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國國會施壓,針對香港禁止讓BN(O)簽證港人領回強積金。
據傳媒報道,英國國會上周舉行聽證會,席間滙豐英國行政總裁Ian Stuart出席解話,就移英港人聲稱存放在滙豐的強積金不能取回,Ian Stuart 說香港法例禁止讓BN(O)簽證港人領回強積金,呼籲英國政府協助,從外交層面施壓。滙豐的行爲顯然是在「交波」,將球踢回英國政府的場地。
整件事的爭拗源於香港人如「永久離港」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的安排。但積金局早已表明,「BN(O)只是旅遊證件,並非我們接受香港移民的國籍文件或居留許可證」,所以不接受以參加BN(O)簽證計劃為證明,讓移英港人提早取回強積金。
積金局曾經舉例說,回鄉證是大部分港人擁有的旅行證件,因此單憑回鄉證不足以作爲計劃移居中國內地的證明,申請人必須出示回鄉證以外的證明文件。同樣地,單憑出示BN(O)證件亦不足以作爲移居英國的證明,申請人應出示其他證明文件,讓受託人可以整體審視個案。積金局避免有可能以永久離港爲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情況被濫用。
香港不將BN(O)證件視為一種永久離港的證明,只認定它是一份旅遊證件,除了按《中國國籍法》的角度,一直不承認英國為香港人發出的BN(O)證件是一種國籍身份之外,從現實的角度,按BN(O)簽證計劃移英者不能保證獲得永久居留權,所以參加者並未確認「永久離港」。照現在的走勢,以BN(O)簽證計劃移英者成為英國公民的機會正不斷下降。
英國工黨政府上台之後,在今年5月公布《移民白皮書》,正式宣布收緊移民入境政策, 將外籍人士申請英國永久居留權的時間門檻,由5年翻倍至10年,並首度要求申請者的成年受養人(包括配偶), 需具備基本英語能力。雖然移英者一直逼迫英國政府確認,收緊移民政策會否影響BN(O)簽證計劃,但英國政府一直不肯確認。
換言之,有極大機會BN(O)簽證計劃的本來「5加1」要求,已經變成「10加1」了,最大問題是,住滿10年之後,能夠成功拿到永久居留權、11年成為英國公民的機會正大幅下降中。因為按英國移民白皮書公佈的新計劃,移英人士須在英國居留10年之後,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而高技術有較多貢獻人士,例如醫生、護士、工程師及人工智能專家等,則會有快速途徑取得永居資格。新措施亦會限制技術工人簽證申請者需要為大學畢業生。
當年按BN(O)簽證計劃的大量移英人士,10年之後都很可能不符合英國工黨政府收緊之後的永居資格。很多人既非高技術或有較多貢獻人士,甚至不一定為大學畢業生,而他們自己、配偶或者是家長也都可能是英語不流利。按這幾重關卡,將會篩走大部分按BN(O)簽證計劃想移居英國的人士。
講殘忍一點,當年很多移英人士在香港賣了樓或拿了儲蓄遠走英國,住了10年花光這些資產後,如果英國認為你再沒有利用價值(有技能或有資產),就會被踢回香港。工黨收緊移民政策,是會一直搞下去,主要是因為他們面對很大的政治壓力,今年1月,法拉奇領導的右翼民粹反移民政黨「英國改革黨」,在地方選舉大勝,令到施紀賢的工黨政府面臨極大的削減移民壓力。
這樣問題就來了,大批按BN(O)簽證計劃移居英國的人士,他們其實並未獲得英國永居身份,如果他們獲准事前提取強積金,在英國花光,10年後被英國政府踢回來香港,到他們老來沒有能力照顧自己的時候,可能會流落街頭,成為本地極大的社會福利負擔。所以特區政府拒絕視BN(O)為一種「永久離港」證明,不允許按BN(O)簽證計劃移英的香港人提早獲取強積金,是非常明智的做法,不但保護香港,甚至保護了這批人,讓他們無法提早輸光強積金。
英國政府在脫歐之後,急欲吸收大批帶著身家的香港移民,藉著香港的事件,搞出BN(O)移英的「掠水計劃」。香港怎麼能夠跌入一個「你開飯我付鈔」的爛局呢。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