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共3罪,星期一( 12月15日 )被裁定全部罪成。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指,黎智英刻意煽動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仇恨並鼓動他人採取行動,超越媒體評論的合理範疇,指其行徑「最沒有辦法原諒」。
馬逢國表示,黎智英案審理歷時156天,控辯雙方的證據與論點均已充分呈現,並由三位專業法官審理作出有罪判決,程序上,黎智英已經得到「法律上的全面照顧」。馬逢國又指,香港國安法未出台前某些行為可能不違法,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若黎智英仍持續進行被禁止的行為,便須承擔相應後果。
馬逢國又指,「一般媒體評論」與「鼓動他人行動」有差異,他指出黎智英涉案出版與言論不僅評論新聞,而是刻意煽動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仇恨並鼓動他人採取行動,超越媒體評論的合理範疇,最沒有辦法原諒。
姚祖輝。
另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姚祖輝表示,黎案證據確鑿,審理過程秉持法律原則,判決公平公正,充分昭顯了香港的法治精神,相信會對所有企圖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不法分子作出有力的震懾與警示。同時也展現了香港特區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國際形象,並有力維護「一國兩制」方針的行穩致遠以及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
姚祖輝強調,先有國安,才有家安。自2019年起,香港經歷由亂及治,由治及興的歷程。《港區國安法》為香港長遠繁榮穩定奠定堅固基礎,在社會上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圍,保障市民安居樂業,推動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開創更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