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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Twitter發文認為選舉主任亦應被美制裁 節目上指美國人為香港發聲至為重要

社會事

黎智英Twitter發文認為選舉主任亦應被美制裁 節目上指美國人為香港發聲至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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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Twitter發文認為選舉主任亦應被美制裁 節目上指美國人為香港發聲至為重要

2024年12月16日 20:05 最後更新:20:0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一(16日)進行第11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六日作供自辯。庭上展示出黎智英Twitter貼美國制裁香港官員消息,黎認為當時立法會選舉主任DQ候選人,亦應負上責任,應被美國加入制裁名單:「我很驚訝他們沒有包括在內。」但否認發帖請求制裁,「我覺得制裁係應該包括埋呢啲人。」另外黎在直播節目中,提及用創新的方式抗爭,被觀眾問及美國或其他國家可以做甚麼幫香港,黎表示:「幫我哋發聲。」黎亦在庭上表示支持不一定是制裁,再被問及制裁是否支持的一種,黎答是。

辯方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8月7日發布的Twitter帖文,帖文內容指美國財政部宣布採取行動制裁11名侵犯言論自由及損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包括林鄭月娥、鄭若驊、李家超、鄧炳強、盧偉聰、曾國衞、陳國基、夏寶龍、張曉明、駱惠寧、鄭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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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法庭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庭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女兒、妻子及兒子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妻子及兒子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駛離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駛離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警方在法庭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庭外部署警力(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在庭上否認發帖請求制裁,說美國已實施制裁是事實,黎當時認為DQ立法會候選人的選舉主任亦應負上個人責任,亦應被美國加入制裁名單:「我很驚訝他們沒有包括在內。」被問及是否要求美國將選舉主任加入制裁名單,黎否認,「我只係覺得制裁係應該包括埋呢啲人。」亦不是預期他們會包括在內。法官李運騰關注黎的 Twitter 使用英文,問黎是針對外國讀者?黎答是。

辯方展示黎智英在同年8月8日發布的Twitter帖文,轉載題為《香港天主教教區要求學校教育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感》的新聞,帖文內容提及中國控制香港天主教會。黎智英供稱他透過新聞得知消息並分享,他認為天主教學校已被中國控制,學生需接受愛國教育。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撰寫的Twitter帖文草稿,引述前重慶市長認為,中國應該與其他國家合作以打破美國的經濟封鎖,黎智英評論指此為價值觀問題,關鍵並非在於與其他國家合作,認為問題的解決之道是進一步開放市場和政治,融入西方價值觀。而代理黎智英Twitter帳戶的李兆富(Simon Lee)則改寫為,中國與世界隔絕,與其他國家合作不能解決問題,問題的解決辦法,為進一步開放市場或改革政治制度,擁抱普世價值。黎智英在庭上認為,李兆富修改此帖文內容「做多咗」,曲解了他的原意,而他是想指中國因價值觀問題而與其他國家遠離,就經常有衡突,亦否認他曾建議中國改革政治制度。

同年8月9日,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向黎智英傳送新聞稿,內容指裴倫德與已流亡英國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向英籍港警展開私人檢控,希望《蘋果日報》報道,新聞稿亦附上裴倫德及羅冠聰的相片,聯絡人為負責接收「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的眾籌款項的前《蘋果日報》專欄作家Jack Hazlewood。黎智英指他當時不知道裴倫德、羅冠聰及Jack Hazlewood有聯繫,也沒有打開來看新聞稿,便把該新聞稿轉發予《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及總編輯羅偉光,附上訊息「From Luke,請你自己考慮」,讓他們自行決定是否報道。

黎智英女兒、妻子及兒子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妻子及兒子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提到黎智英在同年8月10日早上7時許因涉勾結外國勢力被捕,扣查至2020年8月12日凌晨12時許被釋放。黎傳訊息予其助手Mark Simon、民主派好友李柱銘、李永達、李卓人、黃浩銘及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資深大律師,交代他當時因涉勾結外國勢力被捕,要求李柱銘安排夏博義到旺角警署代表他,他當時希望聘請夏博義,但最後沒有成功聘用。Mark Simon回覆黎指警方也拘捕了Kith,Mark Simon會為Kith找法律代表。黎智英起初表示忘記Kith是誰,及後記起是壹傳媒動畫公司行政總裁吳達光(Kith)。黎智英另指他忘記他被釋放後有否購買一部新手提電話使用。

辯方展示同年8月11日《蘋果日報》頭條,題為《200警搜壹傳媒拘黎智英 「蘋果一定撐落去」》,提到警方國安處拘捕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四名壹傳媒高層張劍虹、周達權、黃偉強及吳達光;「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共10人。黎智英說被捕前數星期曾在自己的辦公室與周庭見過面,當時周庭到《蘋果》大樓參與新聞報道員訓練課程,再到黎的辦公室打招呼及寒暄幾句。至於李宇軒及李宗澤,黎智英說當時不知他們是誰。

