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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約12000名公務員符合資格申請育兒假

政事

公務員事務局:約12000名公務員符合資格申請育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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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約12000名公務員符合資格申請育兒假

2025年05月19日 12:58 最後更新:16:32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自去年4月至12月期間,共有約2800名政府僱員的婚假,以及約8000名僱員的恩恤假申請獲批。育兒假在今年4月起推行,現時約有12000名公務員育有3歲以下子女,符合申請資格。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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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政府為僱員提供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勞工界議員周小松表示,有公務員反映現時育兒假以半日或一日為計算單位,他們希望局方能夠改為以小時計算,可以更有彈性照顧子女。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如果改以每兩小時作為計算單位,若有僱員遲了返回工作崗位,部門主管可能因此而計算多一節時數,在行政上會較複雜。她建議如果政府僱員需要短暫離開工作崗位,可以使用積存的補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資料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資料圖片

另一名議員陸瀚民表示,不少年輕公務員都希望進修,但如果他們報讀一些部門推薦以外的課程,未必能申請部門津貼及假期,他希望當局研究是否可以放寬有關安排。楊何蓓茵表示,政府希望同事盡量報讀與職務有關的進修課程,她舉例說如果有員工想學非洲土語,部門可能較難界定是否批准,但她強調政府會鼓勵部門在審批時,以宏觀及長遠角度思考,盡量放寬申請。

一名官校教師被指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Facebook發表針對警方的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當局錯誤裁定她行為失當,獲判勝訴。公務員事務局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星期五(3月6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維持該教師革職的裁決。

上訴庭星期五(3月6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

上訴庭星期五(3月6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

案情指,2019年6月中至9月初,官校教師譚玉芬被指在Facebook發布針對警方的不當言論,有違教育專業守則,須接受紀律聆訊。2022年10月,委員會指譚未符合教師標準,令政府聲譽受損,裁定她行為不當。

2023年7月,公務員事務局去信譚,指考慮其不當行為的嚴重性、其背景及求情後,決定引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0條將她革職,譚亦無法享有退休福利。

譚其後入稟提請司法覆核,認為當局革職決定涉程序失當,不恰當干預其言論自由。法官高浩文於 2024 年4月頒判詞,裁定她司法覆核得直,並下令撤銷革職決定。

早前公務員事務局上訴時指,譚的行為嚴重,公然漠視政府指引,又指公眾期望教師培育下一代,非鼓吹暴力,惟其帖文加深社會分歧,當局必須嚴肅跟進。政府一方又指,教師不能因被革職面對經濟困難,便說局方決定不合理。

答辯方則指,譚任公務員27年間表現良好,革職對她造成嚴重打擊,除失去退休福利,亦患上抑鬱症,又指局方作決定時沒給予解釋,亦沒考慮其他處分方案,例如強制退休,對她造成不公。

上訴庭今於高院頒下判詞指出,涉案帖文於社會動盪期間發布,內容低俗、帶侮辱及仇恨成分,明顯違反教師專業守則及公務員政治中立要求,嚴重損害公眾對教師及公務隊伍的信心。當局已考慮譚的年資、精神狀況等求情因素,但認為其對相關行為毫無悔意,公眾利益明顯較個人處境更重要。

上訴庭認為,革職雖屬嚴厲,但仍在合理處罰範圍內,並非不合情理。原審法官錯誤自行扮演決策者,以個人判斷取代紀律當局,屬法律觀點錯誤。

上訴庭認為,革職雖屬嚴厲,但仍在合理處罰範圍內,並非不合情理。

上訴庭認為,革職雖屬嚴厲,但仍在合理處罰範圍內,並非不合情理。

就言論自由的憲法爭議,上訴庭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須為公共秩序、他人權益及公務員紀律而設合理限制。

上訴庭終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上訴得直,撤銷司法覆核勝訴結果,並要譚玉芬支付政府上訴及原審訟費。

案件編號:CACV2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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