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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首抵現場消防指揮官:何偉豪進入火場無紀錄 未知對方身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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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首抵現場消防指揮官:何偉豪進入火場無紀錄 未知對方身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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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首抵現場消防指揮官:何偉豪進入火場無紀錄 未知對方身在何處

2026年04月13日 14:28 最後更新:21:08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4月13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1場聽證會,將有4名消防處代表,包括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及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出席作供。大火當日首批抵達現場的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透露,當日指示殉職消防員何偉豪到宏昌閣搜救,其後無線電收到有被困30樓同僚「Mayday」求救,惟當時未知對方身份、身在何處,但確認當日時何偉豪是唯一進入火場的消防員,而初期尚未在大廈設立「入口指揮主任」,仍在大廈外圍滅火,故現場沒有記錄何偉豪進入火場。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批到場消防員 知道宏福苑消防裝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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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後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後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後)及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前) 。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後)及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前)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在大火發生時外牆被棚網圍封。

宏福苑在大火發生時外牆被棚網圍封。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 前) 及歐陽伯權 (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 前) 及歐陽伯權 (後)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許健安2013加入消防處,2018晉升為高級消防隊長,宏福苑大火災當日駐守大埔消防局,是B隊分隊主管,是第一批到現場的消防員。

去年11月26日下午2時52分,當時接獲求助報告指,宏福苑宏昌閣起火,牽涉外牆棚架,並有爆炸。大埔消防局出車,當時車上的流動終端機顯示有關於宏福苑現場的資訊,包括樓高、現場消防裝置失效記錄、地圖等。許指,當時記得有消防裝置失效的紀錄,但具體是什麼裝置已忘記。但許同意,若知道消防加壓泵等損壞,能預早協助他部署救火措施,但他忘記終端機有否顯示加壓泵的信息。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後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後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大維修有制定應變預案

李問及,因應宏福苑大維修,大埔分有否預先制定應變方案。許指出,當時消防車上沒有預先行動預案的副本,但他有份參與制定預算,故知悉內容,惟他承認制訂預算時沒去過現場視察,因為對他們來說這是「老牌屋苑」,已有充分認識,加上日常到屋苑巡視或處理其他個案都有了解過,故預案已包含屋苑的基本資料,並因應大維修而特別註明需要增加人手。

許又回應李的提問指,預案本身已提供處理屋苑火警的一般程序及額外人手資源安排,而現場初期行動指揮有較大彈性部署,現場總指揮可隨時向消防通訊中心要求增援。

消防通訊中心當日下午2時51分接獲首個求助電話,5分5秒後即2時56分第一架消防車抵達現場;2時57分作出首個匯報,當時消防車停泊在迴旋處,有途人帶領消防人員前往宏昌閣背面位置。

許指,當時收到信息是宏昌閣外牆著火,而消防車進入屋苑時是響警號和燈號,車輛停穩就關掉警號,因幾架消防車響號會掩蓋通訊和溝通,還有要避免引起居民更多恐慌,而隊員在現場用無線電通訊。李問及,在火場這類惡劣環境,有否試過無線電無法使用、接收不良等,許回應:「唔清楚有冇呢啲情況。」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後)及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前) 。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後)及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前) 。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勢迅速蔓延 無法進入宏昌閣啟動火警鐘

據消防內部紀錄,許同意指消防處於當日下午2時51分17秒首次接獲求助,指宏昌閣外牆起火,且有爆炸發生。在1分25秒後,許於2時52分42秒接獲任務並與5名同事駕油壓升降台的消防車出動;在接獲求助後的5分05秒,即2時56分22秒,許抵達現場,消防車泊在迴旋處位置,隨即由居民帶領到宏昌閣背面的外牆起火位置,見火勢迅速蔓延,不斷有燃燒的雜物掉落。

