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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落手落腳解決舊樓防火問題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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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落手落腳解決舊樓防火問題

2024年08月14日 18:29 最後更新:20:37

今年4月11日,佐敦華豐大廈發生三級火,造成5死40人受傷。當日看新聞時心想,這類管理糟糕的舊樓發生火災,真是沒有辦法防止嗎?

華豐大廈起火的源頭在一樓天井,那裏儲存了清潔用具和大量膠袋,當然還有很多垃圾,因意外起火,導致火勢迅速向上蔓延,其他的事故情節都差不多了,舊樓的防火工具如滅火筒完全過期,後樓梯堆滿雜物,防火門沒有辦法關好,就一場三級火已經奪去5條性命。

華豐大廈的大火,又令人想起28年前一場同在佐敦、死傷更嚴重的火災----嘉利大廈大火。1996年11月,嘉利大廈發生五級大火,造成41死80傷,是香港歷史上最嚴重的高層大廈火災,亦是香港自1962年元州街唐樓大火、引致44死21傷以來,死亡人數最高的火災。

在香港如今這麼發達的社會,這些舊樓的火災仍然能夠導致大量人命傷亡,問題源於大廈無管理。政府並不是沒有規管,有《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管大廈安全,消防處亦都不時派員巡查,遇到有違規就會發信警告,指示修正。問題是出於樓齡高的「三無大廈」(即無法團、無居民組織,亦無物管的大廈),根本是完全缺乏管理,一盤散沙。如果出現需要大廈整體去維修的問題,少部分業主拒不合作,既不肯夾錢,又或者意見多多的話,防火或維修工程就呆在那裏,完全解決不了。

過去政府遇到這些局面,有點老鼠拉龜無處入手的感覺,亦不太想負起責任直接介入,因為那就意味著既要承擔更多的工作,亦可能承受更多的反對,因為那些拒不合作的業主,發動議員開罵,搞到政府相當被動。

不過本屆政府的處事方法有變,遇到棘手問題,願意迎難而上,遇上三無大廈的防火難題,就提出《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並在發生華豐大廈發生三級火後踩油加快程序,在7月10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條例修訂的目的,是想規定1987年以前落成樓宇,其消防安全水平須提升至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標準。其實政府一直積極向舊樓業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包括財政支援、業主之間的協調支援,以及技術方面的支援,以幫助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但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舊樓的業主、尤其是「三無大廈」的業主,依然因為統籌乏力,或是部分業戶大力反對,無法遵守法例的要求。新修訂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作為執行當局,當目標樓宇業主未能按例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話,就由政府介入,代替他們去做改善工程,工程完成之後會向業主收回代辦工程費,藉此從根本上改善舊樓一直以來,搞來搞去也搞不好的消防改善工程。

修訂條例會調升不遵從的罰則,引入針對不合作業主的條文,以防止有人阻礙法團遵從條例的要求;亦會賦權執法當局,向部分堅持不遵守條例的業主,向土地註冊處註冊他們未遵守到消防安全指示。

另一方面,不要以為修訂條例只是令到政府可以強力執行工程,政府亦都考慮到部分業主有真正的財政困難,所以會容許合資格的目標樓宇業主申請消防安全工程資助計劃,資助額最高可以達到工程費用的6成。

如今正值立法會暑期休假,但政府和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在本周五(8月16日)休假期間,亦都會召開會議討論條例修訂,希望可以盡快完成審議,在立法會復會之後,快速二讀三讀通過條例,全面提升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

總體而言,部份「三無大廈」仍然是停留在中世紀的防火水平,政府修訂條例直接介入、協助改善,是一種做實事的心態,值得支持。我們不想過一二十年又發生一場大火,令無辜生命犧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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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執位理應如此

2024年09月13日 18:45 最後更新:18:46

社工註冊局今年7月經政府修例改組後,近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刊憲。去年7月局方名單上有152人,而今次刊憲名單增至162人,其中86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學位的註冊社工、21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文憑的註冊社工、55人為非社工。

社工類別當中有35人不再獲得委任,當中包括「陣地社工」陳虹秀,以及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決定批准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的謝世傑。另外非社工類別的成員名單變動更多,有43人不再獲得委任,包括已移居台灣的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

有人批評當局改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將反政府的人剔出名單之外。其實將反政府人士剔出政府一個法定組織,究竟有什麼問題?

觸發社工註冊局早前改組的一件事件,就和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有關。社工註冊局在2022年通過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委任正等候暴動罪重審的「陣地社工」陳虹秀加入作備選委員,當時政府甚為不滿,未有將小組名單刊憲。

最後政府在今年7月改組社工註冊局,由本來8人民選、7人委任,改組為8人民選、17人委任,另加2名官守成員,將社工註冊局的組織撥亂反正。

今次刊憲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上,陳虹秀已被除名。至於朱耀明是2014年佔中發起人之一,後來在2019年被判妨擾罪成,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朱耀明已經離開香港,定居台灣,但仍然不時接受訪問,批評特區政府。

這些已經移居外地的反政府人士,特別是有刑事犯罪紀錄者,早就應該被社工註冊局除名。為什麼一些有刑事紀錄的人,或者一些仍涉及嚴重刑事案件的人,可以有機會坐入社工局紀律委員會內,去決定註冊社工可否保有專業資格?真正的問題不是今次政府刊憲的小組名單中將朱耀明和陳虹秀除名,而是在2022年的時候,社工註冊局為何不將他們除名。

另一個被除名的人士,是要覆核新田科技城決定的謝世傑。謝世傑早年是大澳社工出身,後來加入反政府行列,如今是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由守護大嶼跨區變成守護新田,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政府針對新田科技成的決定。他明顯是和政府對著幹的人物。

反對派好像覺得,政府有義務將他們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之內,讓他們在體制核心內反政府。現實剛好相反,這些人既然選擇反政府,就自然不應期望可以被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內,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如今2019年的黑暴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5年,社會上開始有一種思想,認為應該回到過去。但人是應該要汲取教訓的,如果政府寬鬆處理這些反政府人士,當他們操控了法定組織,行事就不會自律。社工註冊局當日委任陳虹秀、保留朱耀明作為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正正是一個好例子。不能自律,就只能他律了。

政府不出手,根本不能撥亂反正,過幾年社會又再激進化,又會再發生暴亂。英國2011年如此強硬對待暴動分子,13年後仍再爆發暴動,這就是前車之鑑。香港亦要小心,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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