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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社會事

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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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2026年04月16日 14:48 最後更新:14:50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1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將有6名證人作供,包括4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負責外牆維修的工程公司代表。宏泰閣居民李俊豪供稱,一家六口連外傭,有4人在大火中罹難,親眼在視像電話中望著哥哥倒下,冀委員會為逝者發聲;另在大火中失去母親的宏泰閣居民馮堯指控,大火前曾見區議員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並爭取授權票支持某大維修承建商,曾向廉署舉報,惟因不涉「資金流」未能立案。外牆維修工程公司港鵬負責人承認,用發泡膠板封窗「唔多」,一般用「中空板」,又稱按「宏業」指示開「生口」,同意非工程「必要」。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家中4人在大火中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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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住在宏泰閣19樓的李俊豪,從小開始住了40年,一家六口連外傭,惟媽媽、哥哥、姪女、工人均在大火中不幸離世。他憶述,火災當日下午3時多,有同事跟他說宏福苑火燭,他即趕回家,在車站望向宏泰閣已經被濃煙包圍,道路已被封鎖,他跑到廣福公園,本想衝上樓救母親,但公園已被警方圍封無法進人,他只能不斷打給媽媽問情況,第一次和媽媽通話約在下午4時許,當時她說:「阿仔,出面咩事我都唔知」,說已經打了999報警,但奇怪火警鐘沒響,也沒聽到救護車或消防車鳴笛聲,他反而安慰他說:「得㗎啦,咁早消防員會搞掂㗎,放心。」當時家裡還有哥哥、姪女、工人,而他爸爸和大嫂在外工作亦趕回家。

到下午4時開始,他每15分鐘和媽媽通話一次,她說家裡沒水沒電,但姪女肚餓,叫他在外邊準備奶粉,但他聽到母親開始有點氣憤,指等了很久還沒人前來救援。他曾多次到社區中心向警察求助,警方記錄了母親的資料,只叫他耐心等候。

他憶述,當晚8時許曾有消防員來電,叫他留意電話,說隨時可上樓。他一度暫停聯絡母親,等候消防消息,但最終沒收到進一步通知。

四出奔走促盡快救援 視像通話望着哥哥倒下

到晚上約9時,他與媽媽和哥哥視像通話,當時大嫂也在旁邊,他在facetime見到單位內「黑媽媽」,家人都躲入大房,哥哥手抱姪女,不斷拍打媽媽和工人,不讓她們睡著,最後聽到他們在電話中「悲鳴、憤怒」。

李俊豪指,當時他們很焦急四處奔走,在廣福邨見到警察,展示手機畫面,對方帶他去見消防指揮官,當時指揮中心問他家裡有什麼人,由於媽媽有長期病患,希望救媽媽先。

其後他們見廣福社區會堂旁邊的消防救援大車,雖然有封鎖線,他忍不住衝了進去,找到消防車,車上有兩名女職員,他向她們展示電話,對方表示:「你屋企已經報咗好似8次求助。」但當她們向總部通報「18樓有4位緊急人士一定要救」時,前線人員回覆「18樓真係幫唔到,好大火。」最後,他和大嫂只能看着電話中哥哥倒下,大嫂不斷呼喊著對方,直至通話因對方電話無電中斷。李俊豪哽咽說:「我哋一家6口,而家只剩下爸爸、大嫂同我。」他表示,事後會努力維繫家庭,但喪親之痛難以平復。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冀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 代表去世家人表達憤怒和不甘心

李俊豪指,大維修工程開始前,前法團立席簽署一份合約,當時不少居民有意見,媽媽說有很多不認識的人進入業主大會,她曾找政府及廉政公署投訴,但政府說有5%業主出席便可開會,可透過業主大會表達意見。 

李俊豪指,曾跟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投訴工人吸煙,有時見到他們在籃球場和電梯吸煙,又曾投訴懷疑工程偷工減料、虛報成本、隱瞞違規情況及擅自關閉消防系統等。

李俊豪提到,2025年經歷2次颱風後,有居民曾向「宏業」反映屋苑設施受損,惟未獲理會,因為打風後棚網已「溶溶爛爛」,要求重新鋪棚網,但「宏業」聲稱棚網都有規格證書。

