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公司前管工聯同公司多名前員工,涉嫌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合共超過25萬元,早前承認6項欺詐罪名,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地盤告示。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表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聯同多名人士詐騙僱主,嚴重打擊本地勞動市場及工人士氣,削弱香港廉潔之都的美譽。裁判官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將刑期扣減至8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案發時是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助理總管工,案情指,公司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才能進入工地,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公司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
被告涉嫌安排另一名管工在前工地行政主任協助下,擅自更改6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同一人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
案中另外7名公司前員工,早前亦承認6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本月30日判刑。
警方於2024年揭發疑似「碰瓷黨」,2男女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其中女被告於星期四(3月5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指被告擬認罪,希望將案件押後5月12日再處理。另庭上透露,早前首被告已認罪,屆時將一併求情及判刑。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5月12日。
2名被告依次為趙康勝(25歲,貨車司機)、譚詩穎(23歲,報稱廚師),他們共被控18項控罪。其中,趙康勝被控10項欺詐罪、4項串謀欺詐及 3項企圖欺詐罪。
2男女涉「碰瓷黨」被控串謀詐騙等18罪,女被告擬認罪。
10項欺詐罪指,趙康勝於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4月5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連同另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即蓄意地導致車輛與另一部登記車輛碰撞,及訛稱是該碰撞的受害人,並就該碰撞對趙康勝造成的傷害向該司機要求金錢賠償,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司機作出一項作為,即向趙康勝交出一筆現金款項,導致趙康勝獲得利益。
4項串謀詐騙罪指,趙康勝於或約於2024年2月13日、2月15日、2月20日及3月20日,在香港,與胡國強及嚴家軒一同串謀詐騙某位在香港的道路上駕駛其車輛的司機,即不誠實地及蓄意地導致該趙康勝所駕駛的一部車輛與該司機所駕駛的一部車輛碰撞;及虛假地就該碰撞對該胡國強及嚴家軒造成的傷害向該司機要求金錢賠償,從而誘使和致使該司機向該趙康勝交出一筆款項。
3項企圖欺詐罪指,趙康勝於2024年3月19日、4月7日及4月10日在香港,連同另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即蓄意地導致車與另一部登記車輛碰撞;及訛稱是該碰撞造成該碰撞的受害人,並就該碰撞對該司機造成的損毀向該司機要求金錢賠償,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司機作出一項作為,即向該趙康勝交出一筆款項,導致該趙康勝獲得利益。
庭上透露,早前首被告已認罪,屆時將一併求情及判刑。
譚詩穎則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譚詩穎於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趙康勝一同串謀詐騙某些在香港的道路上駕駛車輛的司機,即蓄意地導致一部登記號碼為YP7016的車輛與司機所駕駛的車輛碰撞及虛假地就碰撞對譚詩穎造成的傷害,及對該車輛造成的損毀向司機要求金錢賠償,從而誘使和致使司機向趙康勝交出多筆款項。
據悉,警方發現有人疑在半年內舉報44次輕微車禍,甚至一日2宗,調查後發現疑有人招攬中學生乘坐其車,車禍後訛稱受傷,利用司機的內疚感以索取賠償。
案件編號:DCCC 6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