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第71天|陳梓華:因驚想停止違《國安法》行動 惟被黎說服繼續國際游說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71天|陳梓華:因驚想停止違《國安法》行動  惟被黎說服繼續國際游說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71天|陳梓華:因驚想停止違《國安法》行動 惟被黎說服繼續國際游說制裁

2024年05月07日 12:19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0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7日進行第七十一日聆訊。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十三日作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後、他被捕前從社交平台收到轉載的《蘋果》文章連結,他沒按進連結觀看,但標題是「黎智英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惟他無法肯定由轉發者撰寫的標題是否準確,亦不能肯定黎在訪談節目中曾否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陳又指,《國安法》生效前見黎智英,曾表示擔心「想褪」,惟被黎說服繼續國際游說制裁行動。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社交平台文宣群組收《蘋果》文章連結

更多相片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長子黎見恩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長子黎見恩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梓華5月6日時供稱,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為香港努力緊」,繼續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的工作。陳今指,他從社交平台文宣群組收到網友轉載的連結,其中一個標題指「黎智英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但陳沒按連結觀看影片或文章 。

辯方質疑陳根本沒按進連結,如何知道文章內容、出處及何時出版,陳解釋,當有人在Telegram 轉載連結,除顯示標題外,又有該片段或文章的摘要,「而你問我係咪從標題得到咁樣嘅印象,我會話你知唔係」。辯方問陳有沒有相關文章或片段連結?陳指沒有,亦指忘記由誰轉載連結,但印象中轉載者的文字訊息提及國際線上的「新嘅消息或者新嘅情報」,而文章應為《蘋果》文章。

法官杜麗冰關注,陳如何收到連結,陳指屬文宣群組訊息,形容「當時好多人、尤其打國際線嘅人」,大多會用 Twitter,但陳沒用 Twitter,而在國際線上「唔係得黎智英一個吖嘛,仲有好多唔同政治名人、學者、KOL,佢哋都打緊國際線」,陳指不時會有人在不同平台,看到關於國際線消息時,便在Tg群組轉載。

無法辨認黎倡制裁的文章及訪談  陳:「我記唔到」

法官李運騰問到,陳當時收到多少相關連結?陳指「收到好多」,又指關於黎的連結「好多,當然多過一個,但我留意、會喺群組裡面望,印象中得一個文章」,陳確認於《國安法》生效後收到相關文章連結。至於訪談片段的連結,陳指於《國安法》生效後收到連結,因一名網友為《蘋果》做外判翻譯工作,網友曾與他談及此節目,故得悉節目是在《國安法》生效後播出。但陳續指,已忘記是否有其他人參與訪談,亦不記得黎是否節目主持。陳指,轉發片段連結的人在訊息中提及,片段關於希望外國政府,限制中國經濟發展等。

陳又形容黎的訪談節目,「零零舍舍有個節目請好多不同嘉賓咁樣,當時好多人討論」;陳指約於2020年9月曾在YouTube看到片段,黎在其他訪談中向記者表示「佢咩都唔驚,佢會繼續做自己覺得應該要做嘅嘢」。辯方提出,陳能否辨認出所聲稱黎在《國安法》後提倡制裁的文章及訪談?陳指做不到,「因為我記唔到」。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與HKDC在美推動《香港安全港》法案

另陳早前供稱,《國安法》生效後,黎在美國推動《香港安全港》法案,相約智庫、外國政經界名人進行訪談。陳今在辯方問及下指,當時與黎在壹傳媒大樓、第6次會面時,黎曾表示會在美國爭取「緊啲野,睇吓幫唔幫到年青人」,後來又從Mark Simon得知該法案為《香港安全港》法案,由美國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提供協助。至於陳供稱黎曾相約智庫、外國政經界名人進行訪談,陳確認他並無參與相關節目,亦不知道訪談內容,不知道黎有否在當中提及制裁。

陳:《國安法》生效曾考慮暫停行動 惟被黎說服繼續

《國安法》生效後,會否進行明知違反《國安法》的行為,陳曾供稱「係視乎有咩人喺身邊」,如果仍繼續有人「努力緊」,如李宇軒、黎智英等,「呢啲我認識嘅人,都為咗香港努力緊,我諗我最尾都會做」,而陳又指知黎仍為香港「努力緊」。辯方問及,陳會視乎黎的行動而決定是否打算違反《國安法》?陳解釋,「我其中一個考慮會係,本身一齊做緊呢件事嘅人,係咪都依然會繼續。咁就我個人當時而言,因為我喺6月見黎智英時,我都講過我驚、我想褪,咁但係我畀佢說服咗,所以之後都會繼續做」。

陳續指,2020年7至8 月加入「美國線」,指本身國際線「就係需要經營呢件事」,「佢係一件需要時間嘅事情」,所以在《國安法》生效後,他亦加入「美國線」,「我諗我當時就係冇再太考慮其他人會唔會繼續做,因為我已經犯咗法」。法官李運騰問到,陳會否違《國安法》,會視乎他人是否違法?陳指「我諗係其中一個考慮因素」,確認有考慮到黎在《國安法》後要求制裁的行動。

下午傳召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出庭 

控辯雙方表示,已完成向陳梓華的提問。控方把陳的錄影會面謄本及書面供詞呈堂,法官杜麗冰問陳曾於2020年9月在YouTube看過有關黎的影片,影片內容是什麼?陳指「大概話黎智英自己冇嘢驚,佢有使命感,會繼續做自己覺得啱嘅嘢」。控方下午將傳召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供。

黎的長子黎見恩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長子黎見恩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即與代表律師團隊商討,其妻、幼女及長子黎見恩亦有到庭旁聽。

黎的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日聆訊中,陳梓華供稱,承認在錄影會面時無講真話,因以為能與黎、Mark Simon、劉祖廸及李宇軒「撇清關係」,因相信那時「重光團隊」推動制裁已違《國安法》,陳又堅稱2021年4月28日的警方錄影會面沒不實陳述,當時已決定做控方證人,因「唔想受良心責難」,「盡量把真相講出嚟」。陳又指,在壹傳媒大樓與黎見面時,黎著他們續做國際游說、想他傳達相關訊息予SWHK,而黎想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和勇武派的的「大台」,並由黎主導,而在《國安法》生效後,黎仍「以自作則」續推動制裁。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