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10日)進行第106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四日作供。就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指《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遭法官糾正,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 ,而是全國性法律。黎又提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黎庭上指在節目中說出事實, 遭法官杜麗冰反駁,指純屬黎個人猜測,黎即改口稱此為其個人意見。法官李運騰問黎有否想到其言論可能引起市民對中港政府的憎恨,黎指從沒想過。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6日與秘書Julie的對話,內容與7 月10日的「飯盒會」相關,包括時間、地點及出席者等。辯方再展示《蘋果》工作平台 Slack 的對話,在頻道「港蘋 online news 對話」中,黎問及各人最近遇到的困難。黎庭上指,不論是員工個別遇到的困難,還是其他困難,都應提出,讓黎可在會議前先了解,以便在會議期間討論及回應。黎提到此頻道主要用作處理「飯盒會」。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提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不少港人都有移民念頭」。辯方問會中有否提到《香港國安法》?黎指當時主要討論《香港國安法》下的影響。
辯方再展示黎與「徒弟」李兆富的 WhatsApp 的對話,黎向李發訊息連結,為《蘋果》欄目「李八方」的文章,「【李八方online】利世民封筆 肥佬黎:唔好意思再要佢處理 Twitter 嘅事」。黎再發訊息回應指,如果能保密的話,認為李可繼續管理其 Twitter帳戶,當時李回覆「Thanks」。黎指,當時他答應李把此事放在「李八方」。黎指由於當時未能物色人選代替李,而李已身在美國,認為只要保密,李可繼續為他處理 Twitter,因為李不喜歡其他人知道此事。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展示黎與張劍虹的WhatsApp 對話,張指「古德明擱筆」,黎在訊息回應指古「吹毛求疵」。黎指,古是專欄作家,為副刊撰文,他因《香港國安法》而擱筆,而當時其他作家亦有相同現象。黎形容古「吹毛求疵」,因為對方經常批評其他人的語文水平。
2020年7月6日由古撰寫的文章,題為「『國安法』下,唯有擱筆」,文中指「六月三十日,中共通過「港區國安法」,劈頭給《基本法》加了一個金箍兒。我一九九九年四月開始在論壇版寫月旦評,至此唯有擱筆。」黎指,他每天都閱讀副刊文章。至於寫手顏純鈎(方圓),黎早前供稱,他曾邀顏撰文。黎庭上補充,他是很好的作家,文筆及知識都非常好。辯方留意到,張劍虹一直稱呼黎為「老闆」。黎指這是張的一貫做法,他亦不知原因。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
辯方展示黎與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於2020年 7 月7日的 WhatsApp 對話,裴倫德向黎發送一條 Twitter 連結,內容為提及呼籲根據英國《馬格尼茨基》對時任特首林鄭月娥進行制裁。 黎庭上指,他從沒點閱讀對方發送的連結,故不知道對方所指的「Organized for this to happen」的意思,又指對方經常向他發送連結,著他刊登。
