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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斷進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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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斷進步中

2025年10月02日 18:26

過去香港過國慶無甚氣氛,除了放煙花外,什麼都沒有。對內地遊客,有點「你喜歡就來吧」的感覺。但如今過國慶,官員們很努力,市面氣氛好了,很多方面有進步,遊客也開心得多了。

第一、內地遊客 大讚「真棒!」

近年西貢萬宜水庫東壩成為內地遊客旅遊熱點,凡是長假,都有大量的旅客逼爆萬宜東壩。以前政府不會理,頂多只是派警察維持一下秩序。但如今政府就大力加強疏導工作,當中涉及警務處、漁農處、水務處等多個部門,包括事先和專線小巴商議增加車輛,也有警察在場指揮交通。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昨日更親自到現場視察。

港台訪問了一個內地女遊客,她說一出來兩分鐘就到專線小巴9A的車站,2分鐘就上了車,非常方便,讚香港的安排「真棒!」這的確是對幕後出力的政府人員一個暖心的嘉許。政府指萬宜路部分路段是單線雙程行車,雖然有警員指揮交通,但情況仍不太理想,只是由於道路條件限制,不易改動,未來會再研究如何進一步改進。

一個小小的萬宜水庫東壩,已經看到特區政府努力改善旅遊相關安排,開始見到成效。

第二、食肆優惠 市民開心

過去國慶很靜,只有個別商戶自己打折吸引內地遊客。但如今政府組織了大量活動,公眾泳池、博物館、藝術空間免費,戲院半價,特別是餐飲優惠,更多市民和遊客受惠。由於飲食、零售界議員過去幾年開始做工夫,昨日有超過一千間食肆和商戶在「十·一」提供餐飲優惠,更有本地餐飲集團旗下16個品牌推出全日堂食七折,不但內地旅客受惠,本地人消費亦開心,開始感受到國慶的歡樂氣氛,不只是「另一日公眾假期」。

第三、軍艦來港 頌揚國威

由解放軍海軍戚繼光號訓練艦及沂蒙山號071型船塢登陸艦組成的83艦編隊,搭載千餘名海軍學員及官兵,9月26日從大連港口起錨,抵港開放展覽,派發1.1萬張門票,讓市民參觀。過去多次軍艦訪港,都深受市民歡迎,今次門票亦一早派清。

我國的海軍由落後變成領先。以航母為例,雖然美國有11艘航空母艦,但經常有一半入廠,而最近我國福建艦用電磁彈射系統彈射三款不同戰機,其表現更超越美國兩艘福特級航空母艦的電磁彈射系統。多讓內地先進的戰艦來港,有助培養香港人的愛國感情。我曾在祖國的軍艦上見到小學生興奮參觀,有學生話祖國「好勁」,當時就感嘆家長帶孩子去遊行和帶孩子去參觀祖國軍艦,長大後對國家的感覺,天差地別。

在國家大慶日子,香港從吸引旅客,到搞活本地消費,再到發揚愛國情懷,近年特區政府做了很多事情,搞了很多活動,令香港的國慶增光添彩,不再像過往那樣有種「唔關我事」的感覺。而內地旅客訪港亦有增長,國慶首日有48.4萬人次入境,預計今年整個國慶假期,香港旅遊都會比較旺場。

事實證明,香港每一個環節都有進步空間,只要政府和市民齊心努力去做,不單止可以搞好氣氛,還可以搞旺生意,香港正在進步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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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塘邊鶴.仇警心態

 

屯門市廣場發生持刀斬人案,警方開兩槍制服劫持人質的兇徒,最後疑犯傷重不治,在網上亦惹起一些爭議。

事發在昨晚(1月15日)屯門市廣場,兇徒在商店內取走一把牛肉刀,然後到處指嚇身旁的人,大批途人爭相走避,兇徒和其他人一起跑出商場,趕到現場的警員嘗試用胡椒噴劑制止兇徒,兇徒轉身走入商場內,最後劫持一個女人質,混亂中兇徒用刀刺向女人質並跌倒在地,在現場的兩名衝鋒隊員制止不果後先後開槍,其中一槍擊中兇徒胸部,兇徒倒地後仍有動作,警員上前用盾牌壓住兇徒,把他制伏,兇徒送院後死亡。

