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哪一個搞政變的人,在起事時已確定自己一定會成功,但他們都有一個膽大包天的計劃。
戴耀廷也不例外。 2020年4月28日,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發表《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他的目標非常清晰,就是去到第10步時,「我們已攬着中共一起跳出懸崖」。文末,他更引述「抗爭名曲」《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的歌詞,問自己友:「你想見到一個新的世界嗎?來吧!加入這抗爭,去為你的自由去爭戰吧!」
《真攬炒十步曲》,其實是一個顏色革命的劇本。它的第10步設計是透過美西方制裁去推翻中共,不小心露了一點底,顯示這個政變大計,有濃厚的外國勢力色彩。
如今事敗被起訴,一眾參與者就辯稱這只是一個「空想」。但現實的國際政治, 那有空想咁簡單。
在2010年12月17日之前,北非國家突尼斯人民都會覺得,想推翻總統班·阿里的政權,都只是一個「空想」。但一日之後, 一切都變了。 一名26歲青年小販穆罕默德·布瓦吉吉(Mohamed Bouazizi)在擺攤時受到警察驅趕而自焚,觸發境內大規模街頭示威遊行。事件一發不可收拾,導致總統班·阿里政權倒台,成為所謂「阿拉伯之春」的開始。
在歷史的偶然背後,也有無形之手在運作。在中東這場苿莉花革命的背後,有著美國的影子。
在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政府認定自身操控全球的軟實力不足。2003年,美國總統小布殊總統簽署行政令,成立白宮全球傳播辦公室(Office of Global Communication),啟動針對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世界的「洗腦贏心」(Winning Hearts and Minds)計畫,全面向伊斯蘭世界反攻。這是另一場「顏色革命」的開端。
所謂「顏色革命」的套路,可追溯至已故美國政治學家吉恩·夏普( Gene Sharp)。夏普提出一套所謂「非暴力抗爭」理論,他在《從獨裁到民主 ﹣解放運動的概念框架》一書,提出了198項非暴力行動的具體方法。追隨者將之概括為3步曲及 12 招。3步曲包括發動街頭運動、脅逼當地領導人下台,然後奪取政權;12 招中最主要的是對目標國或地區進行滲透、借社會議題發動所謂「革命」、由美西方政客及媒體配合加持,將所謂「革命」行動合理化、摧毀當地警方合法性、引發國際制裁等、從而逼使當地領導人下台,實現奪權。
「顏色革命」的核心是「洗腦贏心」。美國政府播種7年,首先在突尼斯收獲成果, 最後蔓延中東和北非,令大量政府倒台。
事過境遷,美麗新世界沒有到來,只有混亂和災難。
「茉莉花革命」起始地突尼斯,曾經因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連續 20 年平均增長 5%,而被譽為「突尼斯奇蹟」。但2010年爆發「茉莉花革命」後,雖然突尼斯產生了民選政府,但經濟增長自2010年以來一直停滯不前,人均GDP甚至從4000美元下降到3600美元,突尼斯年輕人的失業率高達35%。
米·拉迪斯是突尼斯一家銀行的中層職員,他在2021年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講到,「2010年年底,茉莉花革命開始時,自己當時很興奮,以為國家會迎來民主和繁榮。但後來發生的一切完全不是想像的那樣,情況越來越混亂糟糕。10多年間,突尼斯共產生了11位總理、數百位部長,政府像走馬燈一樣換個不停,辦事效率低下,腐敗現象蔓延,社會治安惡化,百姓收入水平直線下降。」拉迪斯說,這幾年感覺生活壓力越來越大,以前去商店買東西不會太在意價格,但現在會進行各種比較,現在只感到幻滅。
埃及總統塞西曾表示,阿拉伯世界發生的「革命」導致超過100多萬人死亡,並給基礎設施造成1萬億美元的損失,他表示敍利亞、伊拉克、利比亞和也門等國發生的事件,帶來巨大損失。
我們應該慶幸,戴耀廷導演的政變大計沒有成功,香港沒有變成突尼斯。
高等法院最近在「35+顛覆案」判詞中認定,戴耀廷推想的「攬炒十步」,並非如辯方所説是「空想」。法庭指出如整個顛覆圖謀得以落實,將嚴重癱瘓政府運作,並無可避免地造成香港政治局勢不穩,導致香港特區出現嚴重憲制危機。
正如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回應法庭裁決後表示,若然當時警方沒有當機立斷,將整個團伙連根拔起,香港就可能跟著戴耀廷的港版顏色革命路線圖走下去,令到街頭抗爭越演越烈,社會陷入停頓,嚴重破壞香港一直的繁榮昌盛,這又是否香港大眾市民願意見到呢?