李俊豪指,宏福苑陪伴他成長,籃球場、單車棚、涼風處處都是回憶,「如果沒有大維修,就無天價工程;如果政府部門認真聆聽居民訴求,就可能避免這場大火。」他哽咽指「如果真係無呢場火,佢哋唔會走」,他指自己並非奢望未來如何,只希望在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還他們一個公道,「呢份憤怒、痛同不甘心,唔係代表我自己,係代表我媽、我哥、欣欣和工人姐姐,佢哋永遠講唔到嘅說話。」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一度哽咽表示,委員會會盡力找出真相,希望他們繼續努力克服傷痛,相信很多香港市民支持他們。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痛失母親 大火前已發現後樓梯阻塞 防煙門常開

另一名住在宏泰閣31樓的居民馮堯作供,指和媽媽和妹妹一起住了45年,媽媽不幸在大火中罹難。他憶述,當日下午2時15至20分得知火警,2時50分左右他趕到現場,當時火勢已蔓延至宏泰閣和另2座大廈已起火,有燃燒的棚架掉落,消防員無法走近,只能在外圍射水,認為消防員已盡力。

他說,他每周3至4次到宏福苑陪媽媽午膳,會查看大維修的防火措施,從28樓走到31樓,發現後樓梯防火門旁總有雜物,「有啲桶、一包包需要溝水的粉狀物料,阻塞後樓梯」,防煙門隨便開着,尤其通往天台防煙門常開,有物件攝門罅,曾跟物業管理公司「置邦」的黎經理反映,但對方「根本咩都沒做過」。

管理公司早上無人上班 工人開工無監管

他曾4次到管理公司辦事處均未見到安全主任,僅一名姓張的職員在場,寫字樓基本上10時才有人上班,但工人9時開工,證件派發程序不嚴格,恐有安全漏洞,他曾建議在開工前集合工人點算人數,但未獲採納,工人習慣馬虎了事,無人監管。

馮堯曾於2010年擔任過1屆的法團管委會成員,但對法團感不滿。法團曾設立「宏福苑大維修監察組」WhatsApp群組,居民可經主席及委員批准後加入。馮堯曾於2024年10月於群組投訴吸煙問題,又曾指合約有問題,建議新法團重新審視,但對方表示因合約已簽訂而無法改變。

他又指,自從徐滿柑任法團主席後,對授權票的處理方式有問題,容許每張授權票填滿18名委員,導致個別人士可一次過提名全部自己屬意的人選,令其他人無法入選。他曾向多位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反映,但都未獲跟進。

指控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 爭取授權票支持某承建商

馮堯又指,區議員黃碧嬌曾做法團顧問,出席重要會議,多次帶一批「黨羽」進場,「有男有女,女對待我這些男人、男就兇小妹妹」。他續指,在最後一次重要會議,選定「宏業」作為大維修承建商,他當日未能入內,見會場內黃碧嬌團隊的人員排隊領取授權票及投票表格,現場設有攝錄機,並有律師、民政處職員等。當晚外面亦有居民質疑指,「人都未入齊,點解要開會開始投票?」

他說,黃碧嬌相關的人曾接觸他,希望他幫忙支持某承建商,但他指「我有潔癖,唔應該入場投票」,他強調會議過程有身份證紀錄,理論上可透過錄影及AI辨識相關人士。

杜淦堃問及,「黃碧嬌相關的人」是指哪些人?馮堯指,黃碧嬌認識的人脈很廣,尤其在建築業,「我係大埔長大,啲人係鬼係神,望一望都知」,杜淦堃問及聯絡人的具體姓名,馮堯指「唔記得,因為無關重要」,但手上留有對方的電話號碼。

因未涉「資金流」 向廉署舉報未受理 

馮堯指,他曾向廉政公署舉辦,但獲告知因不涉「資金流」故難以起訴。但他指,黃碧嬌結黨營私,「企圖攪亂香港嘅社會秩序、陰謀詭計」,更引述毛澤東的說話指「敵人往往就喺內部產生」,認為當下的問題正是「內部產生」,「我對國安法的理解是意圖搞亂香港社會,」建議國安處介入。主席陸啟康回應指,委員會沒有相關權力要求調查,馮堯指委員會能協助找出真相,讓國安處參考後加入進行調查。

