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較早前已認罪,其餘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須答辯。案件星期四(3月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20天審訊,續由控方盤問鄒幸彤。
鄒幸彤接受控方盤問。AP資料圖片
控方就鄒幸彤作供提及支聯會支持《零八憲章》,指出香港媒體當時曾報道內地推動《零八憲章》可能招致刑責,質疑支聯會一直公開表述《零八憲章》提倡者的情況,是否意圖向市民傳遞針對中共的負面信息。鄒否認,認為這僅是控方的觀點。法官李運騰出,問題核心在於支聯會的動機,控方旨在探討支聯會是否試圖「抹黑」或攻擊中共,從而令市民對其產生負面印象。鄒再否認。
控方另質疑鄒早前聲稱支聯會晚會僅為悼念活動,但晚會期間高呼口號與悼念無直接關聯,包括支聯會的「五大綱領」、2019年反修例、及2020年反《香港國安法》等口號。同時,控方引用鄒於2021年接受訪時提到晚會訊息會隨着時代而變化,質疑晚會實際上用於宣揚支聯會綱領,鄒辯稱悼念是晚會核心內容。
李官關注,晚會的口號是屬參與者自發還是預先安排。鄒指,口號屬自發,但表示口號與當時的社會時事緊密相關。控方反駁,指支聯會實際上借時事議題來強化對五大綱領的宣傳效果,鄒否認。
控方引述另一被告何俊仁以支聯會主席身份撰寫的文章《如何結束一黨專政》,提到透過社會壓力手段去推動「政治改變」,問鄒是否認同該改變涉及憲法層面的根本制度改變,即俗稱「改朝換代」,鄒同意「改朝換代」的說法,指這亦是支聯會立場。控方指出,李卓人與何俊仁在推動「結束一黨專政」的目標上,其首要共識亦是實現「改朝換代」,鄒表示同意。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的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已認罪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2026年1月開審,到5月19日審結,歷時22日。《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星期五(8月21日)於西九龍法院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
兩名被告包括穿藍色外套、白色衫的李卓人 、穿米白色長外套鄒幸彤早上10時前進庭。
法院外有公眾人士排隊,大批傳媒守候,警方部署大批警員戒備,並在附近巡邏及設置路障。另歐盟、美國駐港領事館等亦有派代表到庭旁聽。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李卓人妻鄧燕娥、鄒幸彤媽媽、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鄧岳君亦到場。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何俊仁開審前認罪;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則否認控罪。李卓人及鄒幸彤自2021年9月被起訴後一直還押;何俊仁則曾獲准保釋約7個月,其後因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而再被還押。
案件主要爭議是支聯會提倡的「五大綱領」有否違法、「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等同主張結束中共領導及違反《中國憲法》等。
控方案情指,支聯會自1989年成立以來,一直以「五大綱領」之一的「結束一黨專政」作為核心主張,並透過集會、口號、刊物、網站及六四紀念館等渠道廣泛鼓吹及傳揚;即使在《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7月1日生效後,被告仍繼續相關行為,意圖煽動他人以違反憲法的非法手段結束中共領導,從而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經定罪,「情節嚴重」可判囚5年至10年,「情節較輕」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破產管理署委任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鄒幸彤則親自辯護。
案件編號: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