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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 警方再拘2男1女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

社會事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   警方再拘2男1女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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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 警方再拘2男1女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

2025年08月16日 17:02 最後更新:18:03

警方早前接獲市民報案,指透過網約車平台叫車後,發現司機不熟路,操不純正的本地話,懷疑司機在港非法工作,載客取酬。警方拘捕了該名男子,經進一步追查後,拘捕2男1女本地人,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最初是有市民見網約車司機不熟路,以及操不純正廣東話而被揭發,警方接報到場後,已經以「載客取酬」、「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違反逗留條件」將司機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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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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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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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高度關注事件,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查。初步調查發現,有犯罪集團招攬內地司機來港進行載客取酬。人員在過往兩日,在屯門及落馬洲,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相信是犯罪集團成員,年齡介乎四十一至六十五歲,罪名分別有「串謀詐騙」、「洗黑錢」及「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被捕人現正被扣查當中。至於涉案的兩名內地司機,早前被控以相關罪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調查得知,犯罪集團涉嫌今年年中開始招攬內地人來港進行載客取酬。集團事先安排內地司機申請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在司機以訪客身份來港後,再向他們提供由集團成員登記的私家車及網約車平台帳號。事成後,集團就以現金方式同司機拆賬。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更發現,集團的分工仔細明確,有成員負責車輛登記,而他們用同一個地址登記了十八部同款同型號的混能私家車,同一隊車隊無異,亦有成員充當平台戶口登記人,並將名下的轉數快戶口、銀行戶口、電話號碼及通訊地址作平台戶口登記。而當中調查亦發現有戶口用了偽造的香港身分證登記。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案的手法圖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而網約車平台戶口登記程序,是需要登記人在應用程式內上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香港駕駛執照、車輛保險文件及車輛正面照片,並同意用戶服務協議,當中註明戶口不得借用、租用、轉讓、售賣或以任何方式允許第三方使用,而司機本人及車輛均需與登記資料一致。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內地人充網約車司機,警方再拘2男1女。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相信,犯罪集團的整個運作是聘用內地司機,用欺詐手段偽造的香港身分證瞞騙平台同乘客,從中圖利,罔顧道路使用者安全。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在追究責任及賠償方面會遇上重重困難。警方調查仍然進行中,正繼續搜捕其他集團成員。

47歲持雙程證男子涉申請「高才通」時,訛稱自己在2001年獲澳洲蒙納士大學頒授國際企業學士學位,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星期一(1月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缺席聆訊,擔保人稱被告在內地照顧病危母親,至今仍未返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雙程證男申「高才通」涉虛報學歷,因照顧病母缺席聆訊。

雙程證男申「高才通」涉虛報學歷,因照顧病母缺席聆訊。

法庭今先後於庭內外呼叫被告的名字,均沒人回應。被告的擔保人出庭解釋,被告於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照顧病危母親為由,獲高等法院批准短暫離港,當時批准條件為被告須於12月26日回港。惟擔保人聯繫被告後,被告稱母親病情反覆,至今尚未返港,指自己並沒棄保潛逃意圖,只希望待母親身體好轉時才回港,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控方指,根據1月8日的出入境紀錄,被告仍未返港,建議法庭發出拘捕令。鄭官認為可由擔保人轉達法庭意思,目前毋須發拘捕令,並將案押後至1月2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但強調若被告再次缺席聆訊,法庭會全數充公70萬元保釋金。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被告陳炳增(47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等2罪,早前經修訂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指,他於某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名名為「劉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處處長及其人員,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B類申請)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該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他、其配偶及一名女兒進入及在香港逗留。

案件編號:STCC213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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