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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新聞自由可以這樣「被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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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新聞自由可以這樣「被操控」

2024年05月13日 07:00

時事評論員/鄭憶路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一案審理仍在進行,案情披露亦愈發深入。在黎智英擅長的眾多攬炒權術中,玩弄輿論可以說是他最「駕輕就熟」,也是影響最為廣泛的手段。黎智英通過其「獨裁統治」下的壹傳媒集團,「操控」新聞使其完全淪為政治工具;在恣意踐踏新聞真實性與客觀性原則的同時,他濫用社會賦予新聞行業的「第四權」顛倒是非,為「港獨」、「反中」等極端思潮鋪路,令香港新聞界一度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荒唐局面。

黎智英「操控」新聞的方式有三大特點。其一,他擅長「多管齊下」,同時啟用「本地線」和「國際線」兩條攬炒路線,並針對不同路線制定針對性的宣傳方案,實現新聞領域「無死角」的攻擊。

在鋪排「本地線」時,他重金籠絡了一批本地資深傳媒界人士,據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作供稱,黎智英將股票派給壹傳媒高層,造就出一批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而黎智英則對這些人「用到盡」。黎通過為眾多立場激進的民主派人士提供《蘋果日報》這一發聲渠道,成功將報章轉變為政治籌碼,並藉此逐漸建立起本地政治聯繫——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曾在《蘋果日報》刊登評論公然支持抗爭、並要求制裁當時的特首;早前因於黑暴期間參與非法集結而被判罪成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亦是其專欄作者之一。

除了這些政界「名流」,黎智英還建立起一支反中亂港的評論團隊,成員多為黎智英親自物色。曾捲入《立場新聞》案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就是因為曾發表題為《摧毀即貫徹攬炒即繁榮》的網誌而被黎智英「看中」,繼而透過楊清奇邀請區家麟為《蘋果日報》供稿。

在經營「國際線」時,黎智英則改換思路,將主要業務定調為煽動中美矛盾、為美國提供政治輿論「服務」以及呼籲「制裁」香港甚至中央。黎智英曾授意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借新冠肺炎煽動美國的反中情緒;他還曾因陳沛敏沒有放大西方國家向中央和香港施壓的新聞表達明確不滿。

根據供詞,為了謀取更大的政治利益,黎智英在2020年美國大選期間將籌碼壓在了當時對華政策更為激進的特朗普身上,他要求編輯部著重報道特朗普競選對手拜登的負面新聞,同時淡化特朗普的醜聞,以此向特朗普「獻媚」換取更多支持。而在「國際線」上投入巨大精力與財力的黎智英,其最終目的是為推動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香港與中央實行所謂「制裁」,從而讓「港獨」等分裂主義成為現實。

第二大特點,是黎智英熱衷於將自己塑造成新聞的焦點,通過其自身炒熱攬炒話題。陳沛敏指出,「佔中」期間黎智英曾經「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親自下場成為新聞的一部分」。而事實上黎智英也正是藉此在2014年後逐漸成為「公眾人物」。2019年黎智英在接受美國Fox News採訪後,即刻發信息要求陳沛敏刊登相關報道為其受外媒採訪一事造勢,在這一採訪中,黎智英主動要求美國為香港「抗爭」提供幫助。

在煽動本地輿論的過程中,黎智英處處顯示出「親力親為」,他不僅在黑暴期間頻密為境外媒體撰寫詆毀特區政府及香港法治的文章,還曾在Twitter(現稱X)開設Live形式的訪談節目邀請外國人士對香港內部事務評頭論足。黎智英不僅將攬炒作為一項「事業」,其本人更是深深沉溺其中,無法自拔。

第三大特點,是黎智英在壹傳媒集團中實行絕對「獨裁」、享有絕對話語權,徹底架空「採編自主」這一新聞機構的底線。楊清奇供認,黎智英的話在《蘋果日報》如同「聖旨」,無人敢違抗,否則隨時飯碗不保。這種「獨裁」體現在報社人事安排、專欄作者選擇、新聞內容選取、專欄選題等多個方面。這意味著,黎智英首肯的評論必須要發,即使編輯部認為措辭不當、立場偏頗;黎智英要體現的新聞立場必須無限放大,即使違背新聞操守甚至不符合客觀事實。

楊清奇以「鳥籠自主」形容黎智英「統治」下的《蘋果日報》。陳沛敏亦承認,雖然黎智英曾設立所謂「飯盒會」允許員工各抒己見,但最終仍是由黎智英本人「一錘定音」。黎智英將《蘋果日報》這份新聞刊物視為私產和為其博取政治資源的輿論工具,全然枉顧中立、客觀、真實這些新聞行業最基本的操守。而《蘋果日報》也在黎智英的「獨裁」操縱下,炮製出一系列煽惑本地市民對立情緒、抹黑香港國際形象的文宣產品,對香港輿論環境的專業與公正造成嚴重打擊。

