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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3天| 黎承認未閱讀條文 只憑媒體報道等「傳言」 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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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3天| 黎承認未閱讀條文 只憑媒體報道等「傳言」 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2024年12月05日 15:40 最後更新:12月06日 07:3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5日)進行第103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一日作供。黎承認並未閱讀《香港國安法》條文,只憑報道等「傳言」,在專欄「成敗樂一笑」撰文抨擊國安法。

囚車今早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 辯方展示一篇於2020年6月14日在專欄「成敗樂一笑」刊登,由黎智英撰寫的涉嫌煽動評論文章「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黎形容《香港國安法》會破壞香港自由及法治、文明價值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黎承認,文中內容只是整合當時外界對《國安法》的報導及關注,曾閱讀《蘋果》及一些英文新聞,如《南華早報》、《華盛頓郵報》、《金融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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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今早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蘋果》報道提到包括「攬炒巴」劉祖廸的「攬炒團隊」正式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惟黎指他不認識IPAC。

《蘋果》報道提到包括「攬炒巴」劉祖廸的「攬炒團隊」正式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惟黎指他不認識IPAC。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黎智英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黎智英 。

被告黎智英 。

法官李運騰追問,當《香港國安法》條文公布後,黎有否閱讀條文?黎指應該沒有,但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及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應有向他匯報。

辯方指黎的文章提及「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的責任」,辯方指出,控方指控黎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是要煽惑他人憎恨香港政府,黎稱「這是事實」。黎的文章又提及「無恥無信的政權」,黎庭上確認是指「中國政權」,但否認以此煽惑他人憎恨中央政府,強調他只說明事實。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文章提及涉刑事恐嚇案被法庭拒出境 指是「政治案件」 遭法官質疑

黎的文章亦提及,他被指刑事恐嚇記者的案件,當時法官不批其出境許可證,認為是「國安法風頭火勢之下」不能承受的政治風險,黎指,這是其意見,辯方問是否意圖引起市民對司法的憎恨及藐視?黎指如有人這樣認為,便是想太多,他只陳述事實。

辯方續問黎的文章是否有意圖引起市民對法庭的憎恨?黎否認,指其案件是政治案件;法官杜麗冰問及,刑事恐嚇案難以稱上是「政治案件」,黎指因他本人屬「政治性」(because I myself was political)。

求楊清奇找內地寫手寫權鬥內情 黎:對外國讀者很重要

辯方展示黎與《蘋果》前主筆楊清奇的對話訊息,楊向黎稱「已找北京高瑜、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為英文版撰寫即時評論,具體安排我再同盧峯傾。」黎指,找中國內地寫手相信是《蘋果》英文版的整體目標,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會否在口頭上向楊提出要求?黎指沒有,他們很少見面,認為只屬整體方向。訊息又顯示,黎曾向楊清奇提及盡量多找有份寫手分析權鬥內情,黎解釋,因為對外國讀者而言,「習李權鬥」很重要,有新聞價值。

《蘋果》報道提到包括「攬炒巴」劉祖廸的「攬炒團隊」正式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惟黎指他不認識IPAC。

《蘋果》報道提到包括「攬炒巴」劉祖廸的「攬炒團隊」正式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惟黎指他不認識IPAC。

《蘋果》報道「攬炒團隊」加入IPAC  黎指不認識

辯方展示《蘋果》2020年6月15日刊登題為「隔牆有耳:中共威脅全球民主自由 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報道,提到「攬炒團隊」正式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但黎指他在審訊前並不知道IPAC。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認識文章所提及的IPAC成員?黎指一個也不認識。

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曾供稱國際支持很重要,而這篇報道正是提到國際支持運動?黎指,當時他看到文章,僅想起劉祖廸本人,而非想起國際支持。法官李素蘭關注,黎是否認識版面上其他國家代表? 庭上展示報道包括日本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眾議院議員中谷元、加拿大 IPAC 聯合主席、眾議員 Garnett Genuis、澳洲 IPAC 聯合主席 Kimberley Kitching,黎稱不認識。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指自己一廂情願稱《國安法》不會如期實施

辯方提及2020年6月18日,張劍虹在 WhatsApp向黎傳送新華社有關《香港國安法》 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黎當時回覆「沒新意」,辯方問黎當時是否知《香港國安法》包括勾結外國勢力?黎稱,只是人們猜測。哪為何說「沒新意」?黎指只是從傳聞、報道集結而成的大概印象。黎又向張劍虹稱「我看不一定會如期實施」,黎解釋,這是他一廂情願(wishing thinking)。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是從傳聞、報道知悉《香港國安法》不一定會如期實施?黎重申,只是說作為一個樂觀主義者,他一廂情願(I just said that as an optimist, that was my wishful thinking)。

楊清奇曾供稱,他於2020年6月23日第三次到黎大宅飯局,當時曾討論《香港國安法》問題,席間大家關心黎會否被捕,「黎生話佢唔驚嘅,如果佢被拉呢,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同時打壓新聞自由,佢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黎否認說過「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整體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等,認為是楊想像出來,但相信楊為人誠實,可能是其他事情觸發他「所謂記憶」(so-called memory)。黎指,如果他自己以為被捕後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就太自以為是了。