戴耀廷的港版顏色革命劇本,最後丟到垃圾桶裏去,香港避開了突尼斯的災難,香港人不用成為浪跡天涯的難民。
盧永雄
香港法院判處14名「35+顛覆案」被告罪名成立之後,西方作出批評,歐盟質疑這是政治起訴,影響香港的開放多元。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的郭明瀚指案件改變了香港的本質。
我很奇怪西方人士這樣關注香港的人權自由,甚至為31個自己認罪的香港被告發聲,但為何他們不關心一下在加沙地帶死了的36000人,當中包括近半是兒童?即使按西方的邏輯,難道死亡不比坐牢嚴重嗎?西方的雙重標準,表露無遺,可再舉兩件事以說明之。
第一,英國嚴苛的國安法。現在歐盟批評的是香港的23條立法相關案件,但英國去年7月訂立的國安法,比香港更嚴苛。就以最近涉及特區駐英經貿辦事處職員的案件為例,已經充分體現英國法律的嚴苛性。行政會議成員、本身亦是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日前在社交媒體撰文,指「英國莫須有罪行防不勝防」。
他分析這次指控涉及兩種行為,包括所謂「監控」在英國被特區被通緝的人士,以及以「欺詐手段」進入民居(涉及的是一個被追債叫Monica的女人)。湯家驊認為,即使事件屬實,兩者表面看亦只是普通罪行,為何能提升至國家安全的層面呢?他以香港為例,警務人員監控任何人均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所監管,但條例並不適用於民間行為,換言之,聘請私家偵探監控他人行蹤並不犯法,但英國就提升至觸犯國安法的層次。至於欺詐入屋,湯家驊認為,充其量也只是民事責任問題,連刑事罪行也不是,更遑論危害國家安全。
湯家驊結論是,在英國國安法之下,任何事無大小的違法行為,若加上「外國勢力條件」(foreign power condition)即屬危害國家行為。在英國國安法下,所有外國政府及任何在政府體制內有一官半職之人士及政黨,均屬外國勢力,如此模糊和廣泛性令人咋舌,遠比香港的法例嚴峻。
看完資深大狀湯家驊的分析,比較了香港23條立法和英國的國安法,為何見不到美國或歐盟對英國動用國安法拘捕香港人士作出任何批評呢?順帶一提,英國的法例如此模糊和廣泛,香港人還是少去為妙,特別是香港的公務員、資助機構人員或任何公職人員,如果去英國買樓,要小心被英國當你是外國勢力,將資產充公。英國有充公俄羅斯富豪資產的前科,所以英國還是少去為妙。
第二,美國在阿富汗培養的怪物。美國之前入侵阿富汗,推翻了塔利班政府,為了維持當地的治安,控制塔利班的反抗,原來培養出極其殘忍的怪物,其中一個就是阿富汗南部坎大哈省的前警察局局長阿卜杜勒・拉齊克。那些曾經在阿富汗發生的殘忍事件,連美國《紐約時報》都看不過眼,作了專門調查,在5月22日發表文章,講述坎大哈前警察局長拉齊克的驚人事件。
美國培養出極其殘忍的怪物拉齊克。
《紐約時報》指,在美國的敘事中,拉齊克年輕、勇敢、富有魅力,曾經協助美軍擊退塔利班。但是《紐時》經過一年的調查後發現,坎大哈省有多近2200宗疑似失蹤事件,懷疑是拉齊克大量拘捕被指支持塔利班的人士,用綁架、酷刑、法外殺戮結束了這些人的生命。《紐時》在2200宗疑似失蹤案件中,追蹤了其中近1000宗,直接證實了當中400宗失蹤案件的真實性,這些人至今全部下落不明。《紐時》認為這個數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拉齊克的殘忍暴行,目前並未完全揭發。
《紐時》指拉齊克受美國培訓,領美國的薪水。曾有與拉齊克共事的美國特種部隊軍官羅伯特・沃爾特邁耶表示,「我們創造了拉齊克,美國在過去每場戰爭中都做了相同的事,創造他們,其後並為之追悔。」另一個曾與拉齊克共事的美國國務院前官員亨利・恩謝爾回憶說,他曾向拉齊克詢問一些涉嫌侵犯人權的事件,得到拉齊克肯定的答案,恩謝爾評論說,「我們會說,『哇,我希望我們沒有因為聽到這件事而被捲入戰爭罪行』。」恩謝爾坦承:「我們知道我們在做什麼,但認為我們別無選擇。」
結果拉齊克在2018年10月被暗殺死亡,阿富汗民眾高興不已,但是美國會為誰培養出拉齊克這個殺人魔頭進行內部調查,將策劃培植拉齊克的美國官員繩之於法嗎?其他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譴責美國的暴行嗎?美西方會對香港的事情指指點點,但他們自己的國安法律比香港更嚴苛,他們自己在其他國家策動的暴行令人髮指,這一切又好像無發生一樣。
在西方的雙重標準背後,有一個共同邏輯:他們對親美國的政權,做什麼也視而不見;他們對自己眼中不友好的政權,即使發生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會大造文章,針對香港亦然。雙標背後,美西方的焦點,就是想顛覆中國政權。因此拉齊克因為反對塔利班,即使綁架屠殺數以千計的阿富汗人民,在美西方眼中仍然無罪,但香港法庭審訊美西方支持的反對派人士就是有罪了,因為這些反對派想顛覆中國政權。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