作為現場指揮官,許馬上安排隊員於迴旋處拉喉到宏昌閣背面射水,希望遏制火勢。他指,當時陸續有12架消防車到場,納入其指揮。他指揮升降台開喉射水,並留意到宏昌閣火警鐘沒響起,曾嘗試派員進入大廈啟動警鐘,但因雜物不斷掉落封鎖了後門,轉至宏昌閣前門,發現很多濃煙,短時間內見有煙火沿著宏昌閣後面蔓延至前面,燃燒的雜物、竹支四處飄散,情況惡劣,故亦未能入內,而當時沒有管理處員接觸他。

許指,現場與警察有默契在地面疏散居民,消防員也有協助四方八面居民疏散。當時他已知悉火警仍為一級火,並獲悉有先遣救援隊及額外消防車輛到場支援,事後確認共約12輛消防車,並陸續收到各主管到場報告,他親自部署隊員開2條喉灌救。隨後大埔分局局長於下午3時19分到場正式接管現場指揮工作。

許形容,當時火勢蔓延很快,「自己都未遇過」。他指,當時宏昌閣之外,火已蔓延至在不同樓宇,整座大廈被濃煙包圍,門口位置被掉落雜物阻擋進出,判斷有大量居民待救,但現場人手及資源不足以應付救援工作,故在求助後10分43秒,即3時02分將火警升至三級。

下午3時02分升為三級 要兼顧滅火與搜救

李問及,若火警鐘系統失效、無法啟動,是否有既定方案指示前線人員如何通知居民疏散。許回應:「冇好明確咁去寫出嚟。」他表示,行動主要依賴現場實際環境,由指揮官臨場決定輔助或執行相應行動。李認為,若政策或策略上能提供更多指引,對前線有很大幫助,許同意。

李問到,每輛消防車上備有「大聲公」廣播系統,是否可用作疏散居民。許解釋,當日火勢猛烈,現場環境嘈雜,燃燒中的竹枝棚架發出巨響,加上有雜物墮下,大聲公效果有限。他強調,當時已即時部署滅火,大部份人手及資源用於鋪喉、開街井取水及撲救,阻止火勢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

李引述消防處文件指出,二級火的其中一個分類別為「供水受限制」,問及具體含義。許解釋,一般適用於偏遠地區或鄉郊地方,因附近街井或供水點距離較遠,供水受限時便會歸類為二級火。

宏福苑在大火發生時外牆被棚網圍封。

宏福苑在大火發生時外牆被棚網圍封。

下午約3時,許留意到除宏昌閣外,宏泰閣底部也有零星火光。李問及在火勢開始蔓延時,現場人手是否容許有人擔任觀察員,監察火勢發展並向指揮官匯報。許指,在一級火規模下,一般是有空間做觀察,但但當日宏福苑的情況,火勢很大,「我之前未曾處理過這類火警,現場受火警影響的範圍很大,而我手上面的資源或人手,他們都有各自任務要做。」故當刻無法安排同事觀察四周情況並向他匯報,又同意若大型屋苑發生火災,如果有觀察員或新科技將有幫助。

許指,當時透過無線電得悉市民的求助個案,現場並無專責人員接收及整合資訊,所有調配及搜救均由他一人負責。他又指,雖然搜救隊專責處理火警中的結構物風險,但當日搜救隊約在下午3時03分才到達,故他同時要兼顧滅火與搜救。

他又指,搜救隊本身有主任級隊長,有權分派如呼吸器等器材執行作戰任務,但隊長仍需與現場總指揮溝通。關於指派小組前往某地點執行任務,許表示,當時他面對面直接向所屬隊長下達指示,而非透過無線電傳送訊息。

大廈外牆被棚網圍封 同僚辨認樓宇或存在困難

李問及,當時宏福苑正進行大維修,大廈外牆被棚網圍封,前線人員難以辨認各座樓宇,許同意,雖然他本人對宏福苑算熟悉,但對於其他環頭調派來支援的同僚,要在現場即時辨認樓宇可能存在困難。

李再問及,若現場能設立臨時指示牌或路標,協助前線人員辨識,將有助調派及實地操作,許指,後期雖有流動指揮車及更高層指揮官到場,並能在地圖上標示位置,但同意現場設標識更理想。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殉職何偉豪誤入宏泰閣 初期未設入口指揮主任 因而未有紀錄

