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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社會事

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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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2026年04月16日 14:48 最後更新:18:24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1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將有6名證人作供,包括4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負責外牆維修的工程公司代表。宏泰閣居民李俊豪供稱,一家六口連外傭,有4人在大火中罹難,親眼在視像電話中望著哥哥倒下,冀委員會為逝者發聲;另在大火中失去母親的宏泰閣居民馮堯指控,大火前曾見區議員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並爭取授權票支持某大維修承建商,曾向廉署舉報,惟因不涉「資金流」未能立案。外牆維修工程公司港鵬負責人承認,用發泡膠板封窗「唔多」,一般用「中空板」,又稱按「宏業」指示開「生口」,同意非工程「必要」。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家中4人在大火中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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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住在宏泰閣19樓的李俊豪,從小開始住了40年,一家六口連外傭,惟媽媽、哥哥、姪女、工人均在大火中不幸離世。他憶述,火災當日下午3時多,有同事跟他說宏福苑火燭,他即趕回家,在車站望向宏泰閣已經被濃煙包圍,道路已被封鎖,他跑到廣福公園,本想衝上樓救母親,但公園已被警方圍封無法進人,他只能不斷打給媽媽問情況,第一次和媽媽通話約在下午4時許,當時她說:「阿仔,出面咩事我都唔知」,說已經打了999報警,但奇怪火警鐘沒響,也沒聽到救護車或消防車鳴笛聲,他反而安慰他說:「得㗎啦,咁早消防員會搞掂㗎,放心。」當時家裡還有哥哥、姪女、工人,而他爸爸和大嫂在外工作亦趕回家。

到下午4時開始,他每15分鐘和媽媽通話一次,她說家裡沒水沒電,但姪女肚餓,叫他在外邊準備奶粉,但他聽到母親開始有點氣憤,指等了很久還沒人前來救援。他曾多次到社區中心向警察求助,警方記錄了母親的資料,只叫他耐心等候。

他憶述,當晚8時許曾有消防員來電,叫他留意電話,說隨時可上樓。他一度暫停聯絡母親,等候消防消息,但最終沒收到進一步通知。

四出奔走促盡快救援 視像通話望着哥哥倒下

到晚上約9時,他與媽媽和哥哥視像通話,當時大嫂也在旁邊,他在facetime見到單位內「黑媽媽」,家人都躲入大房,哥哥手抱姪女,不斷拍打媽媽和工人,不讓她們睡著,最後聽到他們在電話中「悲鳴、憤怒」。

李俊豪指,當時他們很焦急四處奔走,在廣福邨見到警察,展示手機畫面,對方帶他去見消防指揮官,當時指揮中心問他家裡有什麼人,由於媽媽有長期病患,希望救媽媽先。

其後他們見廣福社區會堂旁邊的消防救援大車,雖然有封鎖線,他忍不住衝了進去,找到消防車,車上有兩名女職員,他向她們展示電話,對方表示:「你屋企已經報咗好似8次求助。」但當她們向總部通報「18樓有4位緊急人士一定要救」時,前線人員回覆「18樓真係幫唔到,好大火。」最後,他和大嫂只能看着電話中哥哥倒下,大嫂不斷呼喊著對方,直至通話因對方電話無電中斷。李俊豪哽咽說:「我哋一家6口,而家只剩下爸爸、大嫂同我。」他表示,事後會努力維繫家庭,但喪親之痛難以平復。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冀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 代表去世家人表達憤怒和不甘心

李俊豪指,大維修工程開始前,前法團立席簽署一份合約,當時不少居民有意見,媽媽說有很多不認識的人進入業主大會,她曾找政府及廉政公署投訴,但政府說有5%業主出席便可開會,可透過業主大會表達意見。 

李俊豪指,曾跟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投訴工人吸煙,有時見到他們在籃球場和電梯吸煙,又曾投訴懷疑工程偷工減料、虛報成本、隱瞞違規情況及擅自關閉消防系統等。

李俊豪提到,2025年經歷2次颱風後,有居民曾向「宏業」反映屋苑設施受損,惟未獲理會,因為打風後棚網已「溶溶爛爛」,要求重新鋪棚網,但「宏業」聲稱棚網都有規格證書。

