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上市公司時任主席誇大購車首次登記稅,詐騙公司支付約240萬元。被告5月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
42歲被告李振邦為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PF Group,現稱高裕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黃士翔在判刑時斥責被告案發時身為上市公司主席,但違反誠信,而被誇大購車首次登記稅逾80萬元差額最終存入其妻子的銀行戶口。法庭又頒令被告須向PF Group補償該差額。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替PF Group購買一輛房車以推廣公司的汽車貸款業務。他於2021年初向公司訛稱須支付購車首次登記稅約240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將相關首次登記稅金額誇大逾80萬元。其後,被告妻子的銀行戶口收到一筆涉案汽車經銷商所支付逾80萬元的款項。
廉署提醒上市公司管理人員須遵守法規並保持高度誠信,以維護不同持份者的利益。廉署表示,該署會繼續協助上市公司提升防貪能力及企業管治水平。
廉署提醒上市公司管理人員須遵守法規並保持高度誠信,以維護不同持份者的利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