李澍桓另問及,消防員何偉豪不幸殉職,早前聽證會上曾透露何偉豪殉職經過,指何原定前往宏昌閣救援,但因中途協助輪椅居民疏散而停下來與隊伍分開,最終誤入宏泰閣,其後何偉豪曾發出求救信號,推斷他在31樓試圖打破窗戶逃生,但最終不幸從高處墮下。

李提到,當時控制中心收到幾個求助個案,包括宏昌閣2701室、2703室及802室等,許同意當時是他下達指令,要求指派一隊煙帽隊進入宏昌閣搜救,而何偉豪是原定進入宏昌閣的隊員之一。

許指,由於宏昌閣火勢猛烈且有雜物堵塞入口,煙帽隊最終無法進入大廈,只能在外圍灌救嘗試打開缺口。

李問及,按程序消防員進入火場搜救時,應該有「入口指揮主任」(Entry Control Officer),記錄每名消防員進入火場,並監察他們所佩戴的呼吸器(BA)的使用時間限制,當氧氣即將耗盡時,指揮主任須指示消防員撤離火場。許同意。但李問及,事後發現何偉豪進入火場時,似乎沒有相關入口紀錄。許指,在火警初期,因煙帽隊無法進入大廈,宏昌閣未有設立入口指揮主任,除非現場總指揮有其他指示,搶救車就要設立入口指揮,但當時消防員在外圍滅火圖打開缺口,故未進入大廈;陸啟康補充問及,當時宏泰閣也沒有入口指揮,因還未開始拯救工作,許同意。李指「相信當時唯一有進入火場救人的隊員,只係得何偉豪?」,許同意:「我理解係。」

收到何偉豪30樓「Mayday」求救感意外 不知對方身在何處

李指,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於15時19分58秒到達現場,接手現場作總指揮。許當時已收到何偉豪對講機的「Mayday」求救,向張樂恒報告現場情況後許隨即着手安排拯救何偉豪,包括馬上成立4隊緊急應變隊,之後增加至5隊,人數約20人。

許表示,當刻收到求救時,並不掌握是哪位同事、亦不清楚對方身處位置,是哪一座大廈,只知對方被困在30樓,估計是宏昌閣。許又同意,當時收到求救時感意外,「點解會咁快上到30樓咁高樓層」。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出入口被堵塞 緊急應變隊無法進入大廈救人

他指,收到何偉豪求助後,曾嘗試回應對方,而當時在場的消防員都知道有同事被困火場的消息,宏昌閣出入口當時仍被堵塞,緊急應變隊仍只能繼續在外圍向宏昌閣射水,無法進入大廈救人,也同意當刻沒頭緒去哪裡營救。

另李問及,當日到達火場後下午2時56分去到現場見到宏昌閣火勢大,當時有無想過升級,許回應指,他到達約6分鐘後、即下午3時02分升級,「現在回想會覺得越快越好。」許表示,指引有說明:「如果唔能夠有效處理到啲事情,可以選擇升級」,認為指引為現場指揮官提供了判斷的彈性,又指日常訓練會配合指引,但指揮官需判斷現場車輛、人手及資源是否足以控制情況。李問及,「是否有疑問、有懷疑時,寧願做升級決定好過唔升級?」許同意。陸啟康指:「都要觀察下先可以判斷到,唔可以一落車就升級。」許亦同意。

李再問及,若很早就察覺蔓延至其他座的跡象,現在看是否應及早疏散,許同意,「今時今日看,早做會更理想」。李又問及,當時宏泰閣也有火光,為何當時沒疏散宏泰閣?許解釋,當時大部分資源集中處理火勢最猛烈位置,而其他樓宇已有消防員及警察協助疏散居民。

曾派員嘗試啟動警鐘未果 移除障礙物有困難 「清理完又掉」

他指,當日下午約3時至3時35至40分,曾派員進入宏建閣及宏道閣嘗試啟動火警鐘,但未能成功,「嗰陣時知道,宏福苑個火警鐘好似有問題。」被問到有否將火警鐘失效匯報現場指揮官,許回應不記得,但相信對方應留意到。