李俊豪指,宏福苑陪伴他成長,籃球場、單車棚、涼風處處都是回憶,「如果沒有大維修,就無天價工程;如果政府部門認真聆聽居民訴求,就可能避免這場大火。」他哽咽指「如果真係無呢場火,佢哋唔會走」,他指自己並非奢望未來如何,只希望在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還他們一個公道,「呢份憤怒、痛同不甘心,唔係代表我自己,係代表我媽、我哥、欣欣和工人姐姐,佢哋永遠講唔到嘅說話。」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一度哽咽表示,委員會會盡力找出真相,希望他們繼續努力克服傷痛,相信很多香港市民支持他們。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痛失母親 大火前已發現後樓梯阻塞 防煙門常開

另一名住在宏泰閣31樓的居民馮堯作供,指和媽媽和妹妹一起住了45年,媽媽不幸在大火中罹難。他憶述,當日下午2時15至20分得知火警,2時50分左右他趕到現場,當時火勢已蔓延至宏泰閣和另2座大廈已起火,有燃燒的棚架掉落,消防員無法走近,只能在外圍射水,認為消防員已盡力。

他說,他每周3至4次到宏福苑陪媽媽午膳,會查看大維修的防火措施,從28樓走到31樓,發現後樓梯防火門旁總有雜物,「有啲桶、一包包需要溝水的粉狀物料,阻塞後樓梯」,防煙門隨便開着,尤其通往天台防煙門常開,有物件攝門罅,曾跟物業管理公司「置邦」的黎經理反映,但對方「根本咩都沒做過」。

管理公司早上無人上班 工人開工無監管

他曾4次到管理公司辦事處均未見到安全主任,僅一名姓張的職員在場,寫字樓基本上10時才有人上班,但工人9時開工,證件派發程序不嚴格,恐有安全漏洞,他曾建議在開工前集合工人點算人數,但未獲採納,工人習慣馬虎了事,無人監管。

馮堯曾於2010年擔任過1屆的法團管委會成員,但對法團感不滿。法團曾設立「宏福苑大維修監察組」WhatsApp群組,居民可經主席及委員批准後加入。馮堯曾於2024年10月於群組投訴吸煙問題,又曾指合約有問題,建議新法團重新審視,但對方表示因合約已簽訂而無法改變。

他又指,自從徐滿柑任法團主席後,對授權票的處理方式有問題,容許每張授權票填滿18名委員,導致個別人士可一次過提名全部自己屬意的人選,令其他人無法入選。他曾向多位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反映,但都未獲跟進。

指控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 爭取授權票支持某承建商

馮堯又指,區議員黃碧嬌曾做法團顧問,出席重要會議,多次帶一批「黨羽」進場,「有男有女,女對待我這些男人、男就兇小妹妹」。他續指,在最後一次重要會議,選定「宏業」作為大維修承建商,他當日未能入內,見會場內黃碧嬌團隊的人員排隊領取授權票及投票表格,現場設有攝錄機,並有律師、民政處職員等。當晚外面亦有居民質疑指,「人都未入齊,點解要開會開始投票?」

他說,黃碧嬌相關的人曾接觸他,希望他幫忙支持某承建商,但他指「我有潔癖,唔應該入場投票」,他強調會議過程有身份證紀錄,理論上可透過錄影及AI辨識相關人士。

杜淦堃問及,「黃碧嬌相關的人」是指哪些人?馮堯指,黃碧嬌認識的人脈很廣,尤其在建築業,「我係大埔長大,啲人係鬼係神,望一望都知」,杜淦堃問及聯絡人的具體姓名,馮堯指「唔記得,因為無關重要」,但手上留有對方的電話號碼。

因未涉「資金流」 向廉署舉報未受理 

馮堯指,他曾向廉政公署舉辦,但獲告知因不涉「資金流」故難以起訴。但他指,黃碧嬌結黨營私,「企圖攪亂香港嘅社會秩序、陰謀詭計」,更引述毛澤東的說話指「敵人往往就喺內部產生」,認為當下的問題正是「內部產生」,「我對國安法的理解是意圖搞亂香港社會,」建議國安處介入。主席陸啟康回應指,委員會沒有相關權力要求調查,馮堯指委員會能協助找出真相,讓國安處參考後加入進行調查。