《蘋果日報》這份曾經在香港銷量可觀的本地報刊背後錯綜複雜的政治利益鏈條隨著審訊深入逐一被揭露,而這根鏈條的源頭——黎智英,對新聞行業毫無底線的操弄、對專業原則的踐踏令人觸目驚心。香港不能再出現下一個黎智英,以政治目的凌駕客觀真實的新聞也不能再度發生,而這不僅是新聞從業者的責任,所有的香港市民都應擦亮眼睛,自覺抵制以攬炒為目的的輿論傳播。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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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黎智英居然撐恐怖組織

 

時事評論員/鄭憶路

在境外政客和媒體的口中,黎智英一直靠着其壹傳媒創辦人的身份,被包裝為支持所謂「民主」的媒體人,從而把當局以《香港國安法》逮捕和起訴對方的行動,說成是所謂的「以言入罪」乃至是「政治逼害」。然而,隨着黎智英案進入審訊階段,大家逐漸能在從犯證人的供詞當中,了解到更多關於黎智英案情節,當中不少的所作所為,放諸全球都必定被視為犯罪,更是只能用觸目驚心來形容。

由聘用曾在美國海軍情報局任職的Mark Simon,充當自己的左右手;到捐款各個亂港組織,力撐「港版顏色革命」;再到跟外國政客緊密聯繫,唆使他們對香港實施所謂的制裁行動,甚至高呼自己為美國而戰,這類充當境外勢力馬前卒的行為,早在案件開審前,已可從媒體報道中得知。壹傳媒前高層在審訊期間披露,黎智英除了想利用《蘋果日報》英文版唱衰香港外,還想透過避重就輕的報道方式,變相為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助選,也只算是案件的花邊新聞。

相比之下,曾跟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接觸並有錢銀往來,作為黎智英案從犯證人之一的李宇軒,其供詞則是勁爆得多!此廝除了曾參與在多國報紙刊登廣告,呼籲他國政府對香港採取制裁或其他敵對行動外,還表示自己曾跟同案另一被告的陳梓華商議,需要找個會露面的「枱面人」,組織所謂的「流亡政府」,更稱有聽過陳梓華提及其「勇武小隊」,曾稱以色列軍會幫忙訓練其小隊。有人或許會說李宇軒指自己從未見過黎智英,但也從側面反映此人透過其美籍助理,在黑暴期間跟着一些政治狂徒勾連。

更加炸裂的供詞,則出自上文提到的被告陳梓華。此君除了承認自己曾協助李宇軒在內的12名疑犯乘船逃往台灣外,還闡述自己通過李柱銘認識黎智英之後,曾表示自己希望「主導勇武派」,「領導國際線」和「結合國際線和攬炒派」。對方供詞又指出,他與黎智英曾於台北,曾跟花名為「攬炒巴」的劉祖迪會面,並表示要將劉祖廸培育成政治明星,由對方領導年輕人。

如此供詞一出,猶如變相指證黎智英在支持恐怖分子。眾所周知,所謂「攬炒」作為香港俚語,意思是「玉石俱焚」。即使所謂「攬炒」的主張者並無直接實施物理上的暴力手段,但是為了其自身的政治主張,意圖唆使他國的暴力機器,對香港實施破壞性的制裁或敵對行動,藉此使香港政經體系因「攬炒」而受損,等同無差別地損害香港所有平民的財產與利益,可謂是不採用物理層面暴力的恐怖主義!

除此之外,所謂「勇武派」只是黑暴自我美化的說法,這批人在修例風波期間的所作所為,包括用磚頭砸斃一名旁觀的70歲清潔工人,均是與恐怖分子無疑。與此同時,在近日開審的所謂「屠龍小隊」一案中,被告黃振強承認曾考慮過將炸彈放置在朗豪坊一帶,並曾揚言只要目標是殺警,並不會理會炸彈傷及無辜。面對心態上跟恐怖組織一樣的「勇武派」,黎智英竟想跟其搭線,甚至想領導對方,難道不夠可怕乎?

可以說,陳梓華供詞對於案件而言,無疑是一顆震撼彈,如同摧毀黎智英過去一直強調,自己只支持所謂「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形象,所以辯方才會在近日的審訊中,才要刻意強調黎智英過去提及黑暴破壞公物、攻擊警察時,會對所謂的「民主運動」造成反效果,並指陳梓華的供詞,並未在過去接受警方盤問時提及,質疑對方「作口供」。面對辯方質疑,陳梓華則指黎智英只曾表示「美國不希望見到如此(暴力)的畫面」,從沒明確地反對暴力。

由是觀之,黎智英似乎不是真正反對黑暴的手段,而是如同陳梓華的供詞所言,所謂的不希望出現暴力場面,只是在履行境外勢力的要求,但黎智英既然如此聽外國勢力的話,是否等於當日對方的判斷若是認為,暴力乃至是恐怖主義手段,能逼使特區政府讓步的話,黎智英亦會忠實執行呢?想到這裡,便不禁覺得中央當日制定《香港國安法》,好讓當局能將黎智英繩之於法,實在是一個極其英明的決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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