至於水壓問題,李指天台的消防缸無水,或影響滅火工作。許指出,若消防員需進入大廈使用內部消防栓系統進行滅火,天台水缸是否有水「絕對有影響」,雖然消防車可透過本身的泵車加壓供水,但效果「一定冇本身大廈入面個消防泵操作正常咁理想」。

李又問到,現場緊急車輛通道(EPA)是否有限制,令消防車不能靠近著火大廈,許指當時要後退,「避免掉落物件燒到」,又同意由於有欄杆、樹木、公園,要移除障礙有困難,有影響救火行動,「清理完又再掉」。

許表示,到當日下午約4時,有消防員進入宏昌閣火場,當時同僚有「黃金戰衣」、抗火手套、靴等,又同意當時火場可能約有攝氏四、五百度,「黃金戰衣」可抵抗。

許又指,當時要用人手搬開竹支,打開缺口進入火場,但後期不斷掉落又再堵塞,故要重複動作。許坦言,這麼大型火警前所未見,每名同事都想儘快進入火場救援。

關於日後改善,李指出,政府設有手機緊急警示系統,可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向公眾發放信息,若當時能夠啟用此系統,或能有助提醒居民及時逃生,減省前線逐戶拍門通知,提升整體疏散效率。許指,要等待正式調查報告,並會落實改善建議,減少同類事故中的傷亡風險。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 前) 及歐陽伯權 (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 前) 及歐陽伯權 (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關注消防員裝備 許健安:前線有向管理層反映意見 

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問及「黃金戰衣」,「係唔係世界上最好嘅呢?」許回應指,現有裝備的抗火及抗爆能力已相當先進,表現優良,但承認若有更理想的技術或產品,相關部門會不時進行檢討,並不排除進一步優化。

另一委員陳健波關注,呼吸器對消防員至關重要,尤其在前線救援時不僅供自身使用,亦可能需支援多名被困人士。據其理解,多年來呼吸器的使用變化不大,僅能維持約半小時,有否研究改善。許同意,呼吸器使用時間越長越好,但不掌握國際最新標準,前線人員有透過適當渠道向管理層反映意見,包括呼吸器時效問題。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問及,如果天台水缸無水,若大廈的加壓泵失靈或關閉,會如何處理?許指,會用消防喉駁入消防車,依賴消防車加壓。

陸啟康提到,聽證會上曾有居民反映目睹消防喉開啟時水壓不足,詢問這是否與當時使用街井水源有關。許解釋,一般遇到大廈內消防栓失靈,會將消防喉放入街井,經消防車取水,再由消防車的泵將水加壓,從大廈的消防入水口輸送入內,換言之,即使天台消防水缸無水,仍可透過街井、消防車及泵,將水供應至大廈的消防栓或喉轆系統,確保系統有足夠水壓滅火。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17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最後一場,由一名地盤工人及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2名證人作供。徐滿柑供稱,居民曾反對舊法團提出大維修集資攤分期太短,曾發起街站簽名反對,惟不少居民被拒列席會議,又承認曾聽聞居民指控區議員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涉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但黃碧嬌向委員會發書面澄清,指曾在兩次業主大會中助約20戶居民填寫授權票,但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此外,徐滿柑又確認,與「宏業」的大維修合約條款列明維修工程分三階段進行,惟最終全部同時間搭棚,指宏業解釋分期會令工程延誤及衍生額外開支。另徐指,「宏業」和「鴻毅」堅持用發泡膠封窗,指法例沒規定不能用,法團爭取不果。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最接近火源的地盤工人作供 指管工曾提醒不要在棚架吸煙

地盤工人鍾潤新先作供。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鍾潤新可能最接近大火火源的棚架工人之一。李表示,鍾潤新經朋友介紹到宏昌閣開工,進行外牆更換紙皮石工作,大火當日在宏昌閣外牆棚架上開工。