馮堯又稱,他曾在社區會堂見有「一班女人」填表,當中包括部分委員的太太,懷疑授權票與委員有密切關連。他剛做管委會委員時,所有授權票須有回條經過管理公司「置邦」核實,他曾向「置邦」黎經理查詢,對方指已全數交由法團秘書負責確認。馮堯批評,部分區議員態度迴避,「每次唔聽電話又唔見」。

指30億大維修早10年前已醞釀

馮堯又稱,疫情結束後,他曾要求民政處約見黃碧嬌,惟處方未有跟進。杜淦堃問到,為何馮堯不自己約黃碧嬌商談,馮堯指「我點約佢,佢夠膽見我咩」。

馮堯指控,早於10年前已經聽聞法團成員獲邀參加民建聯的大埔旅遊團,回來後已提出要進行天價約30億的大維修,指控這次大維修早在10年前已經醞釀,他曾向ICAC舉報,但因政府規例不涉資金流向不能立案。最後,他說,感謝所有警方、消防員,將他的媽媽遺體從31樓搬下來,但認為政府最大問題是「官多兵少」。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從事工程業居民指大維修費用不合理 質疑藉申請資助收授權票

住在宏志閣的居民戴自文作供指,大維修每戶要攤分16至18萬維修費用很昂貴,令居民難以負擔,部分業主質疑法團與個別公司存在利益關係。他憶述,有區議員曾為其母填寫政府資助申請表,惟後來發現母親在不知情下被索取更多個人資料,疑收取授權票,「我就馬上衝下去拎返。」

戴自文說,他本身從事工程行業,認為工程本身及報價有不合理,如承建商知道拆冷氣機要封窗長一年,對居民很困擾,曾跟「宏業」董事反映能否「一座一座拆」,惟對方以資金不足問題拒絕。他又指,根據其經驗,承建商的利潤空間極高,例如拆三部冷氣機收費4,500元,遠高於市價。

指法團主席當選後不理居民意見 棚網及吸煙問題未正視

他說,法團主席徐滿柑當選後,成立「工程監察組」群組,呼籲熟悉工程的居民協助監察,他亦曾參與,但徐當選後便不再理會居民意見,態度轉變,令不少業主感失望。

他續說,曾有一名叫「老王」的居民指使用的發泡膠易燃,曾即場拿去燃燒實測,認為不應使用,惟無人理。他又指,曾有街坊投訴工人吸煙及棚網問題,都未獲正視。他指,在打風期間,部分單位的窗網出現損毀,懷疑與施工質量及風向等因素有關,而宏志閣的網沒爛,可能就是這樣「避過一劫」。

戴自文強調,不少居民早已對承建商「宏業」失去信心,他曾向徐滿柑建議終止合約,並賠償對方後另覓承建商重新報價,惟建議未獲採納。他坦言,居民最初積極參與監察,希望工程能公開透明,但最終被忽視,不少人心灰意冷。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港鵬負責3座外牆維修 總工程費936萬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作供,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問。

吳培坤指,他約10年前入行,「恆豐營造工程」老闆嚴楚基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接觸他,最初只提及換門窗,其後對方要求就3座大廈的外牆維修報價,他遂於2024年中報價,8月獲回覆先在一座動工,但其後最終完成全部3座工程,總工程費為936萬,惟最終只收到約800萬至900萬元,欠部分尾數,而所有支票均來自一間名為「海德」的工程公司。他承認,並不清楚「海德」的角色,亦不知道海德是否涉及提供發泡膠封窗的供應商,又指過往從未接觸過「宏業」和「鴻毅」人士。

僅上了幾分鐘安全課 不記得內容 

聽證會上展示「宏業建築工程」的外牆窗戶保護及割鑿單位窗邊工程文件,由2024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吳培坤指,在正式入場前,曾「上了幾分鐘」安全課,惟已忘記內容,「無筆記無圖」,亦未強調要佩戴頭盔、安全帶、禁止吸煙等基本安全守則,且每日開工前並無統一的登記或簽到,亦無固定的工地聯絡人。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宏業指示每5層開一個「生口」 有否安全風險「唔識」