警方後來在兇徒身上搜到毒品和一支伸縮警棍,懷疑兇徒受毒品影響犯案,兇徒亦有精神病紀錄。

有人在網上發帖說,「唔識就問,點解要開第2槍,第1槍已經解除人質生命挾持,第2槍嘅用意係…」。平常時這些質疑警方的帖子,都會有大量的附和聲音,或者因為這次事件有閉路電視影片流出,大多數人都看到事發經過,所以最多人讚好的一個留言是「下次你自己俾人挾持嘅時候你咪知點解囉」。

不夠一個月前,台北車站發生隨機傷人案,兇手張文先後在台北車站內及中山捷運站附近,投擲煙霧彈及亂刀傷人,結果造成4人死亡。台灣警方被指無法及早控制兇徒。

這次屯門市廣場兇徒持刀襲擊他人,情況有點類似,如果警方沒有及時制止,被劫持的女人可能已經命喪刀下,如果再被兇徒走脱,可能有更多人傷亡。

按《警察通例》,警員使用槍械的規定非常嚴格,必須在特定法定條件下,遵循「合理所需的最低武力」這個核心原則,才可以開槍。最常見的情况是保護生命安全,包括保護警員本身或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免受嚴重傷害。

警員開槍的前提,是要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達到目的時,才可以使用槍械,所以開槍是最後手段。

案中兇徒劫持人質,兩名趕到現場的衝鋒隊警員各自開了一槍,這也是「合理所需的最低武力」,因為匪徒中了槍後,未必會即時喪失行動能力,如果他繼續用刀傷害人質,情況不堪設想,所以開槍要足夠解除兇徒襲擊他人的能力,兩名警員各開一槍的情況,正常合理。

另外,兇徒親屬事後質問:「如果開咗一槍(打)跛咗佢隻腳,佢都反抗唔到」 。

這是一種相當「塘邊鶴」式的評論,完全無視現場警員面對的危險情況。

警察面對必須開槍制止嚴重犯罪行為的情景,受訓時以射擊「軀幹中心」為首要目標,主要有幾個關鍵原因:

1. 命中率與實戰壓力

在高速移動、高度壓力的生死瞬間,軀幹是面積最大、最穩定的目標。相比之下,4肢(尤其是手腳)體積小、移動快速且難以瞄準。要求警員在危急環境下精準射中移動中的手或腳部,是極不現實的,只是影視作品的虛構情節。

2. 停止效力(Stopping Power)

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唯一合法目的是「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嚴重身體傷害威脅」,而不是為了擊傷或懲罰嫌疑人。

即使子彈命中嫌疑人4肢,除非直接擊碎骨骼或命中大動脈,否則可能無法立即阻止嫌疑人的行動。一個手臂中彈的兇手,仍可能在幾秒鐘內用另一隻手完成致命攻擊。而軀幹中彈,對神經系統和循環系統的衝擊最大,最有可能在最短時間內癱瘓對方的行動能力。

3. 風險控制與公共安全

瞄準4肢而未命中子彈,或子彈穿透手腳,其飛行軌跡更不可控,可能誤傷無辜旁觀者。軀幹作為目標可以更好地控制子彈的彈道終點。

網上平常有很多仇警的言論,但今次有人直認討厭警察,但看到事發的片段後,都不能反對警察開槍云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警員開槍的決定並不容易,他們非常英勇及果斷,制止可能危害人命的行為。

這的確是中肯的評價,如果昨晚警員不開槍,台北車站的慘案,就會在香港發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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