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辦商夫婦涉於2023年送贈逾8萬元名錶予時任連鎖快餐店麥當勞的工程顧問,以在項目投標中獲優待。45歲工程顧問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而承辦商夫婦則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星期二(5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雙方爭議涉案手錶是否與洩露工程文件有關,裁判官劉綺雲將案押後至7月10日裁決。
早前控辯雙方就改變立場事宜作書面陳詞。辯方認為控方曾改變立場,但表示無須再對證據作重啟案情。
前工程顧問涉收名錶向承辦商夫婦提供優待,3男女否認行賄受賄
裁判官爭議控方對「第一被告教導第二被告就後期加工爭取權益」的論述,控方將此行為界定為第一被告給予第二被告優待,損害麥當勞利益。裁判官對此提出質疑,認為若後期加工屬合約內的合理範圍,教導爭取合法權益不應被視為不當優待,表述有違公平原則,亦影響麥當勞的公眾形象。控方承認可能是表達方式不當導致誤會。
而辯方強調,被告凌滿棠的爭議點在於主觀信念,涉案手錶與麥當勞的工程及文件洩露無關。若法庭無法排除此可能性,被告應裁定無罪。同時,辯方指出被告主觀上認為涉案機密文件並無實際用處,並非有意提供優待。
關於涉案手錶,辯方堅持長期以來的「代購」主張,指是被告凌滿棠委託被告周志權代購,而非對方饋贈,在事件發生前多年已存在。若被告當刻意圖收受禮物,便不會持續以「代購」作解釋,此點足以證明被告收取手錶時的真誠信念,與文件洩露等指控毫無關聯,亦不存在藉此獲取利益或接受優待的犯罪意圖。劉官將案押後至7月10日作裁決。
雙方爭議涉案手錶是否與洩露工程文件有關,裁判官劉綺雲將案押後至7月10日裁決。
被告依次為45歲凌滿棠,時任MHK Restaurants Limited (MHK)工程顧問;48歲周志權,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宏信)工程經理;以及其妻子30歲陳芊儒,宏信董事及股東。
控罪指,凌滿棠作為代理人,即MHK的僱員,於或約於2023年12月2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周志權及陳芊儒接受利益,即一隻價值港幣83,800元的勞力士探險家型II名貴手錶;而周志權及陳芊儒,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作為代理人的凌滿棠提供利益,即上述名貴手錶,作為該凌滿棠在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對宏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凌滿棠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承認事實指,MHK在所有涉案時間中,以麥當勞之名稱在香港營運逾200間快餐店。被告與另外兩名人士為MHK工程顧問,隸屬MHK的業務發展部下的工程部,負責新舊店的裝修、翻新及拆卸工作。在2023年5月至12月期間,宏信獲判6個麥當勞工程項目,分別為沙角邨店、香港科技大學店、天耀邨店、葵昌店、藍灣半島店,以及The Southside店。3名被告在2023年12月2日被拘捕。
案件編號:WKCC790/2025