吳培坤曾向警方供稱,封窗工程期間,收到宏業「Gordon哥」、「Sam哥」、「忠哥」致電,要求每隔5層樓後樓梯開一個「生口」(工人出入口)。

他又指出,入場時見其中3座樓已搭建棚架及棚網,其餘5座未有,工人可由天台從棚架爬下來。他指,開工前知道15樓有一個「生口」,但因工人在31樓開始工作,故無理由從15樓爬出去,故未有使用該「生口」。

他續指,當時用每半層的方式進行封窗,將大樓分A區和B區,先封A區窗戶,B區繼續封窗,並同步進行打鑿,主要是清除外牆原有的紙皮石,至於後續的批盪、修補鋼筋或石屎等工作,則由其他工人負責。他又指,到約10月時,「基哥」著他做其他2座工程,當時有50多名工人開工。雖然通告列明工程在10月要結束,但實際封窗及打鑿工作直至11月底才全部完成。

李澍桓問及,後樓梯是走火通道,質疑當時在該處開「生口」會否存在問題,吳培坤回應指「我唔識」,未有向管理公司查詢,又同意有沒有「生口」都不影響工程,純粹是「公司叫要開生口」方便,是常見做法。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承認用發泡膠封窗「唔多」 一般用「中空板」

李澍桓又問及,工程將舊有的紙皮石拆走時,是否任由泥頭掉落棚架,吳回應指,工人每日都會清理,指棚架「無垃圾」。

至於用發泡膠封窗做法是否常見,吳培坤回應「有,但係唔多」,指一般會用「中空板」,但不清楚中空板是否阻燃,同意是首次用發泡膠,是「基哥」給他用的,入場時已送到地盤,但無留意海德是否訂了2批發泡膠。

李澍桓展示一份由「宏業」發出的《外牆施工保護措施及打樁流程》文件,當中列明打鑿期間應使用臨時「薄木板或中空板」遮窗。吳培坤解釋,第一階段用發泡膠,第二階段於臨近打鑿前,於發泡膠之上再釘上一層中空板,完成打鑿後移除中空板,但沒移除底層的發泡膠,因「基哥」指示不用拆;他補充,不拆也算是慣例。他又表示,曾見過顧問公司「鴻毅」巡查一、兩次,但不知對方名字。

「基哥」叫不用拆走發泡膠板

李澍桓問及,有業內說法指發泡膠板的保護性較中空板強,因打鑿時產生的碎石容易跌出,為免損壞窗戶,發泡膠能提供更佳保護。吳培坤回應稱「真係唔清楚」,指若先貼中空板、再貼發泡膠,完成打鑿後撕走發泡膠,對他而言「冇分別」。至於有無人告訴他,發泡膠板可分幾層鋪設,完成部分工序後便拆走其中幾層,吳回應指沒有。

強調有叫工人不吸煙 地下設吸煙區

至於工人吸煙問題,吳培坤承認自己吸煙,部分工人也有吸煙習慣,他曾叮囑工人不要吸煙,指樓下設有吸煙區,但未曾親眼見工棚架上吸煙。作為港鵬的老闆,有超過50名工人開工,李澍桓問到他如何確保工人「聽話」,火災有機會因吸煙引致,吳回應說,曾叫工人戒煙及不要帶煙,他自己也在戒煙。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17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最後一場,由一名地盤工人及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2名證人作供。徐滿柑供稱,居民曾反對舊法團提出大維修集資攤分期太短,曾發起街站簽名反對,惟不少居民被拒列席會議,又承認曾聽聞居民指控區議員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涉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但黃碧嬌向委員會發書面澄清,指曾在兩次業主大會中助約20戶居民填寫授權票,但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此外,徐滿柑又確認,與「宏業」的大維修合約條款列明維修工程分三階段進行,惟最終全部同時間搭棚,指宏業解釋分期會令工程延誤及衍生額外開支。另徐指,「宏業」和「鴻毅」堅持用發泡膠封窗,指法例沒規定不能用,法團爭取不果。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最接近火源的地盤工人作供 指管工曾提醒不要在棚架吸煙

