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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大罷工體現粵港兩地愛國主義精神空前高漲 ——紀念省港大罷工100周年之二

博客文章

省港大罷工體現粵港兩地愛國主義精神空前高漲 ——紀念省港大罷工100周年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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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大罷工體現粵港兩地愛國主義精神空前高漲 ——紀念省港大罷工100周年之二

2025年07月15日 18:59 最後更新:19:39

百年前的南中國海濤聲洶湧,一場改寫民族命運的反帝風暴席捲粵港大地。1925年6月19日,香港海員率先揚起罷工義旗,隨後25萬粵港兒女齊聲怒吼,以血肉之軀鑄就民族尊嚴的豐碑。省港大罷工猶如閃電劃破殖民鐵幕,將近代中國愛國主義運動推向嶄新高度,其精神光芒至今照耀著中華民族復興之路。

一、廿五萬同胞的怒吼:愛國力量的覺醒與匯聚

當上海南京路上的槍聲驚醒沉睡的中國,粵港工人階級以雷霆萬鈞之勢響應反帝號角。罷工初期,香港海員、電車工人、印刷工人猶如星火燎原,半個月內20萬勞動者毅然放下工具,用罷工宣言向殖民者宣告:「與其不奮鬥而死,何如奮鬥而死,可以鮮血鑄成民族歷史之光榮……我們毫不畏懼,願與強權決一死戰。」沙基慘案的槍聲徹響珠江兩岸後,罷工規模激增25萬人,占香港總人口四分之一,學生、商販、教師紛紛加入,形成「工農學商齊動員」的壯麗畫卷。這種跨階層、跨地域的聯動,徹底打破了殖民者「分而治之」的迷夢,展現出中華民族面對外侮時空前的凝聚力。

更為震撼的是,這場罷工引發全國1200萬同胞聲援,從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從黃河之濱到長城腳下,各地罷工、示威、募捐如波濤洶湧。上海工人罷工支援、北京學生上街抗議、南洋華僑匯款救濟,形成「五卅運動」的強大聲勢。這種「南北呼應、全民奮起」的壯舉,標誌著中國人民已從個體反抗走向集體覺醒,愛國主義不再是少數人的壯志,而是億萬民眾的共同信念。

二、反帝救亡的旗幟:政治覺醒與民族獨立的先聲

省港大罷工之所以彪炳史冊,在於其鮮明的政治訴求直指帝國主義殖民統治的根基。罷工委員會提出的「支援上海十七條」,鏗鏘有力地要求廢除不平等條約、撤退外國駐軍,將鬥爭鋒芒直指列強在華特權;而爭取在港華人法律平等、言論自由的訴求,更是對殖民者「種族歧視」鐵幕的致命一擊。這些訴求超越了單純的經濟鬥爭,將工人運動升華為爭取民族獨立的偉大實踐。正如罷工宣言所昭示:「帝國主義除了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侵略以外,還要加以武力的屠殺,是而可忍,孰不可忍!故我全港工團代表聯席會議,一致決議與上海漢口各地取同一之行動,與帝國主義決一死戰。」罷工,不是為了個人的飢飽,而是為了整個民族的尊嚴!

這種政治覺醒在當時具有劃時代意義。它讓殖民者驚恐地發現,中國工人階級已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是掌握了鬥爭方向的覺醒者。罷工期間,工人糾察隊嚴密封鎖香港,使這座「東方之珠」淪為「死港」「臭港」,貿易額暴跌50%,垃圾如山積、物價飛漲,殖民者的經濟統治根基動搖。這種「以經濟戰爭推動政治變革」的策略,展現出中國工人階級高超的鬥爭智慧。

三、鋼鐵紀律鑄就的堡壘:工人階級領導力的成熟

省港大罷工的成功,離不開嚴密的組織體系和堅強的領導核心。罷工委員會猶如「第二政府」,下設工人糾察隊、法制局、審計局等機構,不僅有效管理罷工工人的食宿、醫療,更行使審判漢奸、封鎖香港等職能,展現出強大的社會治理能力。罷工工人代表大會作為最高議事機關,實行民主決策,確保每個工人的聲音都能被聽見。這種「自下而上」的組織模式,成為後世工運的典範。

中國共產黨在罷工中的統籌作用至關重要。鄧中夏、蘇兆征,何耀全等共產黨員深入基層,發動群眾、制定策略,將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確保罷工始終沿著反帝反封建的正確方向前進。同時,與國民黨左派的合作,為罷工提供了物資支持和政治庇護,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巨大威力。這裡可以說,罷工的力量不在於人多,而在於團結;罷工的勝利不在於一時,而在於堅持。

四、血沃中華的壯歌:犧牲精神與歷史轉折

沙基慘案的槍聲,徹底點燃了粵港人民的怒火。1925年6月23日,英法軍警向和平遊行的人群開槍,52名同胞倒在血泊中,170餘人重傷。這場慘絕人寰的屠殺,沒有嚇倒英雄的粵港人民,反而讓更多人加入罷工行列,罷工規模迅速擴大。工人糾察隊員在封鎖前線與英軍、走私者搏鬥,數百人壯烈犧牲,他們用生命詮釋了「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民族氣節。