鍾潤新指,在開工前沒有上安全課,也沒講解如發生火警時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但有管工巡視,曾提醒「不准在棚架上食煙」。

李澍桓指出,相關工序基本上不會產生碎石,不會有「整爛窗」的風險。鍾潤新同意很少機會整爛窗,但仍用發泡膠封窗是因為怕弄髒玻璃窗,承認碎石打爛玻璃機會很少。

大火當日,鍾潤新在宏昌閣4樓外牆棚架工作。聽證會再播放下午約2時46分的CCTV片段,畫面見到有閃光,對話是「邊個食煙?又來又來,快啲快啲;著火啊喂;唔好咁大聲;「你個位啊;我都無食緊煙;著緊啊、好大煙啊;「快啲啊,報警啊喂。」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4樓棚架開工 見下方著火欲找天台水喉救火但30秒後無水

鍾潤新指,初時聽到有人喊火燭時,見到棚架下方出現火光,當時他在4樓,即打算找水喉救火,當時有一條喉在天台供工人使用,他嘗試開水,但大概有20至30秒後就無水,最後他與其他同事一起爬棚架落地面逃生。他說,初時不知道工人是否全部安全,後來才知道全部都撤離了。

關於工人吸煙問題。鍾潤新承認自己是煙民,但從沒在棚架上吸煙,事發時,工人之間曾互相詢問是否有人吸煙或留火種,但在宏福苑2至3個月工作期間因有棚網圍着,故看不見有無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他又指,地盤沒劃定吸煙區,自己開工時不會帶煙。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及,當時也是否看到火光,鍾潤新回應指,當時他看不到火,但聽到有人喊火燭後,見到下面有火光。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不滿大維修集資分攤期倉卒 居民成立監察組擺街站爭取更長攤分期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作供。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徐滿柑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是接任上屆管委會主席鄧國權,是大火發生時的法團主席,就大維修處理多項工作。徐滿柑本身從事港鐵的電子維修。

杜淦堃指,2024年6月初,舊管委會主席鄧國權透過律師向居民發出的有關大維修的集資信件,金額為169,654元。徐滿柑指,當時有認為集資分攤期有點倉卒,居民難以短時間籌集資金。

徐滿柑於6月14日嘗試列席舊管委會會議,反對集資安排,但未能成功入場,當時有不少居民同樣希望列席,但都被拒諸門外,其後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於2024年7月7日也有報道。

杜淦堃再提到,徐滿柑同一天與其他居民在附近一間小學的公園開會,建議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徐滿柑指,主要目的是延長集資時限。

杜淦堃續指,舊管委會在2024年6月18日發通告,將集資期限由2025年2月15日延長至5月31日。徐滿柑承認,反映舊管委會聽取部分居民的訴求。不過,居民成立了「大維修監察組」仍繼續擺設街站收集簽名,因居民原先期望將集資攤分至2026年1月,讓業主有更多時間準備維修費。

杜淦堃問及,當時居民對舊管委會不滿,徐滿柑在2024年6月是否已籌備罷免舊管委會,徐滿柑表示,當時收集5%簽名的目的只是為召開會議討論疫情事宜,並未考慮同時啟動罷免程序。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鴻毅標價較高 仍取最高票數成為大維修顧問

杜淦堃展示第21次全體業主大會紀錄,顯示大維修顧問公司的招標在2020年1月進行,共收到35份標書,當時「鴻毅」提出的標價是30.8萬元,標價比第二名的「遠東」高,但「鴻毅」最終取得2999票,佔67.5%票數。 直至2021年10月21日,「鴻毅」獲正式委任為維修工程顧問。

收集授權票後 管理公司發回條確認 惟難核對簽名

關於授權票問題,徐滿柑指,在他上任前後,授權票的收集情況相若,每一座會放授權票收集箱,讓住戶投入授權票,授權票是匿名的,通常宣布召開業主大會後至少14天前發通告開始收集授權票。但同意無人核實授權票的簽名,只會在點票時檢查有否填錯,並核對單位業主身份。據其理解,管理公司收到授權票後,會發回條給居民,但不會核對簽名真偽。