地盤工人鍾潤新先作供。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鍾潤新可能最接近大火火源的棚架工人之一。李表示,鍾潤新經朋友介紹到宏昌閣開工,進行外牆更換紙皮石工作,大火當日在宏昌閣外牆棚架上開工。

鍾潤新指,在開工前沒有上安全課,也沒講解如發生火警時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但有管工巡視,曾提醒「不准在棚架上食煙」。

李澍桓指出,相關工序基本上不會產生碎石,不會有「整爛窗」的風險。鍾潤新同意很少機會整爛窗,但仍用發泡膠封窗是因為怕弄髒玻璃窗,承認碎石打爛玻璃機會很少。

大火當日,鍾潤新在宏昌閣4樓外牆棚架工作。聽證會再播放下午約2時46分的CCTV片段,畫面見到有閃光,對話是「邊個食煙?又來又來,快啲快啲;著火啊喂;唔好咁大聲;「你個位啊;我都無食緊煙;著緊啊、好大煙啊;「快啲啊,報警啊喂。」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4樓棚架開工 見下方著火欲找天台水喉救火但30秒後無水

鍾潤新指,初時聽到有人喊火燭時,見到棚架下方出現火光,當時他在4樓,即打算找水喉救火,當時有一條喉在天台供工人使用,他嘗試開水,但大概有20至30秒後就無水,最後他與其他同事一起爬棚架落地面逃生。他說,初時不知道工人是否全部安全,後來才知道全部都撤離了。

關於工人吸煙問題。鍾潤新承認自己是煙民,但從沒在棚架上吸煙,事發時,工人之間曾互相詢問是否有人吸煙或留火種,但在宏福苑2至3個月工作期間因有棚網圍着,故看不見有無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他又指,地盤沒劃定吸煙區,自己開工時不會帶煙。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及,當時也是否看到火光,鍾潤新回應指,當時他看不到火,但聽到有人喊火燭後,見到下面有火光。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不滿大維修集資分攤期倉卒 居民成立監察組擺街站爭取更長攤分期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作供。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徐滿柑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是接任上屆管委會主席鄧國權,是大火發生時的法團主席,就大維修處理多項工作。徐滿柑本身從事港鐵的電子維修。

杜淦堃指,2024年6月初,舊管委會主席鄧國權透過律師向居民發出的有關大維修的集資信件,金額為169,654元。徐滿柑指,當時有認為集資分攤期有點倉卒,居民難以短時間籌集資金。

徐滿柑於6月14日嘗試列席舊管委會會議,反對集資安排,但未能成功入場,當時有不少居民同樣希望列席,但都被拒諸門外,其後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於2024年7月7日也有報道。

杜淦堃再提到,徐滿柑同一天與其他居民在附近一間小學的公園開會,建議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徐滿柑指,主要目的是延長集資時限。

杜淦堃續指,舊管委會在2024年6月18日發通告,將集資期限由2025年2月15日延長至5月31日。徐滿柑承認,反映舊管委會聽取部分居民的訴求。不過,居民成立了「大維修監察組」仍繼續擺設街站收集簽名,因居民原先期望將集資攤分至2026年1月,讓業主有更多時間準備維修費。

杜淦堃問及,當時居民對舊管委會不滿,徐滿柑在2024年6月是否已籌備罷免舊管委會,徐滿柑表示,當時收集5%簽名的目的只是為召開會議討論疫情事宜,並未考慮同時啟動罷免程序。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鴻毅標價較高 仍取最高票數成為大維修顧問

杜淦堃展示第21次全體業主大會紀錄,顯示大維修顧問公司的招標在2020年1月進行,共收到35份標書,當時「鴻毅」提出的標價是30.8萬元,標價比第二名的「遠東」高,但「鴻毅」最終取得2999票,佔67.5%票數。 直至2021年10月21日,「鴻毅」獲正式委任為維修工程顧問。