這場持續16個月的罷工,最終迫使港英當局作出讓步:首次委任華人進入行政局、增設立法局華人席位、改善華人待遇。這些讓步雖未徹底改變殖民統治,但卻是殖民者向中國人民低下頭顱的開始。更為深遠的是,罷工鍛煉了工人階級的隊伍,為北伐戰爭培養了數千名運輸隊員、宣傳隊員,成為廣州國民政府的堅強後盾。

五、百年風雨話滄桑:愛國主義精神的現實啟迪

百年後的今天,省港大罷工的精神依然閃耀著時代光芒。在香港,「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全面落實,正是當年工人階級爭取民族權利的實現;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更需要我們繼承「粵港一體」的團結精神,共繪民族復興藍圖。由此可見,愛國不是空洞的口號,而是融入血脈的信念;團結不是一時的激情,而是持之以恆的堅守。

撫今追昔,我們更應牢記:省港大罷工的勝利發動,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勝利,是工人階級覺醒的勝利,是中華民族團結的勝利。在新時代,我們要以史為鑒,弘揚「以鮮血鑄成民族歷史之光榮」的大罷工精神,讓愛國主義成為激勵我們奮進的強大動力,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上續寫新的輝煌!

省港大罷工雖已遠去,但那25萬同胞的怒吼猶在耳畔,那鮮紅的罷工旗幟仍在風中飄揚。它告訴我們:一個民族的覺醒,始於思想的覺醒;一個國家的強大,基於精神的強大。讓我們銘記這段歷史,讓愛國主義精神永遠成為照亮我們前行的燈塔!

作者:吴秋北/工聯會理事長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青平

在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等罪名被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依法定罪後,部分美西方政客罔顧事實,拋出「政治犯」「政治檢控」等虛假論調。這一說法既違背國際法基本準則,也與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完全不符。事實上,黎智英的行為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及香港本地法律,其罪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犯罪,而絕非「政治異見」;對其審判是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行為,完全符合國際法基本原則與司法公正標準。

由於各國的意識形態、政治制度、法律和政策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國際法上對於「政治犯」的概念至今沒有明確、統一的界定標準。但經過長期的國際實踐與學界共識,已形成基本的認定標準與排除範疇。對「政治犯」的界定始終圍繞「和平表達」與「不危害國家安全」兩大核心,其適用需滿足兩個關鍵條件:一是行為基於政治信念表達,未採取暴力手段;二是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具有明顯的「利他性」與「和平性」特徵。而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等行為早已被國際社會排除在「政治犯」範疇之外。

黎智英的所作所為與「政治犯」的核心內涵完全背離

從行為性質來看,黎智英的行為並非「和平政治表達」,而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政治犯」的核心特徵是和平表達政治信念,不損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而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屬於「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的嚴重犯罪,直接侵犯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與「政治犯」的「和平性」「利他性」特徵完全背離。這種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會被認定為刑事犯罪,絕非所謂「政治異見」。

從國際法排除規則來看,黎智英的罪行屬於非「政治犯」範疇。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符合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顯然不屬於「政治犯」;外國勢力扶植黎智英為反中亂港代理人,資助亂港活動,亦違反了「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叛國、勾結外國勢力等行為是各國刑法普遍嚴厲打擊的對象,絕非所謂「政治檢控」。

從司法程序來看,黎智英案審判過程完全公平公正公開,無任何政治動機介入。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了公正審判、辯護權等訴訟權利,黎智英案的審理過程嚴格遵守這些規定。庭審過程全部公開,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52天,享有完整的辯護權,各方均有法律代表,且無任何一方提出受到不公平待遇;法庭最終頒下855頁公開裁決理由,詳細說明法律適用與證據分析,完全符合香港普通法的司法程式。所謂「政治檢控」的說法,既是對香港司法獨立的刻意抹黑,也是對國際法司法公正原則的無視。

利用「政治犯」概念肆意干涉他國內政的行為無恥且卑劣

國際法中設置「政治犯」的本意是對實施了犯罪行為但具有正當政治目的的人士予以人道保護,使其不受迫害,並保護各國的主權利益。同時,任何國家都有權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這一正當權利不容任何外部勢力干涉與抹黑。然而少數國家、群體或個人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利用模糊的「政治犯」概念,為其政治代理人張目脫罪,並打著「人權」「民主」「自由」的幌子肆意干涉他國內政,妨礙他國獨立行使司法權。這種卑劣行徑早已被世界各國人民看穿,註定只會遭到堅決反對和徹底失敗,最終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任何企圖將黎智英包裝為「政治犯」、將依法審判歪曲為「政治檢控」的論調,都是對事實的刻意歪曲和對國際規則的公然無視。香港國安法的實施與相關案件的公正審判,既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權益、實現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石,不容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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