法官李運騰留意到,黎早前供稱他從未聽聞 IPAC,但對方感謝他轉發IPAC 的 Twitter 的帖文時,黎回覆「you are welcome」。黎指,當時他只是禮貌回應,因相關轉發由李兆富處理,黎重申沒有認真看待裴倫德的訊息,而他一直做的只是「get him off my back (讓對方別再煩)」。法官李素蘭問為何黎不直接封鎖對方?黎指,因對方正在為香港做一些好事,不可以封鎖對方。辯方引述黎的 Twitter 帳戶於 6 月 13 日的帖文標籤了「IPACGlobal」,黎指由李兆富處理。辯方問為何裴倫德會一直向黎發連結?黎指,他曾把對方的文章轉發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他們二人可互相聯絡,但裴倫德亦會直接聯絡黎。黎指,可能裴倫德覺得這樣有更大機會刊登他的文章。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再展示黎與李兆富於7月7日的 WhatsApp對話,黎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的法律不再是保護市民,而是凌駕於法律上,警察鎮壓市民的工具,香港變得無法無天,正是市民香港逃離的原因。黎同日的 Twitter 發帖附上《蘋果》題為「爆門搜屋 限制離境 充公財產 秘密竊聽 查國安案警察大晒」的報道。
另黎與張劍虹的對話中,張向黎發送由作家孫柏文撰寫的文章連結「【金手指】各位,後會有期!」黎則回應,對方住在倫敦都感到「國安法真恐怖」,又預計將有更多作家放棄繼續寫作。
辯方再展示黎於同日發出的Twitter 帖文,內容為「Freudian slip? The Secretary for Food and Health announces new round of social control measures with #NSL as the backdrop. (佛洛伊德式錯誤(漏嘴)?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以#國安法 為背景宣布新一輪社交管制措施。)」辯方指,未能在黎與李兆富找到與此帖文相關的對話,黎指相信由對方撰寫帖文。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與Mark Simon 對話,當中黎提到李兆富已回美國了,如果他可繼續為他處理 Twitter 便繼續,他懂中文,對他而言較方便)」。Mark Simon 當時回覆指會跟李詳談討論如何處理 Twitter。黎補充,李於黎被捕的10至 15 年前已成為他的徒弟,當時李就經濟問題向黎查詢,黎給他方向。而黎向 Mark Simon 發送相關訊息,因為如果李無法再管理 Twitter,便要由 Mark Simon 接手,但 Mark Simon 不懂中文。
法官李運騰。
辯方就黎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首集作提問,黎指製作節目原因,是為了讓人知道香港發生甚麼事。黎指他在節目說英文,「所以人們還是會關注香港,香港不會從螢幕上消失。辯方問黎是否想藉平台請求制裁、封鎖及敵對?黎否認,指從來沒用過相關字眼」。辯方追問,黎是否意圖藉平台請求制裁、封鎖及敵對?黎再否認,指自己不可能藉平台犯罪。
辯方引述黎在節目稱會「向國際社會推廣我們的英文版」,黎同意所所指的是《蘋果》英文版。辯方問節目主持是誰?黎稱不記得,可能是《南華早報》前總編輯 Mark Clifford,辯方指不是,反問「不是 Lucia 嗎?」黎指應不是。法官李素蘭指如控辯不爭議主持身分,便說出其名字,辯方指自己也忘記是誰,控方則稱要翻查資料;黎最終確認是主持是 Lucia。
辯方指從的黎回應可見他對《香港國安法》持批判(critical)態度?黎指正如他之前所評論的。辯方指,此集節目被控方指控為煽動,當中黎指《國安法》凌駕(supersede)《基本法》,黎認為這是事實,大律師公會聲明提過,《國安法》條文亦提到,《國安法》凌駕本地法律。
法官李運騰指出《基本法》不是本地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法官杜麗冰。
黎曾供稱不相信《香港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受保障,黎重申《國安法》沒保障法治。辯方問黎是否想藉節目煽動憎恨中央政權?黎否認,只是講述他所理解《國安法》帶來的效果。法官杜麗冰指,黎在節目中提到「我們沒有任何保護,在這裡做生意的人,如果沒有任何保護,就會面臨危險。因此,他們獲得保護的唯一方法,就是向官員尋求保護,也意味香港將像中國一樣腐敗,官員不會免費保護你,他們需要保護費」。杜官問黎如何有此想法?黎指「這個想法就是中國正發生的事情」(The idea is what is happening in China)。杜官問黎是在說香港,如何得知官員不會無償保護市民?黎指是指沒有法治情況下。
