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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嚴懲放炸彈恐怖份子  以免付出血淋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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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嚴懲放炸彈恐怖份子  以免付出血淋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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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嚴懲放炸彈恐怖份子  以免付出血淋淋的代價

2025年09月04日 22:34 最後更新:09月05日 09:29

對放炸彈的恐怖份子仁慈,就是對無辜市民殘忍。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名。案件經歷163天審訊,7女2男陪審團退庭商議近30小時後,結果裁定首被告何卓為、次被告李嘉濱及第4被告張家俊的第二項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大比數成立;至於各被告的首項控罪、即《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則全部不成立。法庭押後宣判刑期。

這個團夥犯下的罪行其實極其嚴重,若非警方及時制止,將造成大量人命傷亡。

本案首先發生於2020年1至2月期間,Telegram上一個叫「九十二籤」的團夥在明愛醫院及羅湖站放置土製炸彈並引爆,在明愛醫院的炸彈出現大量濃煙,幸無人受傷,但嚴重影響醫院急症運作;至於羅湖港鐵站引爆的炸彈,幸有清潔工人在車廂內發現炸彈,及時將未爆炸的炸彈放在月台,否則炸彈在載滿乘客及密閉的車廂內爆炸,將造成嚴重傷亡。其後此暴力組織亦將其襲擊行動步步升級,同年3月8日,該團夥又策劃在將軍澳市區一個500人出席的公眾活動引爆一個20公斤的土製炸彈,以圖傷害現場群眾。

審訊期間,控方展示了大量證據,包括通訊群組的對話紀錄、閉路電視片段、多段引爆爆破品影片及專家證人的分析評估等,顯示涉案團伙曾經研究、製作、甚至測試多種大殺傷力炸彈。涉案團伙由早期引爆的簡陋爆破裝置,在短時間內,發展成為製造混入鐵釘及採用高強度爆炸材料的炸彈,想殺傷人命的意圖相當明顯。團伙更於引爆測試成功後,高調發表聲明,要求醫護罷工及逼使政府封關,表達意圖干預特區政府的管治的犯罪動機。尚幸警方在團夥實踐重大陰謀前夕採取行動,成功鎖定涉案的首腦及骨幹成員,將之拘捕,並在全港多地檢獲4個個土製炸彈,以及超過2噸的炸藥原材料,當中包括高性能TATP炸藥,及時制止了一場導致嚴重傷亡的慘劇。

收藏2噸的炸藥原料,多次試圖引爆炸彈,要炸醫院,癱瘓關口,這些行為想起來也覺可怕。這幫思想激進的恐怖份子,到底沒有想過他們的行為,會做成大量人命傷亡?抑或他們就是想造成巨大傷亡,以達成他們的政治目的呢?陪審團判各被告按《反恐條例》下的控罪不成立,並沒有改變這個團夥行事的恐怖本質。

按3名主犯被定罪的交替控罪是《刑事罪行條例》第54條「企圖導致爆炸罪」,該條文規定,任何人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不論爆炸是否有發生及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均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20年。

醫院口岸爆炸案發生在2020年1月,涉案團夥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前犯案。如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犯案,可按《香港國安法》第24條的「恐怖活動罪」起訴,就由3個國安法指定法官審訴,不會如本案那樣以陪審團審理,恐怕結果會不一樣。這倒過來證明《香港國安法》規定國安案件審訊不設陪審團,相當明智。

環顧世界各地,對付進行炸彈恐襲的恐怖份子,都不會心慈手軟。否則最後恐怖思潮泛濫,整個社會都要付出血淋淋的代價。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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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抵制 我就要去投一票

 

近期反政府聲音湧現,指向周日(12月7日)的選舉投票。

昨日(12月4日)一名男高級督察在南丫島海面接受飛虎隊遴選時,跳水後重傷昏迷,失去知覺,送院後情況危殆。這本來是一宗意外新聞,但更意外的是相關新聞的社交媒體帖子下的留言,湧現了一大批諷刺回應,在其中一個相關新聞的帖子最高有近800個點讚的留言是叫那個督察「記得7號投票」,而佔據高位的留言,差不多大部分都是諷刺選舉投票的回應,仇警味道很濃,而且大多數都是自動聯繫到12月7日的選舉,出現一個「恨港黨」對號入座的現象,將對特區政府及中央的仇視,完全投射到12月7日的選舉上。

第一、沒有理性 只有仇恨

政治是眾人之事,本來有正反意見,正常不過,大家理性討論,真理會越辯越明。我自己對不同政見的人,只會思考其論點的對錯,完全不會想去消滅對手,但這些充滿仇恨式的留言,就以消滅對手為出發點。

上述高級督察意外的新聞帖子相關留言,就有「唔知點解會笑咗」、「危殆都要投票㗎」這些想警察死的留言。正如我早前說過,2014年前有一則關於中國女排搭飛機的報道,最高點讚的留言竟然是「希望裝著中國女排的飛機跌落來」,恨國仇港的味道很濃。這些評論沒有理性,只有仇恨,不知何故有滔天之恨。當仇恨情緒不斷發酵時,不但在街頭扔汽油彈變得合理,用𠝹刀鋸警察頸,或者用天拿水放火燒人,都會惹來大量掌聲。

第二、政府所做 全部皆錯

就以其中一個媒體報道高級督察危殆的新聞留言為例,除了大量與選舉和投票相關的留言之外,另外有幾個關鍵詞句都經常出現,包括「關愛隊」、「安排社工比家屬」、「超哥生日(12月7日)」「多謝習主席關懷」,全部都在諷刺危殆的督察和政府。留言反映發文者的政見,就是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錯,搞關愛隊錯、安排社工幫大埔火災家屬錯、搞選舉錯,當然最後就是針對特首李家超和國家領導人了。

這些「政府所做皆錯」的思想,就是顛覆政府的心理基礎,政府在大埔火災之後全面動員,盡一切力量幫助災民,當災民所有家當都燒光,連身份證都沒有的時候,政府就組織各類型的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安排櫃枱在現場給居民申請;當居民投訴櫃枱太多、自己一個人力量有限時,政府再安排一戶一社工及幾個公務員義工去幫忙,處理各種類型的服務申請問題,這些安排有錯嗎?

第三、人家抵制 我要支持

現在湧現的反政府浪潮,加上潮湧的諷刺評論,黑暴味太濃了,就是2019年黑暴運動爆發前的那種感覺。駐港國安公署近日連番發聲批評有人「以災亂港」,警務處國安處接連出手,拘捕發布假訊息或煽動言論的人,起到一定的效果,但看到這些網上留言,仍然覺得反對力量暗流湧動、伺機爆發。

他們反對的,正正是我們要支持的。他們大力反對12月7日選舉,我們就要支持當日的選舉,要出來投一票,選出好議員,令香港遠離2019的暗黑歲月,繼續走上健康的發展軌道。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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