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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9天| 國安處警長指向張劍虹轉交判詞後聊及獄中日常 屬工作延續 人性化處理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79天| 國安處警長指向張劍虹轉交判詞後聊及獄中日常  屬工作延續 人性化處理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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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9天| 國安處警長指向張劍虹轉交判詞後聊及獄中日常 屬工作延續 人性化處理

2024年05月20日 12:07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6:2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20日進行第七十九日聆訊。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續出庭作供,由控方展開覆問。黎國勇指,2021年11月11日探訪張劍虹時警員記事冊寫「SD」(特別職務),僅普通用字,非涉及機密性行動;黎又指與張劍虹交談,僅屬工作延續,「人性化處理」,評估其獄中情況。黎已完成作供。

今甫開庭,辯方申請押後半小時,向黎智英索取指示,控方不反對,獲法庭批准。辯方索取指示後,指由於取得最新資料,沒其他問題盤問黎國勇。控方周天行指,該些資料是應辯方於17日(上周五)要求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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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國勇:「SD」無涉及機密行動 僅普通用字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展開覆問黎國勇。控方展示2021年11月11日黎國勇探訪張劍虹的警員記事冊,內容寫明當天黎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張,轉達HCCP418/2021的10頁判詞。黎國勇早前在盤問下指「SD」是指特別職務(special duty),控方問是否指國安處特別職務?黎指「唔係㗎,一個好 general、好普通嘅用字,其他部門都會用,都冇涉及機密性嘅行動」,又指「離開寫字樓做其他嘢,都可以用『SD』代替」。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國勇指與張劍虹傾談 屬工作延續  「人性化處理」   

黎國勇又確認,他向張劍虹派發判詞後,在懲教文件上簽署及蓋印,證實曾探訪張劍虹。控方問,黎國勇為何與張劍虹交談?黎答「其實我入去派發判詞已經係一個警務工作,雖然我派完判詞畀佢之後,佢沉默、諗咗一陣嘢,但我咁樣同佢講一連串嘅嘢,都係工作嘅延續嚟嘅,同埋一個好人性化嘅處理,喺當中我亦都需要評估佢喺獄中裡面,有冇啲唔好嘅情況發生,所以就一路延續咁同佢傾啦」。

控方再問,黎國勇為何在2024年2月再錄取口供?黎指,已於2024年1月應辯方要求,提供更多有關探訪張劍虹的詳細資料,但沒被要求提供所有細節及一字一句。黎國勇完成作供。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撤銷傳召其他警員作供  控方將播放長達25小時黎智英訪談片段  

辯方透露,不需控方傳召其他警察證人出庭作供。控方指,鑑於上周五(17日) 才收到辯方盤問專家證人鄒錦沛博士的要求,而鄒博士須明天(21日) 才能安排到庭。

辯方指,盤問專家證人鄒博士的時間不會太長,應會少於半小時,提議今先播放黎智英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黎接受台灣媒體訪問的片段。控方預計播放片段需時共25個小時。法官李運騰指,預料播畢影片需時5天。

預計6月底進行口頭中段陳詞  

辯方彭耀鴻指,本案將不會在5月30日及31日開庭。法官李運騰指,控方亦需要準備陳詞,預料雙方在6月27 至28日口頭中段陳詞。法官杜麗冰指,如法庭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辯方將於7月初展開辯方案情,透露不會太長。代表《蘋果》3間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則指,沒有辯方案情。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今續穿白色外套到庭,其妻及女兒續前來旁聽。

在第七十八日的聆訊中,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續作供,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及10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並由其下屬替陳錄取了共6頁的口供。辯方提出,警方探訪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庭質疑辯方在盤問張劍虹及陳梓華時,只「提問」,並無「指出」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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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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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2天| 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押後至11.20

2024年07月25日 10:44 最後更新:07月26日 08:0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7月25日進行第九十二日聆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黎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開庭,屆時除黎外,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即時通訊軟件Signal出庭作供。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辯方要求休庭30分鐘進行商議。

再開庭後,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被告黎智英將出庭作供,預計辯方主問需時5天,另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Signal即時通訊軟件出庭作證。法官李運騰關注,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料審訊需額外3至4個星期。

法官杜麗冰指,8月雖有兩天可進行審訊,但3名法官於9至10月均須處理其他案件,認為不宜打斷黎的作供,建議把案件押後續審。經各方商議後,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問辯方,案件是否會橫跨12月,辯方指,料辯方案情需約30個工作天。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犯相關罪行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甫到庭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黎的太太、長子黎見恩、幼子及幼女均有到庭旁聽。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昨日第九十一日的聆訊中,辯方進行中段陳詞,要求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指控方沒證據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請求外國制裁等串謀勾結或煽動行為,強調《蘋果日報》作為報章,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運用第四權去批評政府,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涉案的「合法協議」已自動失效。惟法官反駁,黎等人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黎是否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才是本案關鍵。控方陳詞亦指,只須證明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協議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被告仍有意圖串謀,便可證涉案「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毋須證明各方在法例生效後,要重新達成新協議。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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