馮堯又稱,他曾在社區會堂見有「一班女人」填表,當中包括部分委員的太太,懷疑授權票與委員有密切關連。他剛做管委會委員時,所有授權票須有回條經過管理公司「置邦」核實,他曾向「置邦」黎經理查詢,對方指已全數交由法團秘書負責確認。馮堯批評,部分區議員態度迴避,「每次唔聽電話又唔見」。

指30億大維修早10年前已醞釀

馮堯又稱,疫情結束後,他曾要求民政處約見黃碧嬌,惟處方未有跟進。杜淦堃問到,為何馮堯不自己約黃碧嬌商談,馮堯指「我點約佢,佢夠膽見我咩」。

馮堯指控,早於10年前已經聽聞法團成員獲邀參加民建聯的大埔旅遊團,回來後已提出要進行天價約30億的大維修,指控這次大維修早在10年前已經醞釀,他曾向ICAC舉報,但因政府規例不涉資金流向不能立案。最後,他說,感謝所有警方、消防員,將他的媽媽遺體從31樓搬下來,但認為政府最大問題是「官多兵少」。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從事工程業居民指大維修費用不合理 質疑藉申請資助收授權票

住在宏志閣的居民戴自文作供指,大維修每戶要攤分16至18萬維修費用很昂貴,令居民難以負擔,部分業主質疑法團與個別公司存在利益關係。他憶述,有區議員曾為其母填寫政府資助申請表,惟後來發現母親在不知情下被索取更多個人資料,疑收取授權票,「我就馬上衝下去拎返。」

戴自文說,他本身從事工程行業,認為工程本身及報價有不合理,如承建商知道拆冷氣機要封窗長一年,對居民很困擾,曾跟「宏業」董事反映能否「一座一座拆」,惟對方以資金不足問題拒絕。他又指,根據其經驗,承建商的利潤空間極高,例如拆三部冷氣機收費4,500元,遠高於市價。

指法團主席當選後不理居民意見 棚網及吸煙問題未正視

他說,法團主席徐滿柑當選後,成立「工程監察組」群組,呼籲熟悉工程的居民協助監察,他亦曾參與,但徐當選後便不再理會居民意見,態度轉變,令不少業主感失望。

他續說,曾有一名叫「老王」的居民指使用的發泡膠易燃,曾即場拿去燃燒實測,認為不應使用,惟無人理。他又指,曾有街坊投訴工人吸煙及棚網問題,都未獲正視。他指,在打風期間,部分單位的窗網出現損毀,懷疑與施工質量及風向等因素有關,而宏志閣的網沒爛,可能就是這樣「避過一劫」。

戴自文強調,不少居民早已對承建商「宏業」失去信心,他曾向徐滿柑建議終止合約,並賠償對方後另覓承建商重新報價,惟建議未獲採納。他坦言,居民最初積極參與監察,希望工程能公開透明,但最終被忽視,不少人心灰意冷。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港鵬負責3座外牆維修 總工程費936萬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作供,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問。

吳培坤指,他約10年前入行,「恆豐營造工程」老闆嚴楚基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接觸他,最初只提及換門窗,其後對方要求就3座大廈的外牆維修報價,他遂於2024年中報價,8月獲回覆先在一座動工,但其後最終完成全部3座工程,總工程費為936萬,惟最終只收到約800萬至900萬元,欠部分尾數,而所有支票均來自一間名為「海德」的工程公司。他承認,並不清楚「海德」的角色,亦不知道海德是否涉及提供發泡膠封窗的供應商,又指過往從未接觸過「宏業」和「鴻毅」人士。

僅上了幾分鐘安全課 不記得內容 

聽證會上展示「宏業建築工程」的外牆窗戶保護及割鑿單位窗邊工程文件,由2024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吳培坤指,在正式入場前,曾「上了幾分鐘」安全課,惟已忘記內容,「無筆記無圖」,亦未強調要佩戴頭盔、安全帶、禁止吸煙等基本安全守則,且每日開工前並無統一的登記或簽到,亦無固定的工地聯絡人。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宏業指示每5層開一個「生口」 有否安全風險「唔識」

