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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龍吸水」到山坡加固:政府部門積極應對極端天氣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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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龍吸水」到山坡加固:政府部門積極應對極端天氣難題

2025年07月31日 21:26 最後更新:23:44

作者:董光羽/時事評論員

日前(7月29日)香港天文台就發出今年首個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港島東及南區成為重災區,雨勢猛烈,錄得每小時超過100毫米的雨量。今次突如其來的暴雨雖然令多處地方出現水浸,但都能夠在短時間內解決。坊間普遍認同,處理較以往暴雨期間好得多;說穿了,這是政府各部門共同努力的成果,成功將暴雨對社會的影響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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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吸水」是渠務署其中一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

「龍吸水」是渠務署其中一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

幸好今次有渠務署的「龍吸水」協助,停車場的積水在一小時內已完成清理。

幸好今次有渠務署的「龍吸水」協助,停車場的積水在一小時內已完成清理。

「龍吸水」可於短時間內抽走積水。

「龍吸水」可於短時間內抽走積水。

渠務署今年先後引入四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龍吸水」、「小禹一號」、「小禹二號」及「小禹三號」),提升部門應急能力

渠務署今年先後引入四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龍吸水」、「小禹一號」、「小禹二號」及「小禹三號」),提升部門應急能力

暴雨難準確預判

眾多極端天氣中,以暴雨最難準確預測。天文台助理台長鄭元中日前亦在電台節目上解釋,即使以現今科技水平,亦難以提早預測暴雨出現的位置及時間。他更指出,會移動的暴雨區相對較易預測,惟日前影響香港的雨區依附在低壓槽內並急速發展,是「本地生成」雨區,直言這種「喺頭頂發展嘅雨區」,以現今科技下仍然非常難準確預判。

既然難以準確預測暴雨出現的位置及時間,最好的做法就是未雨綢繆!渠務署因應2023年9月特大暴雨引致廣泛地區水浸後,在部分熱門水浸黑點實施專項改善工程,以減低水浸出現的機會和造成的影響。以柴灣道迴旋處這個水浸黑點為例,渠務署早前完成多項小型工程,包括加建新排水管道、集水溝、臨時地下雨水泵房及進水口等。這些工程在今次的黑雨中,明顯有效疏導並紓緩該處一帶的水浸情況。

引入高性能排水機械人為民解困

「龍吸水」是渠務署其中一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

「龍吸水」是渠務署其中一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

渠務署在黑色暴雨當天啟動緊急事故控制中心,處理及協調全港的緊急水浸個案,派遣超過120隊緊急應變隊伍,巡查全港約240個容易淤塞地點及清理淤塞的渠道,更出動強力排水機械人「龍吸水」協助清理水浸個案。在前年世紀暴雨中幾乎沒頂的私人環翠停車場,今次暴雨期間亦再次出現水浸。幸好今次有渠務署的「龍吸水」協助,停車場的積水在一小時內已完成清理。

幸好今次有渠務署的「龍吸水」協助,停車場的積水在一小時內已完成清理。

幸好今次有渠務署的「龍吸水」協助,停車場的積水在一小時內已完成清理。

除了環翠停車場外,柴灣道近慈幼學校對開的「長命斜」,在暴雨期間亦因山洪暴發而出現積水,交通一度被阻斷,「龍吸水」再建奇功,成功短時間內抽走積水,令交通恢復正常。

「龍吸水」可於短時間內抽走積水。

「龍吸水」可於短時間內抽走積水。

不說不知,「龍吸水」其實只是渠務署其中一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渠務署今年先後引入四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龍吸水」、「小禹一號」、「小禹二號」及「小禹三號」),提升部門應急能力,加快水浸事故的處理效率。其中,「龍吸水」的性能最佳:根據渠務署的資料,「龍吸水」機身配備高流量自吸式水泵,每小時排水量最高可達800立方米,並可連續工作八小時,其履帶式設計可應付複雜地形。市民定必樂見政府部門早作準備和部署,積極引入新設備應對極端天氣挑戰,為民解困。

渠務署今年先後引入四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龍吸水」、「小禹一號」、「小禹二號」及「小禹三號」),提升部門應急能力

渠務署今年先後引入四部高性能排水機械人(「龍吸水」、「小禹一號」、「小禹二號」及「小禹三號」),提升部門應急能力

山坡復修工程經得起暴雨「驗證」

政府部門的工作成效,還見於筲箕灣耀興道的山坡修復工程。上址2023年9月大暴雨期間,曾發生嚴重山泥傾瀉,大量大石夾雜沙泥被沖至耀興道路面,導致該段行車道被迫全線臨時封閉。事發後,路政署隨即聯同土力工程處制訂方案,為該處的天然山坡分階段進行難度及危險性都相當高的緊急復修工程,包括用大型吊運器械把斜坡面上的大石移除、用噴漿混凝土穩定斜坡面,以及用岩釘和噴漿混凝土加固較高位置的石坡面。另外,為進一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路政署在山坡中腰已完成噴漿的混凝土表面安裝金屬護網。

