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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升浪散戶未受惠 IPO回撥機制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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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升浪散戶未受惠   IPO回撥機制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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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升浪散戶未受惠 IPO回撥機制須平衡

2025年05月24日 07:00

寧德時代(3750)招股全城熱爆,吸引逾31萬人認購,首日掛牌高收16.43%,每手賺4320元,一手所賺的利潤,已足夠買一手其他股份,不過,大多數散戶投資者並未受惠寧德升浪。

看分配結果,一手中抽籤率僅10%,要穩獲一手,須認購20,000股,認購20,000股申請時須繳款531萬元! 這意味着需要極高的資金門檻,增加了投資風險。

證券商不少提供免息貸款免佣吸客,我有不少投資者向我反映,真金白銀四、五百萬認購,但都一手不中,看這次分配結果,香港公開招股部份僅佔7.5%,寧德時代在招股書中披露,已獲港交所批准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8項應用指引第4.2段的規定,即可不設回撥機制,惟須確保香港公開發售部分的市值不少於20億元。

近年的大熱新股,散戶多只能望門輕嘆,如蜜雪集團(2097),一手中籤率僅8%,與以往龍頭企業來港上市,申請一手的中籤率100%大不相同,多年前國有銀行及龍頭企業等來港招股,都照顧散戶利益,最少分配一手,最近一次大型招股一手散戶人人有份的,已是2020年螞蟻集團招股,只是最後撤回上市。

港交所2024年12月公布首次公開招股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進一步減少分配給散戶投資者的比例,諮詢文件提出,公開招股初始分配份額由現在的10%降至5%,回撥上限由現在的50%大降至20% ; 若初始分配份額為至少10%,則沒有回補機制。若該建議實行,具質素的龍頭企業來港上市,香港投資者要獲得分配股份可謂難於上青天。

公司和承銷商都會想盡量多分配給機構投資者,少分給散戶,因為較易支持股價,特別現時股市不算大牛市,集資額大的股份,機構投資者持貨多,掛牌初期表現自然較好,因基石投資者有禁售期,機構投資者也不輕易大手沽貨,然而我認為當中也要取得平衡,考慮散戶投資者的利益,事實上,質優企業如寧德時代,散戶多會繼續持有。

港交所諮詢文件指,限制公開認購的分配比例可減低錯誤定價的風險,然而,以寧德的情況,我懷疑這說法是否事實,寧德如此巨型,掛牌首天升逾16%,第二天仍升逾半成,現價較A股溢價近一成,大多數股份H股對比A股呈折讓,寧德是溢價,幅度為所有A、H股之冠,較第二位的比亞迪(1211)高一倍,這是貨源極度集中大戶手的結果,其實未嘗不是「錯誤定價」。

寧德基石投資者佔H股比例高達57%,這些股份今年11月禁售期滿,到時可能出現拋售,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也警告,寧德H股流通股數量過低,業界也向我反映看法,過份集中大戶,不僅對散戶不公平,也可能潛在令股價波動,亦可能導致市場泡沫,原有的新股上市回撥機制多年來行之有效,確保新股市場健康發展。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成員出席於香港交易所活動時合照留影。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成員出席於香港交易所活動時合照留影。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李細燕




太平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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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維護國安 底線不容挑戰

 

高等法院原訟庭12月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歷史性裁決,這一判決猶如香港社會發展洪流中一座巍峨的燈塔,照亮和彰顯了香港法治不容撼動,為當下香港社會穩定與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更成為審視香港法治進程、社會變遷以及國家安全態勢的時代鏡鑑。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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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一出,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與他們在港的「代理人」卻無視法治精神,隨即展開一連串抹黑行徑,意圖惡意攻擊特區政府,誣衊司法程序公正性、炒作「新聞自由受損」,動搖民眾對判決結果的信心。

而事實上,從2023年12月18日開審至今,「黎智英案」的過程堪稱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範例:長達156日的漫長審訊,控方以860頁書面陳詞、超8萬頁審訊資料及2200項證物,構建起一條堅不可摧的證據鏈;而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整個審判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經得起法律審視和歷史檢驗,充分彰顯香港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有部分組織將「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妄圖混淆重點,詆毀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絕對是無稽之談。黎智英之流將《蘋果日報》定位為「黃色政治」工具,通過161篇煽動刊物散布「港獨」「攬炒」言論,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這種行為早已超越新聞工作范疇,淪為赤裸裸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真正的新聞自由絕不是無邊界的,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客觀、公正、真實地報道新聞事件,為公眾提供准確信息和理性思考空間,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而打著新聞自由幌子行危害國家安全之實的行爲,才是對新聞自由最嚴重的褻瀆。

我們可以清晰見到,美西方反華勢力絕不會輕易放棄對香港的滲透、干預和破壞,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外部勢力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各種手段試圖在香港制造混亂,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發展。香港社會需要凝聚愛國愛港的強大力量,一方面積極響應特區政府的號召,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外部干涉;另一方面通過加強與內地的交流合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相信在堅實法治保障下,任何企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將是徒勞的。

「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展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愈加健全。香港社會應從這一案件中汲取力量,堅定信心,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共同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貢獻力量。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李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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