吳培坤曾向警方供稱,封窗工程期間,收到宏業「Gordon哥」、「Sam哥」、「忠哥」致電,要求每隔5層樓後樓梯開一個「生口」(工人出入口)。

他又指出,入場時見其中3座樓已搭建棚架及棚網,其餘5座未有,工人可由天台從棚架爬下來。他指,開工前知道15樓有一個「生口」,但因工人在31樓開始工作,故無理由從15樓爬出去,故未有使用該「生口」。

他續指,當時用每半層的方式進行封窗,將大樓分A區和B區,先封A區窗戶,B區繼續封窗,並同步進行打鑿,主要是清除外牆原有的紙皮石,至於後續的批盪、修補鋼筋或石屎等工作,則由其他工人負責。他又指,到約10月時,「基哥」著他做其他2座工程,當時有50多名工人開工。雖然通告列明工程在10月要結束,但實際封窗及打鑿工作直至11月底才全部完成。

李澍桓問及,後樓梯是走火通道,質疑當時在該處開「生口」會否存在問題,吳培坤回應指「我唔識」,未有向管理公司查詢,又同意有沒有「生口」都不影響工程,純粹是「公司叫要開生口」方便,是常見做法。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承認用發泡膠封窗「唔多」 一般用「中空板」

李澍桓又問及,工程將舊有的紙皮石拆走時,是否任由泥頭掉落棚架,吳回應指,工人每日都會清理,指棚架「無垃圾」。

至於用發泡膠封窗做法是否常見,吳培坤回應「有,但係唔多」,指一般會用「中空板」,但不清楚中空板是否阻燃,同意是首次用發泡膠,是「基哥」給他用的,入場時已送到地盤,但無留意海德是否訂了2批發泡膠。

李澍桓展示一份由「宏業」發出的《外牆施工保護措施及打樁流程》文件,當中列明打鑿期間應使用臨時「薄木板或中空板」遮窗。吳培坤解釋,第一階段用發泡膠,第二階段於臨近打鑿前,於發泡膠之上再釘上一層中空板,完成打鑿後移除中空板,但沒移除底層的發泡膠,因「基哥」指示不用拆;他補充,不拆也算是慣例。他又表示,曾見過顧問公司「鴻毅」巡查一、兩次,但不知對方名字。

「基哥」叫不用拆走發泡膠板

李澍桓問及,有業內說法指發泡膠板的保護性較中空板強,因打鑿時產生的碎石容易跌出,為免損壞窗戶,發泡膠能提供更佳保護。吳培坤回應稱「真係唔清楚」,指若先貼中空板、再貼發泡膠,完成打鑿後撕走發泡膠,對他而言「冇分別」。至於有無人告訴他,發泡膠板可分幾層鋪設,完成部分工序後便拆走其中幾層,吳回應指沒有。

強調有叫工人不吸煙 地下設吸煙區

至於工人吸煙問題,吳培坤承認自己吸煙,部分工人也有吸煙習慣,他曾叮囑工人不要吸煙,指樓下設有吸煙區,但未曾親眼見工棚架上吸煙。作為港鵬的老闆,有超過50名工人開工,李澍桓問到他如何確保工人「聽話」,火災有機會因吸煙引致,吳回應說,曾叫工人戒煙及不要帶煙,他自己也在戒煙。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15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2場聽證會,將有3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及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是首次有警方代表出席作供。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作供承認,現時求助者致電999報案中心時,需重複向警方及消防接線人員通報資料,但強調寧願多花時間問清楚報案人資料,「好過草草了事」去錯地方;對當日警方轉介求助時有「塞車」情況,強調消防已動員80人成立支援中心開設18條熱線,形容當時「用盡所有人員」;對有居民火災時被困廁所,致電999接線生未將電話轉介消防,最終不幸罹難,也有個案需50分鐘消防前線才能處理,他承認現行與警方的聯繫機制需要優化。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意見指改為法定委員會傳召不自願作供人士 陸啟康:稍後交代做法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留意到有聲音因應部分人不願意到聽證會作供,要求委員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改為具傳召權力的「法定調查委員會」。陸啟康表示,相關意見清晰,委員會充份聆聽,稍後將向公眾交代處理方法。