在今次黑色暴雨期間,耀興道旁的山坡雖然一度出現猶如「大瀑布」的情況,惟經土力工程處的現場視察,以及在中午雨勢稍為減弱後,派出動自動化無人機收集山坡及附近的環境數據後,確認山體狀況並無異樣。政府部門的山坡修復工程,大大減低了該處的山泥傾瀉風險,市民的安全得到更大的保障。

保障市民安全為首要

我們無法阻止極端天氣發生,但我們可以總結經驗,研究如何可以做得更好。每一次的極端天氣,其實都是對香港社會及政府的考驗。但從政府部門的提前部署和積極應對,相信市民大可放心,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永遠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和目標,過去如是,今日和未來亦如是。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麥俊豪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1月13日,某海外媒體在評論黎智英案時又提到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此前發表的一篇文章。筆者看過那篇文章,一直有話想說,在此一吐為快。

近兩年,岑耀信無視法官應保持中立、克制的傳統,頻頻對正在審理中的司法案件發表政治立場極強的評論。此次關於黎智英案的評論更是公然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預設立場、先入為主,歪曲歷史、顛倒黑白,完全違背法律人的基本操守。

無視大量確鑿證據

岑耀信坦言,「黎智英承認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曾竭力爭取外國制裁」,卻又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要求制裁的證據「薄弱」。然而,香港高等法院判決中關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請求外部制裁的事實結論就長達10頁、相關證據論述更長達300余頁,涵蓋《蘋果日報》社論、論壇以及黎智英個人文章、推特貼文和Live Chat節目等各類證據,裁決中也清清楚楚引用了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原話「應當制裁中國,阻止它鎮壓香港」「我覺得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是對的」。對此,岑耀信都視而不見了。

充滿傲慢與偏見

我們不禁要問,岑耀信作為英國和香港兩個司法管轄區內最高級別法院的法官、作為英國御用大律師,號稱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法學功底,怎麼在黎智英案上一下子就破了功呢?答案在於,岑耀信的觀點並非基於法理與事實,而是出於一個傲慢且虛假的前提:英國的做法都是對的,與之不同的就是錯的。支持這一前提的就是岑耀信所謂的“英國的法律價值觀”。

那麼,「英國的法律價值觀」究竟意味著什麼?難道是對黎智英這樣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放縱寬恕嗎?岑耀信顯然不會這樣承認,英國的法律也絕非如此。英國2023年出台的《國家安全法》授權警察無需逮捕令,即可逮捕嫌疑人並羈押48小時;授權警察根據需要,無需申請,可直接強制搜查、沒收嫌疑人有關文件材料;對嫌疑人可直接採取定點隔離、出行禁令、限制使用手機電腦、限制交易及金融服務等措施;多個罪名的最高刑期均為終身監禁。

由此可見,在“英國的法律價值觀”下,英國制定了森嚴的法律體系以維護國家安全。事實上,這種對國家安全的重視保護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普遍做法,是通行的法律原則。但在香港、在黎智英案中,這種正當維護國家安全的司法實踐就成了不遵循英國人的“價值觀”了。如果真如此,那麼,不遵循才是正確的。

沒資格裝「人權衛道士」

更可笑的是,岑耀信還為香港的法律體系“不再遵循英國的法律價值觀”而悵然。那我們就一起看一看,在“英國的法律價值觀”大行其道時,香港到底如何。

世人皆知,港英政府在殖民統治時期先後制定《煽動性刊物條例》《刊物管制綜合條例》《煽動條例》等,設立新聞審查辦公室、報紙檢查處,每日對報紙進行強制預先審查,以報道不利於殖民統治為由對多個報紙提起檢控、逼迫停刊,許多出版商和編輯被定罪。岑耀信對此只字不提,卻“歸責”香港回歸時沒有將其中的一個條款廢除,可真是顛倒黑白、欲加之罪。

需要指出的是,回歸後香港的法律體系是「一國兩制」框架下普通法傳統與中國法治實踐和理念的融合。在此之下,香港居民的權利保障不斷得到加強。基本法專章規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等各項的基本權利,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也依法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與此同時,香港的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民生不斷改善,市民福祉大幅增進。如果這是“不再遵循英國的法律價值觀”的結果,那不再遵循可真是值得拍手稱快、奔走相告了!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回歸後的香港早已不是外部勢力可以為所欲為的香港,儘管仍有岑耀信之流沈浸於殖民舊夢,妄圖「教師爺」般頤指氣使的說教,那就隨他「嗡嗡叫」吧,香港自會大步向前、書寫自己的繁榮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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