李兆富於Twitter稱國際壓力推遲《國安法》實施日期

辯方展示2020年6月20日黎與李兆富的WhatsApp對話,李向黎傳送一則Twitter 帖文,提及《香港國安法》有更多細節,但沒明確實施日期,但認為延遲實施是國際社會壓力發揮了作用,中共內部亦可能存有分歧。黎庭上指,該帖文由李兆富撰寫,僅給他參考,非為取得他同意。法官李運騰關注李兆富在帖文的取態,黎指可能李兆富閱讀了其他公告。辯方問帖文中提到壓力發揮甚麼作用?黎猜測是延遲《香港國安法》實施日期。

黎承認國安法生效前  曾指示管理層及員工謹慎 安排律師解說  

辯方展示,黎與助手Mark Simon於2020年6月21日的WhatsApp對話,Mark Simon向他發送電郵截圖,內容提到黎與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會面。Mark Simon提到他已同兩位獨立非執董柯維茨(Gordon Crovitz)及Mark Clifford交談,亦與張劍虹及周達權溝通過,討論《香港國安法》對《蘋果》營運的影響,又指從張劍虹和周達權中得知黎已對《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情況,指導編輯工作。黎指,他只著員工謹慎,亦認為員工本身已相當謹慎,會安排律師解說,作好準備。法官杜麗冰問到,即黎曾給予指導?黎指,他的指導便是小心謹慎,當時亦有被邀請參加律師的解說,以準備應對《香港國安法》。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黎承認曾接受日媒訪問指國安法實施是「香港的死期」

辯方展示《蘋果》於2020年6月23日題為「【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接受日本雜誌專訪:國安法實施就是『香港的死期』」,提到日本《FACTA》月刊7月號刊出黎智英長達三頁專訪,黎在文中指一旦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公平、正義就會瞬間瓦解,當香港變成人治的社會,那就是「香港的死期」,他對自己兩次被捕亦不太樂觀,估計可能會被判入獄6個月,但強調不會向威脅屈服,仍會繼續抗爭」。黎指,他真誠相信文中提及的內容。

曾於Twitter轉發王丹帖文 黎:李兆富自行翻譯發帖

辯方展示一系列黎於Twitter的帖文,包括2020年6月23日於Twitter轉發中國民運人士王丹的帖文,王的帖文指「跟美國人打貿易戰,跟加拿大打司法戰,跟澳洲打諜報戰,跟印度人打石頭戰,跟日本人打口水戰,跟台灣人打心理戰,跟香港人打巷戰。中共早晚會把自己累死。」辯方指黎的帖文是王丹的帖文的英譯摘要,黎同意,指應由李兆富自行翻譯並放在 Twitter。

2020年6月24日黎在Twitter發帖,提到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為港人提供居留權並提議實施制裁的國家,都是偽君子,指黎指林氏一家是英國國民,認為中國也許應考慮要求他們放棄外國公民身分。黎指,帖文的英文措詞似由李兆富撰寫。 

黎在訊息中形容自己屬「特別個案」 庭上指「政治敏感」

辯方又展示2020年6月26日黎與張劍虹的WhatsApp對話,張提到「八月官司結束便可以」,惟黎指「不敢樂觀」,張指「至今仍然沒有追溯期」,黎指自己是「特別個案」。辯方問黎所指的「特別個案」是甚麼意思?黎稱可能是指法庭案件,他被捕及被控。法官杜麗冰指張劍虹提到「八月官司」?黎同意。辯方追問黎是指八月的案件?黎稱,不記得八月涉及甚麼案件,「我可能是指自己屬政治敏感的案件」(I may be referring to myself as a case of political sensitive)。法官李運騰問張提到追溯期,是指《香港國安法》?黎同意。李官指黎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特別個案?黎同意,重申「特別個案」是指他政治敏感。

黎智英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102天聆訊中, 辯方展示現被通緝的「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曾發訊息予黎智英,指想製作一段影片,促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駐軍「保護香港」,黎其後曾在Twitter分享袁弓夷影片,但指不同意內容,不牽涉製作;黎認為袁有動機,想避開,曾著張劍虹要小心袁;其後袁傳訊息希望黎代聯絡陳日君,從而接觸美國國務院負責宗教事宜人士,以達到制裁夏寶龍目的,最終黎未有協助袁。另黎承認,曾表示「制裁應集中在中國,以削減《香港國安法》效力」,所指是「中國政府」;黎亦承認受訪時曾提到美國應該制裁中國,亦冀特朗普在競選中利用制裁和地位懲罰中國。

被告黎智英 。

被告黎智英 。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星期四(4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和推手,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香港居民的關係,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他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最終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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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二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 ; 而充公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三訂明的嚴格條件,須由原訟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後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將該財產充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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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其中,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關財產的法律及機制亦常見於世界各地。就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謀或其代理人運用其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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