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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多名局長回應判刑 指審訊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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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多名局長回應判刑 指審訊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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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多名局長回應判刑 指審訊公開公平公正

2026年02月09日 22:41 最後更新:23:2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判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形容,審訊公開、公平、公正;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堅決支持法庭的裁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須必須時刻保持警惕,繼續堅守國家安全的防線。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政府新聞處圖片

楊何蓓茵表示,判決顯示法庭充分考慮審訊中呈現的案情,及控辯雙方提出的證據、理據後,認為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依法予以嚴懲。楊何蓓茵說,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也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和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她與公務員團隊繼續對各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保持高度警覺,為香港拼經濟、謀發展、搞建設、惠民生,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許正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B

許正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B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堅決支持法庭的裁決。他形容,國家安全是香港金融市場有效運作及長遠繁榮的安邦之基。只有國家安全得到堅實保障,國際投資者方能對香港的法治與營商環境信心倍增,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才能穩如磐石。呼籲市民及金融業界共同守護香港的法治根基與繁榮穩定,繼續為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貢獻力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判決令黎智英及其他被告受到應有法律制裁,但必須時刻保持警惕,繼續堅守國家安全的防線,防禦任何國家安全的風險。他說,隨著《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實施,更好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營商人士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去年駐港的內地及海外公司數目達到11000間,初創企業數目則增至5221間,兩項數字均再創新高,證明本港安全和優越的營商環境吸引環球的投資者安心落戶。

丘應樺。政府新聞處圖片

丘應樺。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展局亦歡迎黎智英案量刑判決,認為是充分展現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法庭審訊公開、公平、公正 。判決清楚說明罪行非常嚴重,必須予以嚴懲。局長甯漢豪表示,過往社會及議會出現內耗,嚴重阻礙香港發展步伐。《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繼實施,發揮穩定社會作用。發展局會全力推進土地發展,訂立發展北部都會區的專屬法律,以加快北都建設;加強對樓宇維修及建築工程的規管制度;拆牆鬆綁簡化行政程序,更好結合「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判囚10年。林文宗上周五(3月6日)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是繼《蘋果》前主筆、前英文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後,第二位提出刑期上訴的《蘋果》認罪判囚高層;而代表黎智英的本地律師團隊,早前已確認黎不會上訴。

上訴人林文宗,56歲,案發時是《蘋果》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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