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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謝世傑承認欺詐4個月長生津 即日償還涉款1.6萬元 官押後至7.24判刑

法庭事

社工謝世傑承認欺詐4個月長生津 即日償還涉款1.6萬元 官押後至7.24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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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謝世傑承認欺詐4個月長生津 即日償還涉款1.6萬元 官押後至7.24判刑

2025年07月10日 13:24 最後更新:13:25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社工謝世傑涉隱瞞其在理大擔任兼職講師的酬金收入,超出公共福利金計劃下長者生活津貼的限額,誘使社會福利署沒向他追回4筆長者生活津貼。謝世傑被控4項欺詐罪,案件星期四(7月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謝世傑承認4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被告今日內償還涉款16780元,並將案件押後至7月24日判刑。

被告謝世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謝世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求情指,被告從事社工,今年1月退休,而被告並非蓄意欺詐社署,雖然他於領取律貼期間分別收取社工註冊局及理大任兼職講師的酬金,但前者是他多年前參與局方會議而獲發一次報酬,後者則收入浮動,故被告在某些月份收入是低於入息上限,強調被告是一時無心之失,且被告沒有逃避法律責任,選擇認罪。被告願意向社署歸還涉案1.6萬元款項,冀法庭判予社會服務令。

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

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則指,被告坦白認罪,加上案例指明涉及不誠實欺詐公帑的案件不一定判予監禁,可考慮被騙金額、犯罪時長及有否歸還款項。張官考慮被告願意還款,下令他須於今日內繳清款項,押後至7月24日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1.7萬元保釋。 

67歲被告謝世傑、報稱社工,被控於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沒有按照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有關規定,告知社署其收入超出長者生活津貼規定的限額,意圖詐騙及誘使社署沒有要求謝償還4筆長者生活津貼,共16780元。

承認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6月6日向社署遞交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表格,聲稱他每月入息約為5000元,而申請的入息上限為10710元,翌月獲批准領取津貼,每月可領取4195元,由2023年6月至翌年6月為寬限期,在寬限期過後,任何超額入息須通知社署。惟被告在2024年7月、8月、11月及12月從理大獲取每月1.6萬至1.8萬元收入,欺詐社署支付相關月份的津貼,合共16780元。

案件編號:ESCC752/2025

被告謝世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謝世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宣布,按《財政預算案》公布,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相當於1個月金額或津貼的一次性額外款項,受助人由星期五(5月22日)起將陸續獲發有關款項。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是次措施涵蓋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人士,並為領取在職家庭津貼的住戶作相若安排。政府發言人表示,在今年4月29日(即立法會通過《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合資格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以及在去年10月1日至今年4月29日期間提交申請而最終獲批的職津住戶,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性額外款項。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估計,約有176萬名社會保障受助人及約5.6萬個領取職津的住戶受惠,共涉及約64億8600萬元的額外開支。有關款項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或住戶在香港的指定銀行戶口,受益人無需另行申請。

社會保障金額領款人如有查詢,可致電社會福利署熱線2343 2255,或聯絡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領取職津的住戶如有查詢,則可致電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熱線2558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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