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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靠打拼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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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靠打拼提升競爭力

2024年06月18日 20:24 最後更新:21:28

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公布《2024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排名上升兩位至全球第5位,繼續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之一。

國際管理發展學院在報告中指出,一個經濟體的競爭力不能只歸結為GDP和生產力;政治、社會和文化層面也是企業面臨的現實。政府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提供以高效基礎設施、機構和政策為特徵的環境,鼓勵企業永續價值創造。而今期年報,涵蓋了全球67個經濟體,是全球經濟體競爭力的參考。

在今期的《世界競爭力年報》的4個競爭力因素中,香港在「營商效率」和「基礎建設」的排名明顯上升,躋身在全球前10名之內,「營商效率」由上年的第11位升至第7位,「基礎建設」由第13升至第9位;「政府效率」雖然微跌1位,排名仍高踞全球第3名。而「經濟表現」的排名亦大幅改善,由第36位急升到第11位,反映在特區政府推動下,2023年本地經濟開始復蘇。「子因素」方面,香港在「國際貿易」和「商業法規」排名全球第一,在「稅務政策」、「國際投資」、「基本基礎設施」、「金融」以及「教育」亦位列全球前5名。

我看這些國際排名榜,從來有些戒心。國際管理發展學院身在瑞士,雖然已比較中立,但評分者難免用西方角度去評價香港,會放大香港的政治負面因素。

所以我會認為,香港今期在相關全球競爭力排名榜升兩級到全球第5,是一個回復到較正常狀態的現象。

以「營商效率」一項為例,香港排名由2020年的全球第2位,逐年下跌到2023年的第11位,到今年才反彈回第7位。2020年正好是《港區國安法》的年份,現實上不見到香港之後幾年的「營商效率」有多大轉變,但香港的排名卻跌跌不休,令人難免懷疑,外國評判不喜歡香港的國安立法,所以拉低香港「營商效率」評級。但時間是療傷的良藥,這些對香港不公正的負評,就如一場熱浪一樣,洶湧而來,但總有慢慢消退的時候。

香港擁有世界其他地區少有的優勢,包括: 1.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既背靠祖國,食盡國家帶來的商機;又聯通世界,是全球唯一匯聚中國優勢和國際優勢的城市。2. 真正的自由港,進出口關稅接近全免,本地稅率也極低。3. 港元在聯繫匯率下,匯價穩定,近日在美元強勢下,很多亞洲貨幣匯價急挫,香港優勢突出。4. 政治穩定。在完善政制後,香港政治180度改變,消除政治障礙,特區政府可以聚精會神拼經濟。這些因素構成香港競爭力的基礎,對外國商界有獨特吸引力。

對香港來說,國際排名榜上升是錦上添花。香港的未來,還是要靠自己咬緊牙關,打拼出來,要進一步提升競爭力,推動香港發展走上新的台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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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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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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