收集授權票後 管理公司發回條確認 惟難核對簽名

關於授權票問題,徐滿柑指,在他上任前後,授權票的收集情況相若,每一座會放授權票收集箱,讓住戶投入授權票,授權票是匿名的,通常宣布召開業主大會後至少14天前發通告開始收集授權票。但同意無人核實授權票的簽名,只會在點票時檢查有否填錯,並核對單位業主身份。據其理解,管理公司收到授權票後,會發回條給居民,但不會核對簽名真偽。

聽證會上展示2025年3月21日的「授權一覽表」,但表上沒有被授權人的資料。杜淦堃指,曾有街坊投訴「被授權」,有人向「公公婆婆」換取授權票,如2024年3月17日,有業主表示大會開始時宣布有約290戶,然而半小時後,當第一個議程投票時,突然多出大量選票。

徐滿柑承認之前曾聽聞,但無實質證據,只聽到街坊投講。杜提到,管理公司「置邦」的鄭芷盈曾解釋,因電腦系統斷電,工作人員其後使用系統一次過掃描大量選票,才令居民誤會票數突然暴增。但徐滿柑表示,根據其上任後管理大會的做法,會於開會前列明派出票的業權分數,派出的選票數目與入場登記及授權人數理應對應;大會開始前亦會宣布已到場人數,滿足法定人數才開會,故「好難話會有一個特別多咗出嚟」。

杜引述鄭芷盈指,每次業主大會均會張貼一份「授權一覽表」,讓居民查閱。徐滿柑確認有一覽表,但該表只列出哪個單位授權,沒1被授權人士的資料。

杜淦堃問及,有指控指區議員黃碧嬌於街站協助長者填寫資助申請表時,同時收集授權票。徐滿柑承認,曾聽聞過,並指有街坊曾親身到街站「聽住佢哋講乜嘢」,然後回來轉述,內容涉及「叫佢哋唔好推翻法團」。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業合約列明分3階段施工 最終8座同時搭棚展開工程

杜淦堃指,2024年6月5日有關集資的投訴,指集資日期沒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並要在7個月內交完所有維修工程費用,問及8座大廈一起進行維修工程,會否增加危險性?據工程合約列明是分3期進行,第一期是宏昌閣、宏盛閣、宏志閣,第二期是宏泰閣、宏建閣及宏新閣,第三期是宏道閣及宏仁閣。徐同意相關合約列明分階段進行,但居民都沒有留意施工安排。

杜淦堃另指,雖然名義上分三期,但實際上只是決定搭棚的先後次序,最終全數大廈同時搭棚,大部分工期重疊,徐滿柑同意。

徐滿柑指,他上任後,新管委會曾向「宏業」查詢能否在完成一項工程後才展開下一階段。但「宏業」回覆指,有關工程規劃是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後同意的安排,有關人手和物料已規劃好,若分期進行會造成延誤,衍生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等問題。

他表示,當時未有翻查會議記錄確認「宏業」的說法是否屬實。杜淦堃問及,為何不根據工程合約中訂明的分期問「宏業」,徐同意,當時未仔細分析。杜淦堃指出,居民對防火有憂慮,「宏業」一直未處理居民的憂慮,徐同意,當時「宏業」指分期進行「未必請得返熟手的人」,最終「爭取唔到」,但外牆使用的物料有爭取。

杜淦堃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開業主會仍會邀請區議員黃碧嬌、梅少峰、羅曉楓等,問及他們列席的實際作用。徐滿柑回應指,慣常會邀請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代表,並按既有名單處理,指他們亦會協助監票。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指控黃碧嬌助居民填寫資助表格時索取授權票 黃書面回覆委員會澄清

對居民對舊法團不滿,卻仍能連任,徐滿柑指,是舊法團手握大量授權票,又指雖然授權票機制本身沒問題,但質疑舊法團索取授權票的方式不當。

徐續指,現屆籌組委員會中有一位姓麥的委員,其母曾在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前,找黃碧嬌協助填寫大維修資助表格時,被黃「慫恿」索取授權票。委員後來取回授權,並向相關部門投訴。聽證會上展示徐滿柑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發電郵投訴,指有一名黃姓區議員在facebook支持現屆法團。