杜官問黎說需要向官員支付保護費才能獲保護,是否其猜測(conjecture)?黎稱不是猜測,而是在中國發生的事實 ,指如果香港沒有法治,就會變得跟中國一樣,也會有和中國一樣的腐敗。杜官指,黎只是將他認為在中國發生的事情,轉移至香港,而香港仍未發生這些事?黎指「我只知道香港還沒發生,我是從事實預測。」杜官再問是黎的推測,黎指這是他的意見(opinion)。法官李運騰問黎會否預視節目會煽動憎恨?黎否認,重申只是陳述事實。
辯方問黎會否意識到節目可能會使聽眾憎恨中國?「我想他們會更加小心,他們可能會被我的說話嚇到,但不等於他們需要憎恨。」辯方問黎有否意圖讓官員聆聽節目?此時法官李素蘭質疑,問題與案件有何關連,指是向全世界廣播。辯方解釋《刑事罪行條例》第 9 (2) 條訂明不屬煽動意圖的情況。法官杜麗冰指,那麼跟香港、中國官員聽節目有何關係?辯方指不屬煽動意圖情況包括指出香港政府或憲制的錯誤或缺點。法官李運騰指節目是向全世界廣播,每個人都可以聽,辯方最終不再提問。
另就黎在節目指中共侵犯自由,相信國際社會關注,問黎是否請求國際社會向中國作出一些行動?黎稱,僅希望國際社會注意(take notice),否認煽動憎恨政權,「我只是提醒人們在那裡(中國)做生意時要小心」。
辯方展示「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首集謄本,黎提及很多示威者受恐嚇,甚至一些較著名持不同政見者或民運人士也離開這座城市,指示威者須採取不同策略去示威,就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新現實。辯方問及控方指控黎呼籲香港民眾繼續抗爭,黎否認,確認是提出要以不同方式抗議,不觸犯《香港國安法》。黎又在節目提到《蘋果》英文版,指英文版對《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根據《香港國安法》,經營媒體是非常危險,所以閱讀和訂閱的國際讀者愈多,政治上獲得的保護就愈大。黎解釋,當有人為香港發聲,外國政治人物會關注及回應人民,辯方問是否包括行動?黎指對方認為有效的行動。辯方再問包括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黎指他當時沒想到特定行動,認為對方會想到有效的行動。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
辯方展示黎、李柱銘、Mark Simon 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群組對話。辯方指郭明瀚於7月3至4日期間曾發訊息鼓勵,及至7月9日郭明瀚再指應以其他方式繼續下去,運用法律限制中國,包括「林鄭和其他高官」。黎當時問對方有何看法。黎庭上指,他當時不明就白對方意思,亦不知如何限制中國及運用法律。郭明瀚回覆指,認為需找到一種方法來創造一場國際性的政府和民眾抗議運動,以限制香港政府及國安處等。黎當時回應指這種涉及外國的運動,其危險在於與勾結外國勢力,而根據《香港國安法》這是嚴重罪行,他們不能在港建立國際聯繫。李柱銘亦同意黎指《香港國安法》生效下,全港市民都受約束,千萬不能做任何違法事情,這亦適用於他們所屬的任何WhatsApp或其他群組。
黎庭上指,行動涉及勾結,他們不能涉及這些運動,亦非鼓勵郭明瀚自行參與。辯方再問之後李柱銘自行離開群組,黎指李應覺得這些討論太危險,但為何黎仍留在群組內?黎指,因他與郭明瀚是朋友,他亦不如李柱銘般小心謹慎,認為不能無禮,故他留在群組中。
辯方展示由黎與李柱銘之間的對話,李提及一段關於《國安法》中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提問,後引述中國法律學者田飛龍指,這是從香港法律裡抄來,回歸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裡有對於君主叛逆罪,回歸之後依據回歸條例將「女皇」改成「中央人民政府」。黎當時回應「好得人驚」,黎庭上認為,李柱銘希望提醒他更小心。
李另在訊息提到新法律似乎容許中央政府懲罰在過去 12 個月內,做出某些他們不喜歡的行為的不同人和團體。辯方問黎在《國安法》實施前有否做一些行為,在《國安法》實施後變得違法?法官杜麗冰打斷,問辯方是否肯定要問此問題,又指該問題太廣泛,黎智英可回答但要小心。辯方指此問題與辯方案情相關。黎指按其所知,他在《國安法》實施前曾呼籲制裁,實施後已沒再呼籲制裁。訊息顯示,黎當時看畢《香港國安法》條文後表示「好得人驚」,他供稱他當時對《香港國安法》已實施一事感到無可奈何。