他指,進行調查牽涉策略,各項處理方式有利有弊,形容在調查初段公開交代不是聰明做法,故將視乎所得資料及進度才決定做法,強調委員會不會因為怕調查個別人士而停止調查。他又表示,目前調查進展理想,現階段所得資料全面,希望公眾有耐心,委員會必定詳細解釋所作決定。他指,將於證人作供後上載供詞到委員會秘書處網站,而早前作供證人的書面證供亦已經上載。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作供。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黃思律2002年8月加入消防處,2025年晉升為副消防總長,負責職業安全健康、消防通訊中心,並為各消防行動總區及救護總區提供行動支援,其轄下部門包括行動支援科、招聘訓練及考試科、調派及通訊科、工程及安全科,以及消防訓練學院。在火災當晚,需協調999求助電話及資源調動。

黃思律指,當晚7時半到翌日早上的9時35分曾到宏福苑現場,一般其工作不會到火警現場,但因接到很多個求助個案,需要加強溝通,故消防處處長特意指派她到現場,協助成立支援中心。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共接373個求助 平均1分鐘內接聽

杜淦堃指出,據其供詞提到,消防處當日共收到373個求助個案,大部分是999報案中心轉介消防處,平均在1分鐘內接聽來電,黃思律同意,指當日人手大致能應付當日電話量。

黃思律解釋,現行機制是所有999來電先由警方指揮及控制中心接聽,若確認涉及火警,便會轉駁至消防處,並建立三方通話,讓求助者、警方及消防同時在線建立三方通話,警方角色為協助轉交資料,求助者仍需直接向消防處提供資訊。

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播放一段求助電話錄音。當日下午2時50分,有市民踩單車經過,指廣福邨附近有個大維修大廈棚架著火,說起火點在宏昌閣對出,「快啲啊,好大火啊喂」,求助者用了12秒解釋,而消防處在13秒之後接聽,消防處用了約28秒與求助者通話,在大部分情況下,首位聽電話的警員應該不會問火警位置。

報案人需重複向警方及消防回答資料 黃思律:寧花更多時間取正確資料 好過「去錯地方」

杜淦堃指出,根據程序,接線警員應首先詢問火警位置及報案人身體狀況,但在宏福苑個案中發現,報案人往往需向消防重複已向警方提供的資料,部分人因驚慌而承受額外壓力,問及「若警方與消防之間未能共享資料,會否考慮優化機制?」

黃思律回應指,現行程序是「很多年經歷,才發展到今天」,強調求援工作關乎生死,最重要是準確取得地址和電話,「以前試過有case係錯一個門牌號碼,就搵唔到」,他同意重複問資料或會令報案人更緊張,但同事每日面對此類情況,會盡量以平和手法引導,「你今日問我會唔會因為咁樣可以慳到時間,我嘅答覆係:我寧願花多啲時間攞正確嘅資料,好過草草了事,收線之後去錯地方。」杜淦堃問及,警方是否無必要拿資料?黃思律回應指,關於警方不敢評論,但同意警方知道火警就馬上轉給消防處,是「最完美」情況。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轉介求助個案予消防現「塞車」 消防動員80人成立支援中心 開設18條熱線

杜淦堃指出,警方有3個999報案中心,合共207條電話線,同一時間處理逾200個求助電話;而消防通訊中心則只有30條線,日間最多37人當值,晚間31人,只可同一時間處理30個求助個案,很多時候警方轉介給消防時,經常出現「塞車」情況,部分求助電話在轉駁至消防時需要排隊等候,但黃思律表示並不掌握警方內部的具體運作情況。

聽證會上播放另一段求助電話錄音,求助者指自己身處502室,與98歲婆婆同住,屋內湧入大量濃煙,「啲煙上晒入大廳」,指「好驚」,要求消防員盡快帶她們離開。接線生回覆:「我哋會派消防員嚟搵你」,並確認已調派救護車及消防車趕赴現場。

黃思律指,當時消防處動員80人迅速成立支援中心,並開設18條熱線,並臨時調配休班同事幫手,「同事知道求助急切,都想早一秒得一秒」,但支援中心要負責後續「call back」程序,重新聯絡已掛線的求助者,但承認「一定要去改善,無論人手、硬件、技術上要進一步提高,希望之後運作得更好。」

