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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鳳儀父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案 押後至8.6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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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鳳儀父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案 押後至8.6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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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鳳儀父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案 押後至8.6再訊

2025年06月13日 18:07 最後更新:21:12

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郭鳳儀,其父郭賢生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待控辯雙方取得所需文件。

被通緝的郭鳳儀。

被通緝的郭鳳儀。

被告續准以20萬元現金,以及兒子人事擔保20萬元保釋。郭鳳儀父親被指涉嫌協助更改相關保險單持有人,並提取保險單結餘,被控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控方在庭上透露,已向保險公司索取文件,公司需要一至兩星期時間準備,因此申請押後,而辯方亦表示,仍未取得所需文件及口供。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68歲被告郭賢生,涉嫌在25年1至2月期間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因35+顛覆案正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在赤柱監獄被捕,他被指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星期四(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程序,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28歲被告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修訂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星期四(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程序,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星期四(5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程序,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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