囚車駛離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駛離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庭上提及,黎智英在同年8月12日凌晨獲保釋後,黎於同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辯方展示8月13日《蘋果日報》頭版新聞,題為「黎智英羈留室感悟『坐監都揀呢條路』」,全版均為黎獲保釋後接受《蘋果》訪問的內容。訪問內容指出黎智英受訪時提到「就算瞓喺地下、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當時諗法係,嚟就嚟啦,煮到嚟就食」。黎在庭上確認,他的意思是《蘋果》「一切繼續」,將會繼續營運。

黎解釋,「呢條路」是指營運《蘋果日報》及參與社會運動,爭取法治及言論、集會、宗教等自由,但堅稱沒有勾結外國勢力。報道指,黎智英由被捕、扣查到暫時獲釋,黎智英明言之後會如常生活,惟亦承認「唔會好似以前咁勇」、「講嘢會小心啲」。黎智英在庭上指,他當時是表示他不會像在《國安法》生效前般無憂無慮,承認在《國安法》生效前他憑直覺行事,說話時從不思索後果,《國安法》生效後,他在評論政府及領導人時,需三思而行。

報道又指黎智英曾稱「我哋唔可以去到太激烈,一激烈就冇長期,做事謹慎少少、創意少少,甚至化整為零多啲,越和平就越能夠堅持,時間喺我哋呢邊,唔需要好激烈咁同佢哋『攬炒』」。黎在庭上承認,《蘋果》批評中央及特區政府等報導作風過於激進,故他要求員工作報導時不能直接表達出來,要以其他「有創意」方式表達,而「化整為零」的意思則指要把強烈的信息重新包裝去表達,以減低冒犯性。減少激進主義,相信示威者站在歷史的正確一邊,只需戰勝時間等待勝利,毋須「搏咗條命」。

在《蘋果日報》題為「斥政治檢控如誅九族」報道中,引述黎智英說:「我兩個仔(黎見恩及黎耀恩),你哋都無見過佢哋嚟呢度(蘋果日報大樓)啦,咁都告,有啲誅九族嘅意味」,黎智英解釋「誅九族」即是連累家人。法官李素蘭問黎智英被捕時,認為自己是被指控在《國安法》生效前或後勾結外國勢力,黎智英指當時警方沒有告知他,他也沒有特別想到,重申他從沒有勾結外國勢力。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在同年8月13日播放的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中,與美國華盛頓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高級研究員邁克岡薩雷斯(Mike Gonzalez)提及用創新的方式抗爭,如穿著同一色的衫上街,站在同一個地方之類。亦在節目中講及全球馬格尼茨基式制裁,並制裁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說「我哋唔可以激進,唔可以面對面衝突,因我哋係蛋佢哋係高牆,我哋要靈活,創新,堅持。」黎智英在庭上說,示威者不能激進或直接對質,比喻示威者只是雞蛋,但政府則是高牆,認為示威者必須非常靈活、創新、堅持。

當聽眾問黎智英,「我哋响美國或者其他國家,可以做多啲乜幫香港」,黎就表示「幫我哋發聲,又話個支持唔一定係制裁,只係讓我哋知道世界支持我哋就夠。」黎在庭上表示,支持不一定是制裁,可以是其他,只要知道全世界支持香港,給香港示威者慰問和信心便足夠。黎被問及制裁是否支持的一種,黎答是。

黎又指「黃色經濟圈」是香港地道的抗爭方式,身在外地的華人難以參與或支持「黃色經濟圈」。

辯方在第107日審訊時,重提黎智英曾向泛民主派密友李永達、何俊仁、胡志偉、林卓廷 、李卓人、何俊仁,及《蘋果日報》高層陳沛敏及羅偉光,發送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的白宮新聞稿,首句為「特朗普行政命令文本」,尾部另加數段文字,其中一段指:「我們應該為那些參與審查及恐嚇我們的人,制定一份狗屎清單(即制裁名單)」黎智英承認並強調自己最後才傳給陳沛敏,也不是從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手上收到此訊息。

辯方今日在庭上展示,惠頓在2020年7月16日向黎智英、Mark Simon、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傳送電郵,正是黎智英轉發給他人、提到制裁名單的「特朗普行政命令文本」。黎智英指他並沒有閱讀該文本便轉發,他認為惠頓是因為Mark Simon是其助手,基恩及伍夫維茲為其好友,才把電郵傳送給他們4人,而惠頓作為說客,需與客戶打好關係,讓客戶提供有趣的最新資訊。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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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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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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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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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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