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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閉關鎖國 中國擴大開放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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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閉關鎖國 中國擴大開放

2024年09月10日 19:48 最後更新:19:49

早前中共召開二十屆三中全會,會議提出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的明確信號。當時有意見認為,三中全會的決定,並沒有提出具體的對外開放政策。不過相關政策近日就陸續出台。

國家商務部在9月8日公布最新版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全面取消外資在製造業領域的准入限制。新負面清單刪除了:一、「出版物印刷須由中方控股」;二、「禁止投資中藥飲片的炮製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這兩個條目。因為這兩項是負面清單僅餘的兩個條目,意味著外資進入我國製造業投資,將不會再有任何和內資不同的限制。

雖然最後剔除的這兩個項目,已經不是重大製造業領域,但是將最後兩項剔除,亦有歷史性意義。

另外,我國在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的外資准入限制後,服務業領域亦有重要的開放舉措。商務部表示,要在醫療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包括一、在生物技術領域,北京、上海、廣東、海南的自貿區和自貿港,允許外資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療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二、容許外資獨資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9個地區設立外資獨資醫院。我們國家現在的做法,和美國的行徑形成鮮明對比。

美國以國家安全之名、行保護主義之實。近年大幅推出針對中國的關稅及貿易限制。今年5月,白宮宣布大幅增加中國電動車和新能源產品入口美國的關稅,試圖藉增加貿易壁壘,保護美國汽車業和太陽能等新能源行業,這完全是一種閉關鎖國、減弱競爭的傾向。而中國就剛好相反,全面開放製造業和加大開放服務業,引入外資到中國獨資經營,加強競爭。

中美兩個國家走著兩條完全相反的道路。看看中國汽車業的發展,就可以見到中國由封閉走向開放的歷程。

在1983年,北京汽車製造廠和美國汽車公司訂立經營協議,成立北京吉普公司,開啟了中國汽車領域合資模式的新階段。一年之後,中國上汽集團和德國大眾汽車集團組建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中國引入大眾這個巨企,隨後合資汽車在中國遍地開花。

中國後來清楚訂出汽車業引入外資的產業政策,訂明外資企業在中國銷售生產汽車,只能與中方合資,外資持股比例不能超過50%,同類產品最多組建兩間合資企業。這個政策訂出合資品牌的上限,一定程度為中國自主品牌保留了一條活路。

而大眾汽車亦將旗下的桑塔納品牌引入中國,結果就在上世紀80、90年代,中國滿街滿巷都是桑塔納。當時該公司有一個廣告宣傳金句:「擁有桑塔納,走遍天下都不怕。」那時在中國,擁有桑塔納,就如同擁有最大的奢侈品。你看《繁花》的寶總也是坐著桑塔納出場,就知道這款車當時有多流行。

「40年河東,40年河西」,到2023年11月,桑塔納全國單月只賣出一架車,一代神車,退出歷史舞台。而外國品牌汽車,亦由炙手可熱,變成為受人冷待。

中國在2015年超越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車市場。新能源汽車的造車勢力開始在全球掀起巨浪,但中國並沒有關閉國門,一方面宣布將進口汽車的關稅,由25%降至15%,另一半方面又在2018年對新能源車先行解禁,容許外資獨資經營。

在中美貿易戰開打的前夕,中國在2018年大手筆放了美國的特斯拉到上海建超級工廠。當時即使內地都有不同意見,認為既然美國這樣和中國開打貿易戰,毫無道理地打壓華為的手機,為何中國還要讓特斯拉在中國造車賣車?

後來的發展證明,中國是經過深思熟慮,才作出這個決策。特斯拉在上海設廠,周邊就建起數以百種電動車零部件企業,這些企業不單支持了特斯拉造車,亦支持了國內的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傳統的燃油車配件複雜,中國即使追趕都需要很長時間。而電動車結構簡單,主要是電池和發動機,這就給了中國一個彎道超車的天賜良機。

2017年上汽通用生產的美資品牌汽車,仍然在中國創下200萬輛的最高年銷量,這是美國通用汽車1997年進入中國內地以來最好的成績。但7年後的今天,通用在中國內地的銷售已經急速崩塌,在內地生產通用的兩大車廠都傳出裁員的消息。

中國在2022年全面放開所有汽車業的外資投資限制。中國在2023年超越日本,成為全世界汽車出口量最多的國家。

如果有人問起三中全會的精神,其實關鍵仍然是進一步改革開放。中國40年改革開放的故事,就是中國產業有弱到強的故事。美國如今走回頭路,用關稅壁壘保護自己的產業,這條路在歷史上未見過成功例子,相信這一次也不會例外。而國家在服務業進一步推出重要的開放舉措,亦為包括港資在內的海外商人,帶來投資的新機遇。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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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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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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