每個求助電話需約5分鐘處理 黃思律:目標是「越快越好」

杜淦堃指,據統計,消防處接獲的求助電話,扣除等候時間,每個電話的平均通話時長約為3分54秒,實際對話約2分鐘,但接線生在通話期間需同步輸入資料至電腦,並透過無線電或其他方式將求助信息轉達予前線,故每宗求助個案整體處理時間約需5分鐘。以今次大火為例,求助來電平均等候時間為58秒,即約1分鐘內接聽。

黃思律指,58秒的表現並非理想,但處方目標是「越快越好」,但目標是「即時接聽」每個電話。,「當日下午2時52分之後的求助電話,市民平均要等58秒就有消防人員接聽,拎資料不用2分鐘,但其他動作加起來要,轉達給前線要1分鐘,total整個call就要5、6分鐘。」

指引要求向求助人問資料不應逾1分鐘 黃思律:非硬指標 求助人表達能力不同

杜淦堃引述消防處指引指「人員應於最短時間內從求助人口中取得所需資料,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需時不應超過1分鐘。」但實際操作中,收集完整資料通常需要2至3分鐘甚至更長。

黃思律指,框架指引大概要求,但非硬性指標,1分鐘是目標,每個求助者表達能力不同,還有外語求助者。實際所需時間可能遠超一分鐘。他又說,以宏福苑事件為例,因情況「史無前例,通話時間超過一分鐘屬可理解,但會檢討指引說明,考慮如何更清晰地向同事傳達「盡快處理」的原則,而不是「硬指標」。

求助人驚慌需時間安撫 前線需運用個人智慧及應變能力

黃思律又補充,今次情況是有求助者甚至未能說清楚哪一座大廈火警,亦收到大量來電並非由當事人本人,而是由他人代致電求助,他們未必清楚求助者確實位置,導致前線人員需花大量時間釐清,加上表達能力和驚慌程度不同,要花時間安撫。

但他承認,現有指引大多是根據以往經驗制定,在今次事件中很多情況未必適用,強調,引並非鐵板一塊,不會強制前線人員機械執行,「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訓練旨在培養指揮官因應現場情況隨機應變的能力,並非硬性指標,前線同事在許多細節上都運用個人智慧與應變能力,盡力完成工作。

回應「每個動作要寫低」 黃思律:加強與警方聯繫 

杜淦堃另指出,曾有個案是求助者致電警方後,線路中斷,但消防線路仍未接通,警員一直留守線上,最終接通後以口頭方式將火警資料轉述予消防同事。黃思律指,現行沒有這方面指引,但通訊同事入職時會接受訓練,了解警方的報案中心運作,雙方亦有緊密聯繫。

杜淦堃問及,是否應就每一個動作訂立書面指引時,黃思律反問:「如果今日你話可唔可以寫返低,但係咪要就住每一個動作都要寫返低?」但強調會再同警方聯繫,看雙方如何可做得更好。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未能聯繫消防已斷線 現有機制以紙本形式傳真至消防通訊中心

杜淦堃指出,當日有市民電致999後,等不到跟消防處聯繫就斷了線。聽證會上播出一名黃女士於當日下午2時52分的求助電話:「黃女士:棚架燒著;接線員:你現在去安全地方。煙在幾樓? 黃女士:10樓一定有煙;接線員:我現在轉給消防,很多人報案。」

黃思律稱,若等不到接駁至消防處,警方有機制將資料交予消防處,包括以紙本形式傳真至消防通訊中心,有消防人員負責閱讀,但承認「系統上最好是直接transfer data,但當時沒這個科技。」杜淦堃指,傳真機已幾乎被淘汰了,黃思律指,早期傳輸資料方法選擇不多,除了傳真,就只能透過電話聯絡。

陸啟康指,等候接駁的過程中,警員向求助者取資料是好做法,「橫掂都係等」。杜淦堃指,原意是盡快接駁消防,故警方不應取訊息,問題是求助人給訊息予警方,但消防不會依賴有關訊息,令求助者要重複講多次,出現「有利有弊」情況,黃思律同意。

