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社工謝世傑承認呃長生津涉款1.6萬 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事

社工謝世傑承認呃長生津涉款1.6萬 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事

法庭事

社工謝世傑承認呃長生津涉款1.6萬 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5年07月24日 13:23 最後更新:19:18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社工謝世傑涉隱瞞其收入超出公共福利金計劃下長者生活津貼的限額,誘使社會福利署沒向他追回4筆長者生活津貼。謝世傑被控4項欺詐罪,案件星期四(7月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考慮謝世傑坦白承認控罪及律師求情,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工謝世傑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巴士的報記者攝

社工謝世傑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代表大律師陳文煇求情指,謝世傑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感化主任建議以中時數的社會服務令,即80至160小時,希望法庭採納感化官建議。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考慮謝世傑坦白認控及律師求情,相信被告有悔意,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認為120小時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68歲被告謝世傑、報稱社工,被控於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沒有按照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有關規定,告知社署其收入超出長者生活津貼規定的限額,意圖詐騙及誘使社署沒有要求謝償還4筆長者生活津貼,共16780元。

案件編號:ESCC752/2025

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巴士的報記者攝

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樽裝水的合約,涉事61歲公司股東兼董事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二(11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海關亦就案件作調查,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6日再訊,同時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控方指海關亦正調查。

「鑫鼎鑫」負責人涉欺詐,控方指海關亦正調查。

控方今指海關就本案亦展開調查,或會增加控罪,要再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提出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林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的申請,須續還柙。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6日再訊。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鑫鼎鑫」觀音山飲用水。Threads圖片

被告呂子聰(61歲,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萬港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利益。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