杜淦堃於聽證會上展示,區議員黃碧嬌以書面回覆澄清,基於區議員身份及參與街坊工作,曾於兩次會議中,包括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中,接觸約20戶街坊,協助他們填寫授權票。她解釋,是街坊不希望罷免舊法團,才提供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徐滿柑指,無直接證據顯示黃碧嬌有否利益相關或不當行為,但認為區議員本就不應插手居民間的投票。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宏業指施工過程不會有明火 只用煙頭測試封窗發泡膠

徐滿柑另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即9月7日已開設與管理公司的新通訊群組,兩日後群組曾發出關於G座及H座封窗保護工程的通告草稿,隨後至9月11日,有委員在群組質疑:「點解窗要同一時間封晒?根本成件事就諗住方便自己人安排,無諗過居民係咪方便。」

徐滿柑解釋,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但工程方指因打鑿工程期間,高層石屎跌落可能彈落低層,故難完成後即時拆封。杜淦堃問及,可否按東南西北四面分開進行,徐滿柑承認,管委會亦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

杜淦堃問及,「宏業」何先生曾說要封6至8個月,為何要這麼久?徐滿柑解釋,他們指因之後要鋪紙皮石。他指,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的情況,管委會向「宏業」查詢,要求解釋為何不能使用其他物料,如較硬的鋁塑板或中空板,且較有阻燃能力,但「宏業」說工人不能現場切割中空板,而鋁塑板是封冷氣機位,而不是封窗。

徐滿柑又旨,「宏業」解釋由於整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所以顧問曾用煙頭測試,顯示發泡膠不會被點燃,但當時他認為煙頭若接觸其他物料,仍可能轉化為明火,構成風險。

法團曾著宏業向消防查詢 引述回覆指法例「無話發泡膠唔可以用」

徐滿柑指,當時感「無可奈何」,故曾建議向消防查詢,「宏業」指曾致電消防,並聲稱消防回覆指「發泡膠無話唔可以用」,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但徐質疑回覆的真確性,並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他又指,曾上網找尋阻燃性高的發泡膠資料給宏業的Gordon Ho(何建業),也曾提及打鑿外牆時,加中空板跟發泡膠一齊使用。惟杜質疑,加白色的中空板對阻燃無作用,徐滿柑回應稱,「宏業」說可防止石頭打爛玻璃窗。新管委會曾進行中空板測試,其阻燃性能較佳,故建議承建商改用白色中空板代替發泡膠板。

徐滿柑續指,「鴻毅」顧問Steven Choi曾跟進致電消防處,指消防處回覆說,沒說發泡膠不能封窗,但要小心留意有無被干擾。最後法團無奈接受用發泡膠封窗。

徐滿柑與宏業對話曾提「拍片唔好咁流」及「唔要證書」 解釋注重實際阻燃表現

關於徐滿柑在10月2日與宏業何建業出現「拍片唔好影得咁流」的對話。徐滿柑解釋,「宏業」及「鴻毅」反對停用發泡膠,故新法團當只希望爭取接下來的工程改用阻燃性更高的發泡膠。鑑於「宏業」及「鴻毅」早前表明發泡膠的阻燃性能並無證書可參考,故最終他同意不要求相關證,「我哋就唔再糾結」,強調若堅持要求證書,可能令談判停滯不前,最終無法換上更安全的物料。

對他曾建議承建商拍攝發泡膠點火測試影片時「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釋,當時曾向對方發送一段YouTube影片,證明市面上確有阻燃性較高的發泡膠產品,「影嗰時唔好咁流,真係燒耐啲,想佢著咗個火,但自己熄得返」。他希望透過影片向承建商說明,即使沒官方證書,仍存在阻燃性表現較佳的物料。

至於對話中提到「2.5mm中空板」,徐滿柑指,是有居民考慮到發泡膠不透光,故提出改用透光性能更高的中空板,強調有關討論不涉及是否防火,而是「透唔透光」。新法團當時不希望防火性能的焦點被透光性能模糊,故強調要用防火性能高的發泡膠,但他同意當時沒考慮到中空板防火性能會否更高。 

徐滿柑指,在法團範圍內已盡力爭取,基於香港法例沒監管用什麼物料,強調自己也住宏福苑,本身也擔心火警,「無奈制度、法律都無法阻止佢哋」,業界使用也普遍,法團無法爭取更換發泡膠。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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