《蘋果》高層曾討論國安法影響。(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蘋果》工作平台 Slack紀錄,財經版Joseph Wong指少部分財經專欄作家因應《國安法》而不再寫文章,他們決定增加同事以筆名撰寫專欄,打造自家KOL,黎回覆:「很好」。辯方展示7月7日Slack 對話,GNEWS Alvin Wong表示《國安法》授權警方隨意竊聽,前線同事亦擔心會成為竊聽對象, 所以現時開會傾故仔,靜態有些小組會不帶手機,以防討論到一些敏感的故仔時洩漏了資訊,黎在群組回應「我們不能做犯法事不用太擔心,但做好保密措拖是有必要的,到時討論」。黎解釋,因為《蘋果》員工不能做犯法的事,故不用擔心。辯方指黎早前曾指他感擔心,因為他不知道《國安法》的紅線在哪?黎指他們有盡力避免違法。
辯方再引述羅偉光在Slack發出的訊息,當中包括「國安法影響」,提到有數項要點,包括「與專欄作家或外部聯繫時,可轉用 signal」等。辯方問會上有否談及這些事項?黎指已不記得,但如有紀錄,相信當時有討論。辯方再引述在同一訊息提到「採訪時拍攝到港獨、光復香港相片,如只是報道可以出,只要不涉鼓吹宣傳,會再問法律意見。」黎指,他當時與同事曾作相關討論。
辯方再提及前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黎智英、Mark Simon及李柱銘的四人WhatsApp群組,李柱銘在2020年7月9日開設群組的同日退出群組後,黎在一日後表示他在WhatsApp中發現一些不尋常的事,安全起見,他已刪除與郭明瀚的群組對話,建議轉往Signal並設定看畢訊息一小時後自動刪除。Mark Simon在2020年7月10日於Signal開設三人群組,成員包括郭明瀚、黎智英、Mark Simon,並設定一小時後自動刪除訊息功能。辯方指他們三人的WhatsApp群組訊息仍在黎的手機內,黎指他做事草率,但他當時決定刪除訊息是怕他們對話涉踩紅線。
黎在2020年7月12日於《成敗樂一笑》專欄發表《從荒蕪到繁榮再墮封建懸崖》一文,當中提到「國安法攬炒式讓我們真正回歸祖國的懷抱」,香港人以後講電話、在社交媒體與朋友溝通都要終日「戰戰兢兢」,批評「國安法將香港變成毫無法治的專政無形集中營」,使香港人需改變生活習慣及行為以適應。
文中又提及「深夜刊憲馬上生效,就是要我們馬上嘗到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的恐怖,產生最大的震懾作用。」辯方問黎認為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是可怕的?黎同意。辯方提問黎來港前曾於共產主義制度下生活?黎確認,他於12歲時逃離至香港,當時中國非常可怕,而香港很吸引,有如天堂一樣。辯方指中國過去亦有大幅改變?黎同意,指經濟上有進步,中國過往40年日新月異,經濟上不斷進步,但認為仍存在恐怖政治,他也相信自己在文中所寫的東西,表明他沒憎恨任何東西,故沒意圖煽惑仇恨。
辯方問黎所指的「集中營」是甚麼集中營?黎指,因人們會經常活在恐懼之中。辯方提到,控方指黎的文章是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政府,黎指從來沒有,重申他內心沒恨意,沒有意圖煽動他人仇恨。辯方問黎認為讀者閱讀文章後,會因而憎恨中央政府實施《國安法》嗎?黎指他不知道其他人的感受,但並非他的意圖,他只想表達自己的感受和他所想的真相。
文章又提到「難怪任志剛聽聞國安法立法嘆『感謝主』,也難怪雷鼎明說嚇走了一些人對香港是好事,若然你對香港人有足夠仇恨,這會是自然不過的宣泄。可能他們不是真的對香港人有仇恨,而是榮華富貴太吸引。」黎庭上指,可能任志剛及雷鼎明並非真的討厭香港,只是依附權力。
法官李運騰指,黎比喻香港變成「專政無形集中營」,是黎所描繪有可能發生的事,黎同意,並指新疆也有超過200萬人被關柙在集中營內。法官李素蘭即反問黎,是否指香港「集中營」其實是有形,黎則回答是精神上有形,經常有人看着你,在集中營就正是經常有人看着。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