聽證會上展示2025年3月21日的「授權一覽表」,但表上沒有被授權人的資料。杜淦堃指,曾有街坊投訴「被授權」,有人向「公公婆婆」換取授權票,如2024年3月17日,有業主表示大會開始時宣布有約290戶,然而半小時後,當第一個議程投票時,突然多出大量選票。

徐滿柑承認之前曾聽聞,但無實質證據,只聽到街坊投講。杜提到,管理公司「置邦」的鄭芷盈曾解釋,因電腦系統斷電,工作人員其後使用系統一次過掃描大量選票,才令居民誤會票數突然暴增。但徐滿柑表示,根據其上任後管理大會的做法,會於開會前列明派出票的業權分數,派出的選票數目與入場登記及授權人數理應對應;大會開始前亦會宣布已到場人數,滿足法定人數才開會,故「好難話會有一個特別多咗出嚟」。

杜引述鄭芷盈指,每次業主大會均會張貼一份「授權一覽表」,讓居民查閱。徐滿柑確認有一覽表,但該表只列出哪個單位授權,沒1被授權人士的資料。

杜淦堃問及,有指控指區議員黃碧嬌於街站協助長者填寫資助申請表時,同時收集授權票。徐滿柑承認,曾聽聞過,並指有街坊曾親身到街站「聽住佢哋講乜嘢」,然後回來轉述,內容涉及「叫佢哋唔好推翻法團」。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業合約列明分3階段施工 最終8座同時搭棚展開工程

杜淦堃指,2024年6月5日有關集資的投訴,指集資日期沒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並要在7個月內交完所有維修工程費用,問及8座大廈一起進行維修工程,會否增加危險性?據工程合約列明是分3期進行,第一期是宏昌閣、宏盛閣、宏志閣,第二期是宏泰閣、宏建閣及宏新閣,第三期是宏道閣及宏仁閣。徐同意相關合約列明分階段進行,但居民都沒有留意施工安排。

杜淦堃另指,雖然名義上分三期,但實際上只是決定搭棚的先後次序,最終全數大廈同時搭棚,大部分工期重疊,徐滿柑同意。

徐滿柑指,他上任後,新管委會曾向「宏業」查詢能否在完成一項工程後才展開下一階段。但「宏業」回覆指,有關工程規劃是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後同意的安排,有關人手和物料已規劃好,若分期進行會造成延誤,衍生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等問題。

他表示,當時未有翻查會議記錄確認「宏業」的說法是否屬實。杜淦堃問及,為何不根據工程合約中訂明的分期問「宏業」,徐同意,當時未仔細分析。杜淦堃指出,居民對防火有憂慮,「宏業」一直未處理居民的憂慮,徐同意,當時「宏業」指分期進行「未必請得返熟手的人」,最終「爭取唔到」,但外牆使用的物料有爭取。

杜淦堃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開業主會仍會邀請區議員黃碧嬌、梅少峰、羅曉楓等,問及他們列席的實際作用。徐滿柑回應指,慣常會邀請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代表,並按既有名單處理,指他們亦會協助監票。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指控黃碧嬌助居民填寫資助表格時索取授權票 黃書面回覆委員會澄清

對居民對舊法團不滿,卻仍能連任,徐滿柑指,是舊法團手握大量授權票,又指雖然授權票機制本身沒問題,但質疑舊法團索取授權票的方式不當。

徐續指,現屆籌組委員會中有一位姓麥的委員,其母曾在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前,找黃碧嬌協助填寫大維修資助表格時,被黃「慫恿」索取授權票。委員後來取回授權,並向相關部門投訴。聽證會上展示徐滿柑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發電郵投訴,指有一名黃姓區議員在facebook支持現屆法團。

杜淦堃於聽證會上展示,區議員黃碧嬌以書面回覆澄清,基於區議員身份及參與街坊工作,曾於兩次會議中,包括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中,接觸約20戶街坊,協助他們填寫授權票。她解釋,是街坊不希望罷免舊法團,才提供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徐滿柑指,無直接證據顯示黃碧嬌有否利益相關或不當行為,但認為區議員本就不應插手居民間的投票。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宏業指施工過程不會有明火 只用煙頭測試封窗發泡膠

