黎會安排他與《台蘋》社長會面?陳指,當時SWHK有人討論想發展「台灣線」,但當時無法聯絡Mark Simon,故直接問黎,而黎又問他們會否想與台灣官員、數位部長唐鳳及中華文化協會的人會面。但陳指,最終沒有與上述人物會面。

陳認為國安法生效 第一個被拉是黎智英 

控方展示,黎在2020年5月21日向陳傳送一條《人大今晚公佈「港版國安法」 堵國安漏洞》的新聞連結,指出「今晚9點45分有記者會,到咗才知詳情」,「X街打到嚟啦!」,「你講得對!」,陳當時回覆黎:「黎前輩: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我唯一擔心是你與Martin(李柱銘)及你們家人的自身安全,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存續為首要考慮。國安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

陳稱,當時傳訊息予黎是因為「我認為佢有法律風險,因為黎智英嗰陣時已經指示緊我哋去做制裁,然後佢自己本身亦不斷咁呼籲不同的人去對抗政府,所以我當時認為國安法若然要拉人的話,第一個就係黎智英」。陳指,他在訊息中所指「自身安全」是指「自己會否畀人拉」,「事業存續」是指民主事業。

陳指有責任保護國際線成員 指自己是「傳話」角色無建樹  

陳稱:「當時我認為如果黎智英畀人拉咗,Mark Simon畀人拉咗,得返喺香港就得李宇軒同我,如果李宇軒都畀人拉咗的話,我就係得返最後一個人。我認為當時負責任的做法係,喺在國安法生效時將所有人送走,而我係最後一個走,因為佢哋做咗好多嘢,但我一直無佢哋咁有建樹」。

陳當時指:「I do have a sense of duty to conserve our forces as much as possible(我的確感到有責任去盡力保存我們的力量)」。陳解釋訊息中的「力量」是指「國際線」成員,又稱因像自己這種「傳話」角色,很多人可以代替,但李宇軒、劉祖廸、甚或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人,都是「好難取代」。

SWHK欲舉行「多元重光計劃」眾籌 陳向黎報告指有人對國際游說反感

陳於2020 年5月28日向黎發送文件連結,題為「PRC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roposal on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s(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擬定對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的問題)」,黎回應「Just saw it. More draconian sanctions are coming from trump, hopefully this weekend. (剛剛看到,特朗普預計將在本週末實施更嚴厲的制裁。)」 陳同日再向黎發送「連登」的連結,「【突發】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黎指「Will read it later when I have time. (稍後有時間再讀)」。

陳解釋,該連結與SWHK「重光香港計劃」眾籌有關。陳指,當時SWHK的資金將近耗盡,劉祖廸有意再發起眾籌,李宇軒則認為時機未到,他們二人曾致電與陳商談。最終決定於眾籌條款中加入「多元重光計劃」,使用款項時可「靈活啲」。 陳補充,過往眾籌均針對登報,如果今次眾籌只提及「打國際線」,未必可獲足夠支持,亦太空泛,且當時有人對國際游說「好反感」,所以使用「多元計劃」,即採取不同手段推動制裁,或倡議經濟封鎖。陳表示,當時向黎發送連結,是向黎報告「我哋做緊咩」,且擔心有人對國際游說反感,希望黎協助做宣傳。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即與代表律師團隊商談;黎的女兒冒雨到庭聽審。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六十三日聆訊中,陳梓華供稱,黎智英希望陳說服年青人「唔好去爭奪國際話語權,而係要團結一致對抗政府」;黎又欲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可資助其1萬英鎊生活費,助其建立政經人脈,認識「枱底人」,藉此影響外國對華政策,推動制裁香港,達到「支爆」,令中國經濟及政治崩塌,甚至將來可推翻中共;陳指,曾與劉祖廸及李宇軒進行網上會議,交代在台北期間與黎會面事宜,黎倡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達到「支爆」,3人分工,由劉做精神領袖、李打國際線,陳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推廣「攬炒」論述;到2020年4月,黎傳送美政府內部「機密」訊息予陳,陳認為反映華府當時並無足夠理據對香港作任何制裁,但黎打算帶幾名年輕人出席聽證會,推動制裁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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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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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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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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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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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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