黃思律指,若求助者斷線,警方可回撥(Call back)求助者,或由警員口述或傳真,但消防沒指引規定警方如何工作。

陸啟康:應建立更完善跨部門通報機制 檢討現行書面指引

杜淦堃問及,消防與警方之間沒溝通機制,黃思律不同意,指沒有書面機制,但實際運作上有機制,警方可透過電話、其他電話線或傳真方法。杜指,若沒有「白紙黑字」機制,前線人員難以跟進。黃思律強調,入職訓練時,已有與警察有緊密聯繫。陸啟康問及,今次出現接通警方但未能去到消防的「樽頸」,是否應有機制處理。黃思律同意要探討處理方法,需要完善機制。

聽證會上播放一段錄音,一名市民於當日下午3時06分致電999,「接線生:需不需要消防幫手?求助者:我在廁所,有煙,17樓;接線生:你答需唔需要消防?求助者:我在廁所出不來;接線生:點解出唔到?需唔需要搵消防救你,你有需要再打過來,好唔好?」最終求助者不幸身亡。黃認同,此情況不理想,程序上應即轉交消防跟進。

陸啟康表示,消防應建立更完善跨部門通報機制,同時檢討現行書面指引,避免「寫得太死」,導致前線在壓力下作不當判斷。黃思律同意,目前處理存在改善空間,指會與警方進一步商討。

聽證會上播放一名求助報個案,當時為晚上9時22分,指宏盛閣28樓有人被困,要求「報消防」,而求助者是一名老師,指有學生說他爺爺被困,而爺爺有哮喘。杜淦堃指,該個案報案後50分鐘後才有紀錄,當晚10時11分,消防處證實1人死亡,標示為「at scene」,即現場收到,但該個案事主最後罹難。

黃思律稱,有機會以另一途徑接收到報案人資料,但認同報案中心與消防之間的溝通有改善空間,如果個案有直接轉駁消防,就不會延遲收到求助。對機制是否需優化,若關乎火警求助,能否直接通報消防?黃思律指,求助電話可能涉及傷亡,警方也要知道,故應考慮同時通報消防及警方,強調這是政府大政策,讓求助人容易記得求助電話。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研透過傳送連結讓求助者分享手機定位 但承認有限制

杜淦堃引述黃思律書面證供提到,建議研究容許接線生直接向求助者發送短訊,與消防分享實時位置。黃思律表示,可透過傳送連結讓求助者分享手機定位,惟未能確定其身處樓層,做法有限制。但他補充,不希望報案人同時報案及拍片,但若有人已拍片,亦希望有平台可收集片段,或可協助裝備及部署。 杜淦堃問及消防處現有的「call back」機制,系統上可否偵測到求助者地址,黃思律回應稱,只有固網電話才可。 

聽證會播放另一段求助通話,求助者提及太太在宏道閣被困,且沒聽電話,惟接線生質疑為何不是宏泰閣?杜淦堃指,幸此個案的太太最後獲救。黃思律同意,前線溝通需要改善。杜淦堃再指,下午3時39分火勢已蔓延到宏道閣,黃思律承認,通訊中心人員在「一個四面牆壁空間做嘢」,不會準確得知現場情况,主要依賴前線指揮官通報,處方正研究讓前線同事即時見到現場影像的方法。

杜淦堃問及,若有人致電求助,消防知道有人在火場裡是否可宜接給予建議,而不是等call back才提供建議?黃思律回應指,不會將所有對話寫下,但不代表同事不會做,同意即時給求助者建議是好的,但這樣沒法口述予前線同事更詳細信息。他補充,雖然部門內部有通訊軟件,也會有紙本打印給部門主管,但通訊員有機會直接與前線同事通話,重申call back指引「不應該寫死」,如何安撫求助者「不是播音機」,但同意操作指引是要給予求助者意見,同事也靠經驗處理。

內部通報求助個案近半重覆 黃思律承認「比較嚴重」未來會優化

杜淦堃又提到,消防處當日透過內部即時通訊軟件「 FSD Message」發出了約600個求助個案記錄,但最終證實只有309個獨立個案(約347個地址),重複情況相當嚴重。黃思律確認重複個案「比較嚴重」,承認這會造成資源浪費,對調派有影響。

