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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懸案」 一錘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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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懸案」 一錘定音

2024年12月13日 18:31 最後更新:12月23日 17:37

歷史最終會作出結論,法庭終於對2019年黑暴事件其中一個重大章節----「721事件」,寫下定論。

2019年黑暴風波兩大高潮是「721事件」和「831事件」。「721事件」是白衣人和黑衣人的衝突,而「831事件」是所謂「太子站打死人」的謠言。當時這兩件事件熱度極高,在社交媒體上大爆發,激發大量的示威者投入這場運動,但事後看來,完全是虛幻的炒作。

831太子站所謂「打死人」事件早有定論。當日謠傳6個示威者被警察打死,結果證明完全是虛構,不但有調查報道證明沒有一個失蹤者,另外還有被傳遭打死的示威者「韓寶生」(真名:王茂俊),最後流亡英國,還現身受訪。但這些人在謠言滿天飛時,卻不會出來澄清。

至於721事件就複雜一點。事發前幾日先有黑衣人去新界元朗區示威,由於明言要踩入鄉事的地盤,到7月21日元朗再有黑衣人示威時,就激發當地的勢力,即是所謂白衣人出來對抗,結果在港鐵站爆發大衝突。事發時網上謠傳警方和白衣人夾好,任由他們被人毆打,當時就激發大量民眾湧出來示威,令黑暴運動推向一個高峰。早前法庭已裁定,白衣人當日聚眾用藤條打人等行為是暴動行為。

案件審訊經年後,法庭在12月12日裁定,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6名男子,當日在元朗暴動罪名成立,將在2月27日判刑。法庭認定支持黑衣人和他們的支持者同樣是暴動,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的判決,釐清了幾個重要的觀點。

第一,白衣人暴動並不等於黑衣人沒有暴動。陳官在裁決時,表示控辯雙方都同意在721相關時段,在元朗港鐵站內有一群白衣人暴動,問題的關鍵是當時港鐵站內,有沒有另一組人同樣暴動。

泛民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當日知道元朗區有衝突,就在網上發布3篇帖子,渲染說黑社會介入元朗的衝突,還叫助手開直播,以提高自己的政治氣勢。陳官列舉林卓廷當日的言行,包括林卓廷曾在港鐵站內大聲向對方說「警察嚟緊,拉晒你地班X街,你夠膽唔好走,你千祈唔好走,你班黑社會唔好走,各位兄弟唔好埋去」。

陳官反問這些說話和姿態,到底是緩解還是烘火澆油,其實一目了然。陳官用兩場颱風來形容,指同一時間可以有兩個颱風出現而互相影響,他就要判斷到底同一場景有沒有兩場暴動產生,結論是的確有兩場暴動同時發生。

陳官的解說釐清了很多人的誤解,以為只要對方犯錯,自己做什麼反應都沒有問題。我過去曾經在法庭聽審,是很簡單的不小心駕駛案件,案情是甲車直行,乙車從右前方切線切過來,結果兩車相撞。我聽審的案件是甲方司機被控不小心駕駛,他在庭上說是對方先沒有打燈就切線過來,是對方有錯,不應告他。不過裁判官最後判定,甲方司機沒有做足足夠的防範措施,同樣是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所以他人犯錯,不等於自己沒有犯錯,這是很簡單的法律原理。普通人或許不知,曾任職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不會不知。

第二,是暴動不是調解。現實上包括林卓廷在內,這批去現場聲援的人都是支持或保護黑衣人的示威者。在當年多個暴動場合,這些知名人士經常都有兩種身份,既是支持者,又是保護者,身份隨時轉易。他們在有人示威或暴動的時候會推波助瀾,當警察到場維持秩序時,又會從中作梗,阻礙警方執法。當日很多其他在暴動現場的不知名所謂醫護、糾察甚至記者,其實都是示威者的一部分,只不過是用不同的身份出現,客觀就鼓勵了暴動,助長了暴動者的聲勢。

法庭今次很清楚的判定,聲稱到現在調解糾紛並不是一個辯解的理由,只要你到場是有刺激群眾的行為,這就是暴動。

第三,警方不執法毫無根據。當日有大量網上謠傳指警方和白衣人夾好,鼓勵白衣人打黑衣人,並讓事發時的元朗變成「無警時份」。就是這些謠言,令721事件大大鼓動了其後的示威。

陳官提到有關警方部署,形容2019年7月21日對整個香港而言是「多事之秋」,當天早上在港島有警方不反對的遊行,後來在晚上演變成中上環的暴亂及在中聯辦外的暴力行為。很難以平常日子、以普通巿民的角度去看警方當日的部署。陳官強調,警方及救護員在某種原因遲來現場,並不能成為挑釁對方,甚至以暴易暴的藉口,亦不應用「陰謀論」的眼光,來看警方當晚的部署。

總括而言,這件案件的判決,為2019所謂兩大懸案之一的「721事件」劃上句號。其實不單是事件本身,而是這些知名人士當日大批湧入元朗聲援, 在社交媒體上得到極大的響應,加上大量撒播謠言鼓動群眾,令整場運動推向高峰。現在要這些人為暴動付出代價,合理之至。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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