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指明潛逃者」林千淦前女友藍菲,涉於今年3至5月期間,協助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片,並在社交平台籲他人參與投票,意圖推翻及破壞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政權,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罪,被告早前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星期四(11月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明確支持「香港議會」作為海外政權,在國際上散播詆毀中國言論,加刑2個月,判監共1年。
被告藍菲。網片截圖
辯方求情指,被告家人到庭支持,被告對即將面對的監禁感恐懼,但願意承擔責任。被告犯案,是因情緒上依賴男友、天真幼稚,以及對法律無知,她如今感到懊悔,並在很早階段已認罪。辯方請求法庭予以合適刑期。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在涉案影片中是其中一名出鏡者,被告在片中煽動及鼓勵香港居民投票,並解釋投票方式;截至今年7月,兩段影片共獲逾91萬次瀏覽、1376個讚好、392個留言。
蘇官指,雖然同意辯方律師所言,被告某程度受當時男友影響,但被告的手機中,她與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 WhatsApp 訊息對話,當中包括兩人手持「黑紫荊旗」及「港英旗」的照片,以及林身穿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T 恤的照片等,皆反映及證明被告的政治意識形態與涉案組織一致。
林千淦通緝圖。資料圖片
蘇官續指,涉案組織煽動港人反對中共的合法主權,並否定「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政策,最終目標是推翻中共;而「香港議會」的目標包括成立一個香港人的「議會」,實現「港獨」、「滅共」。該涉案組織煽動對中共敵意或厭惡,並貼上「跨國犯罪組織」標籤,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有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於本案涉及的國際因素,蘇官指,整個行動旨在向國際社會散播關於中國主權和香港特區的歪曲描述,詆毀中國當局,並誤導外國及其公民接受極端主義意識形態,建立海外組織的計畫顯然是為了規避域外管轄權的範圍。
法庭在考慮所有因素後,蘇官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涉及國際元素加刑2個月,認罪扣減三分一,終判被告12個月監禁。
疑外國領事館職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藍菲(19歲,無業)被控一項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她於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30日期間,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涉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投票予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意圖引起中國及香港居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產生憎恨或藐視,並意圖煽惑他人循不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不遵守法律及作違法行為。
案件編號:WKCC3742/2025
柬埔寨最高法院周五維持一名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的煽動罪判決,同時暫緩執行餘下刑期,令他毋須入獄,但未來數年不能參與政治,再次引發外界質疑政府打壓異見的舉動。
這次針對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萬斯的裁決,惹來全國約三百名支持者不滿,他們聚集在金邊最高法院大樓外。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向支持者發言。(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來自首都的五十五歲居民Nek Ratha表示:「即使他毋須入獄,我仍感到難過,因為他的自由受到限制,他已成為次等公民,意味他沒有投票權或參與政治的權利。」
她又說:「我們難以接受這項裁決,因為他沒有自由,而且他沒有做錯任何事。」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這名五十六歲人士去年被裁定煽動社會動亂罪成,事緣他與受政府工程影響而流離失所的村民會面,外界普遍認為,這是首相洪馬內政府為打壓異見而採取的眾多法律行動之一。
萬斯向支持者表示,裁決「完全不公平」,並指控法院聽從政府指令,而非遵守法治。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回應支持者。(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他說:「如果掌權者想要黑色,法院就會為他們塗成黑色;如果掌權者想要白色,法院就會為他們塗成白色。」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Bryony Lau指出,裁決顯示柬埔寨法院「缺乏獨立於執政黨的自主性」。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她說:「洪馬內政府應停止利用法院打壓政治反對派,並在明年大選前,重新開放空間讓政黨和公民社會團體自由運作。」
柬埔寨新聞部長Neth Pheaktra向美聯社表示,將司法裁決定性為行政決定並不恰當。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他在書面回覆查詢時說:「王國政府尊重三權分立、法院獨立和法治。任何不同意法院裁決的各方,應透過柬埔寨法律提供的法律補救措施處理此事,而非透過政治假設。」
在專制的前首相洪森近四十年的統治下,柬埔寨因侵犯人權而廣受批評,包括壓制言論和結社自由。他於二零二三年八月由其在美國受教育的兒子洪馬內接任,但政治自由化的跡象甚少。
柬埔寨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榮春(右)周一,2026年6月15日,在柬埔寨金邊離開最高法院聆訊。(美聯社圖片/Heng Sinith) AP圖片
美國柬埔寨政治學者Sophal Ear形容,針對萬斯的裁決是「洪森過渡到洪馬內統治下,延續而非改變的證據」。
他說:「像這樣備受矚目的案件,無可避免地成為衡量現任領導層下有多少政治空間,以及這次過渡是否在管治上產生任何有意義變化的考驗。許多人將會得出結論,領導層過渡至今,延續性多於改革。」
支持者迎接柬埔寨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榮春(中),他周一,2026年6月15日,在柬埔寨金邊抵達最高法院聆訊時。(美聯社圖片/Heng Sinith) AP圖片
萬斯的律師Em Chantha向記者表示,根據裁決,萬斯將被禁止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五年,包括投票或參選,並被禁止出國三年,這是他原定四年刑期的餘下部分。他在等候上訴期間一直獲釋。
最高法院的裁決是最終決定,但萬斯表示,他與律師將詳細研究裁決,以決定是否有機會請求柬埔寨國王西哈莫尼赦免。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