黃思律指,目前消防的主電腦調派系統(CMS)與緊急訊息系統並未直接連接。通訊中心人員需以拍照方式,將CMS系統內的資料轉為圖片,再經FSD Messenger發送,即前線指揮人員既要閱讀文字訊息,亦要逐一檢視圖片內容,才能掌握每個求助個案的詳情。

黃思律提到,並非所有前線人員均獲派部門提供的手機,能使用FSD Messenger的主要是指揮級人員。至於現場的一般消防員,由於忙於救火救人,並不會即時查閱該系統。現場亦無法直接存取CMS系統,需要流動指揮車或無線電回報處理進度。他表示,未來消防處會優化FSD Messenger系統,以減少資訊重複、提升溝通效率。

陸啟康:消防「call back」機制成功有用

黃思律指,火警當日消防處長下午約3時20分動員80名非前線人員成立支援中心,指這已是系統上的極限,消防處的工作台連結調派系統只有30條線,18條是「權宜之計」,是額外開設的具錄音功能的線路。當日他們打出了超過1,500個電話,但只有約一半能成功與求助者通話。高峰時期(11月27日凌晨5時46分)已超過系統的樽頸極限。

關於回撥的記錄,這些電話線只錄下了與求助者的對話,消防處如何與前線溝通則沒有錄音。回撥中獲得的信息(如某人已獲救)需要人手輸入CMS系統,或者由流動指揮車的同事步行回通信中心轉達。

黃思律表示,這個回撥機制「call back」是第一次在大火中正式使用,之前只在颱風等全港性事件中開通過。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許多市民覺得回撥機制有用,認為是一個成功部署。

黃思律:滅火無人機技術未成熟

關係救援設備方面,黃思律指消防處自2017年起研究應用無人機,目前在山火救援中有應用,但現時全球沒有滅火無人機可投入到實際滅火工作中,因實際上有困難,如飛高時無人機水壓會變低,「愈飛得高,射出來的水量愈少愈弱」,而且電子零件不耐熱,可抵受溫度只有50度,不能太接近火場。他又指,網上滅火無人機應用片段都是生產商製作,但實際上滅火無人機技術未成熟。

至於應否出動直升機,黃指在外圍投擲水彈入到單位內,而宏福苑大廈內水源很充足,「好似瀑布流落來」,對滅火沒有用。對於有人士認為當日消防救火水壓不足、雲梯不夠高,黃指,香港消防車的雲梯最高55米,射水可達20層樓高,與世界最先進的城市相若,如採用配備100米鋼梯的消防車,該車重量達60至80噸,很多道路無法負荷重量。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問外界關注使用竹棚與金屬棚架哪一個較好,黃思律指,竹棚與金屬棚架在火災中各有風險,不能一概而論,他提到,竹棚屬可燃物料,雖非易燃,但在足夠溫度下仍會燃燒。至於金屬棚架雖不會着火,惟高溫會令結構受影響,出現彎曲凹陷,且重量遠超竹棚,一旦倒塌,造成的危險可能更大。

人手未耗盡及技術語言不同 大火當日未有請求內地支援

陳健波又問到,社會有討論為何消防處當日不要求廣東省協助救援。黃思律表示,當晚邊境聚集約100名來自廣東省的消防員及20輛消防車,但當時香港消防處的人手尚未耗盡,於人力上並無需要,其次雙方在技術及工具上並不相容。他舉例說,廣東省消防員使用的呼吸輔助器與香港不同,當他們的氧氣瓶用盡,本港能否補給是一大疑問,對方亦不熟悉香港的消防系統。

黃思律亦提到雙方的技術語言不同,舉例指本港消防員遇到緊急情況時,會發出「MAYDAY」作為求救訊號,但內地消防員習慣用普通話叫「呼救」,基於種種情況,當日尚未準備好請求內地支援。他又說,未來會盡快推動改善雙方不相容的地方,假如不幸遇到同類型事故,希望能用到粵港澳三地的協作機制。

黃思律表示,事發至今一直不斷思考,認同很多細節可做得更好,但面對如此大型災難,救援人員作為血肉之軀,可做的事情很有限,認為最重要是從預防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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