徐滿柑另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即9月7日已開設與管理公司的新通訊群組,兩日後群組曾發出關於G座及H座封窗保護工程的通告草稿,隨後至9月11日,有委員在群組質疑:「點解窗要同一時間封晒?根本成件事就諗住方便自己人安排,無諗過居民係咪方便。」

徐滿柑解釋,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但工程方指因打鑿工程期間,高層石屎跌落可能彈落低層,故難完成後即時拆封。杜淦堃問及,可否按東南西北四面分開進行,徐滿柑承認,管委會亦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

杜淦堃問及,「宏業」何先生曾說要封6至8個月,為何要這麼久?徐滿柑解釋,他們指因之後要鋪紙皮石。他指,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的情況,管委會向「宏業」查詢,要求解釋為何不能使用其他物料,如較硬的鋁塑板或中空板,且較有阻燃能力,但「宏業」說工人不能現場切割中空板,而鋁塑板是封冷氣機位,而不是封窗。

徐滿柑又旨,「宏業」解釋由於整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所以顧問曾用煙頭測試,顯示發泡膠不會被點燃,但當時他認為煙頭若接觸其他物料,仍可能轉化為明火,構成風險。

法團曾著宏業向消防查詢 引述回覆指法例「無話發泡膠唔可以用」

徐滿柑指,當時感「無可奈何」,故曾建議向消防查詢,「宏業」指曾致電消防,並聲稱消防回覆指「發泡膠無話唔可以用」,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但徐質疑回覆的真確性,並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他又指,曾上網找尋阻燃性高的發泡膠資料給宏業的Gordon Ho(何建業),也曾提及打鑿外牆時,加中空板跟發泡膠一齊使用。惟杜質疑,加白色的中空板對阻燃無作用,徐滿柑回應稱,「宏業」說可防止石頭打爛玻璃窗。新管委會曾進行中空板測試,其阻燃性能較佳,故建議承建商改用白色中空板代替發泡膠板。

徐滿柑續指,「鴻毅」顧問Steven Choi曾跟進致電消防處,指消防處回覆說,沒說發泡膠不能封窗,但要小心留意有無被干擾。最後法團無奈接受用發泡膠封窗。

徐滿柑與宏業對話曾提「拍片唔好咁流」及「唔要證書」 解釋注重實際阻燃表現

關於徐滿柑在10月2日與宏業何建業出現「拍片唔好影得咁流」的對話。徐滿柑解釋,「宏業」及「鴻毅」反對停用發泡膠,故新法團當只希望爭取接下來的工程改用阻燃性更高的發泡膠。鑑於「宏業」及「鴻毅」早前表明發泡膠的阻燃性能並無證書可參考,故最終他同意不要求相關證,「我哋就唔再糾結」,強調若堅持要求證書,可能令談判停滯不前,最終無法換上更安全的物料。

對他曾建議承建商拍攝發泡膠點火測試影片時「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釋,當時曾向對方發送一段YouTube影片,證明市面上確有阻燃性較高的發泡膠產品,「影嗰時唔好咁流,真係燒耐啲,想佢著咗個火,但自己熄得返」。他希望透過影片向承建商說明,即使沒官方證書,仍存在阻燃性表現較佳的物料。

至於對話中提到「2.5mm中空板」,徐滿柑指,是有居民考慮到發泡膠不透光,故提出改用透光性能更高的中空板,強調有關討論不涉及是否防火,而是「透唔透光」。新法團當時不希望防火性能的焦點被透光性能模糊,故強調要用防火性能高的發泡膠,但他同意當時沒考慮到中空板防火性能會否更高。 

徐滿柑指,在法團範圍內已盡力爭取,基於香港法例沒監管用什麼物料,強調自己也住宏福苑,本身也擔心火警,「無奈制度、法律都無法阻止佢哋」,業界使用也普遍,法團無法爭取更換發泡膠。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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