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興建北部都會區項目龐大,發展需時,更涉及以千億計的龐大資源。如何用創新思想提速增效,縮短發展時間,降低發展成本,是特區政府的頭號問題。
特區政府上周公布興建北環綫的新措施,將連接內地的北環綫主綫和支綫分兩部分同時推進,北環綫將跨界進入深圳,接通深港兩地的地鐵網絡,接入新皇崗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的便捷通關模式。預計北環綫通車之後,由錦上路至古洞的行程時間,將由現時的60至80分鐘,大幅縮短至12分鐘。
香港這次興建北環綫有三大創新。第一,採用全盤規劃分段推進的策略,將北環綫的主綫和支綫合併規劃,發揮協同效益節省成本;第二,成熟一項推一項,降低成本和快捷建造的策略,包括善用內地的方式與能力去建造北環綫;第三,通過引入內地的鐵路建造相關標準、做法和資源,提升建造效率,將北環綫支綫的規劃大幅提前,並節省工程開支。
政府引用新方法興建北環綫,其實打破了很多以前固有的官僚思維。
第一,精簡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審批流程。過去政府內部不同部門就好像不同公司那樣,大家各自劃清責任,大家都怕項目受到政治攻擊,所以就衍生出卸責文化,其中一個做法主責部門一定會委任工程顧問,將責任「外判」。
一個前政府工程部門的首長跟我說起,他說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政府的工程項目要委任那麼多外部的顧問公司做顧問,由於部門內部有很多工程師,對項目規劃和工程費用估算其實瞭如指掌,有時甚至會教顧問公司如何估算,委任顧問公司只不過是一個卸責的行為,出事時就說是「顧問公司建議」,「已經徵詢專業第三方意見」,等於不關部門自己的事。結果你請顧問公司,我又請顧問公司,顧問公司越請越多,不但成本大幅上升,而且時間亦拖延得越來越長。
今次政府首先縮減自己的審批流程,直接由屋宇署透過《建築物條例》授權路政署成立專責小組,專責北環綫的審批工程,毋須再經由屋宇署逐項審批才落實,提升工程建造審批時的效率。由於引入內地標準,甚至是建築方法,估計推進工程前委任大量顧問公司的陋習可以剔除。
第二,政府和港鐵協同運作。港鐵雖然是政府控股公司,但是過去也好像兩間公司,各有盤算,各自計數,各自估量自己的責任或業績。北部都會區的交通基建投資龐大,目前地產市道不佳,地鐵透過融資去發展鐵路支綫,負擔的成本相當沉重,其實需要政府更大的配合和支持。
今次政府會繼續以鐵路加物業的模式補貼,但政府在第一部分已經首先向港鐵批出10幅共26公頃的商業和住宅用地,並且聲言將會在總地價扣除390.5億,作為港鐵的財務資助。這個事先聲明扣除地價的方式,一方面減輕港鐵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也增強它的融資能力,相信港鐵就相關項目融資成本也會降低。
第三,香港和內地的建造方式融合。如果特區政府不同部門好像兩間公司,香港和內地更像兩個世界。今次興建北環線的最重要突破,是透過將主綫和支綫協同發展,由於是跨境項目,接入內地新皇崗口岸,所以會用「國標」興建標準,也會採用國內的建造方式。第一階段的工程項目造價314億元,估計採用國標和內地方式建造,成本可以節省三成,即是近百億元,另外時間也至少可以推前兩年,應該在2034年就可以通車。
以前香港興建鐵路這些基建要採用西方標準,除了過去歐美發展基建的水平比較先進外,這也是香港過去被殖民統治的傳統。時移世易,中國已經成為全球基建最領先的國家,有「基建狂魔」之稱,中國高鐵網絡覆蓋全球第一,連接香港的港珠澳大橋,是世界第一長的跨海大橋,也有世界第一長的海底沉管隧道,是最先進基建工程。國標才是世界領先的標準,用國標先進、安全、高效,香港實在不需要堅持過去那種按西方標準的傳統興建方式。
時代會變,創新先行。如果過去英美標準是代表先進的話,現在採用美國興建鐵路的標準,恐怕一輩子都不會興建到高鐵,因為美國就連一條車速350公里的高鐵都未建到出來,加州高鐵搞了20年仍然完成遙遙無期。香港要用創新思維,加快基建建設,借基建推動香港的發展。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