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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8天|黎發帖撐年輕示威者 法官質問黎是否想香港獨立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08天|黎發帖撐年輕示威者 法官質問黎是否想香港獨立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08天|黎發帖撐年輕示威者 法官質問黎是否想香港獨立

2024年12月12日 11:51 最後更新:01月23日 16:4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12日)進行第108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六日作供。

辯方展示多則在2020年7月22至23日,黎與徒弟李兆富(Simon Lee)的WhatsApp對話,以及黎Twitter的帖文,當中多次提及「制裁」議題。黎智英在7月22日,收到李兆富告知,有關美國要求中國關閉休斯頓總領館的事。黎智英回應指,「特朗普以一系列制裁中國行動作為他選舉策略十分聰明……反觀拜登只是空口說白話,又指『行動勝於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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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駛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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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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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部署警力,並截查路經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院外部署警力,並截查路經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院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院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到了23日,黎的Twitter帳戶轉載有關關閉中國領事館的《蘋果》報道連結,並在推文中稱讚特朗普的實際行動勝於空談。黎智英供稱,同意關閉別國領事館是一種敵對行為,惟辯稱並非想透過twitter去鼓動外國制裁或採取敵對行為。

囚車駛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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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黎智英與李兆富WhatsApp對話中使用「制裁」兩字,黎辯稱用字不夠謹慎,認為自己只是說出來,而非倡議。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認為特朗普關閉總領館是制裁,黎回答是。黎亦認同同樣是一種敵對行為。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曾在他的Twitter發帖撐年輕示威者,指:「英國為港人推出BNO救生艇計劃,特別關注年輕一代」、「這是緊迫和必要的,我們的年輕人是我們自由運動的支柱」,法官杜麗冰問黎智英是指什麼「自由運動」時,黎智英指香港年輕示威者在中國專政中爭取自由的運動。法官杜麗冰問黎是否想香港「獨立」,脫離中國統治?黎稱不是,而是拒絕中共侵犯香港的人權和自由。法官再質疑黎所提出的「自由」是甚麼,法治下的自由是無絕對的自由。黎稱想要的是法治社會下的自由。

法院外部署警力,並截查路經車輛(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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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院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素蘭問黎,「攬炒巴」劉祖廸算不算是年輕示威者,黎智英則指劉祖廸以不同方式「示威」,也十分積極參與自由運動。黎智英又稱,「國安法」生效後,他只從新聞知道劉祖迪加入國際線,並說自己從沒有加入。

黎被問及解釋BNO Visa與年輕一代的關係,黎認為有庇護對年輕人好,支持英國給予的香港人居留計劃,但黎表明不知道計劃詳情。黎再指在《國安法》之下不會有自由,即使他們爭取亦不會有,所以想利用這個緊急和必要的Tweet,令他們在英國有個出路。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星期四(4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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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和推手,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香港居民的關係,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他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最終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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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二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 ; 而充公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三訂明的嚴格條件,須由原訟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後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將該財產充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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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其中,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關財產的法律及機制亦常見於世界各地。就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謀或其代理人運用其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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